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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T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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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看懂 pct国际专利申请体系,pct专利申请流程讲解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6-05 14:24:50 浏览:


 
pct国际专利申请体系:
 
PCT《专利合作条约》是1970年在华盛顿签署、1978年生效的多边国际条约,是申请人在PCT缔约国寻求专利国际保护的主要工具。
 
PCT体系内各缔约国主管局承担不同的任务,开展国际合作,共享工作成果。 经过多年的不断建立和发展,围绕PCT法律框架的重大变革已基本完成。 近年来,涉及PCT法律制度的变化主要是通过修改PCT实施细则来进行的。
 
近年来,国际局和主管局着眼于开辟新的国际合作业务,不断点出PCT体系中的“合作”要素。
 
(1) PCT-PPH
 
专利审查高速路(PPH)是指申请人提交首次申请的专利局(OFF)认为至少可以授予该申请的一项或多项权利要求,只要相关后续申请满足一定条件,包括初始申请应用程序和后续应用程序。 申请人可以以OFF的工作结果为依据,督促OSF推动后续申请的审查,如权利要求完全对应,OFF工作结果可由专利局(OSF)获取后续申请。
 
PCT-PPH作为PPH的常规模式之一,是指申请人可以借助OFF作为国际检索单位出具的书面意见或OFF作为国际审查机构出具的国际审核报告,向OSF提出PPH请求。权威。 目前,有 41 个主管局参与了至少一个双边或多边 PPH 项目并收到了积极反馈。
 
(2) 协作式检索和审查
 
协作式检索和审查(CS&E)是近年来在PCT体系下开展的一项新的业务试点项目。 由来自不同地区不同局的审查员使用不同语言完成对一件PCT申请的国际检索和审查。 审查工作,产生共同的检索报告,但首席审查员负责撰写书面意见。 CS&E业务于2009年由国际局提出,意大利专利局、美国专利商标局和日本专利局于2010年至2012年联合组织了两次试点,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效果。
 
2016年6月2日,经过多轮谈判和讨论,法国专利局、日本专利局、韩国特许厅、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英国专利商标局签署了《PCT合作协定》。合作框架的搜索和审查”文件。至此,第三阶段试点工作即将启动。
 
(3) 国际局将检索本传送给国际检索单位
 
2013年,根据国际局的提议,美国、挪威和以色列的受理局启动了国际局向国际检索单位发送检索副本(eSearchCopy)的首个试点项目,将检索通过国际局复制到作为国际检索单位的意大利专利局。 截至2017年初,已有30个RO和12个国际检索单位参与了eSearchCopy服务,建立了63对RO-ISA。
 
为了通过国际局以电子方式传输检索副本,受理局必须通过电子传输方式(PCT-EDI 或 ePCT)向国际局发送备案副本包(包含备案副本和某些随附项目的电子包) , 通知国际局申请人已缴纳检索费。 国际局核对相关信息后,将代表受理局及时向国际检索单位提供拟检索的检索副本包(从受理局收到的电子记录副本包的副本)。 ESearchCopy可以大大增加复制和发送搜索副本的成本,简化传递方式,提高传递效率。
 
目前,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国际检索主管机构,仅接受国际局作为受理局通过eSearchCopy发送的检索副本。 上述检索本占全部10个合同受理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发送的检索本的82.1%。
 
截至目前,全球PCT电子申请占PCT申请总量的95%以上,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受理局受理的电子申请比例高达98%。 大力推进信息系统建设,改进工作流程,提高审查效率和质量,控制局内审查成本,改善申请人体验,降低费用,减轻申请人负担,早已成为PCT未来改革发展的重要内容。系统。
 
(一)WIPO牵头的信息系统建设
 
国际申请系统(ePCT)作为WIPO打造的PCT国际申请运营管理平台,将现有客户、受理局、国际单位和国际局的所有功能集成在一个统一的界面中。 国际局希望最终将ePCT系统发展成为集中式、交互式的电子文件系统,并在ePCT系统中覆盖国际阶段的所有程序。 据悉,WIPO旨在为主管局和申请人提供更多的电子工具和更全面的电子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PATENTSCOPE:是国际局开发的检索服务系统,为申请人和公众提供PCT申请文件的免费检索服务。 据悉,WIPO还开发了一款用于PATENTSCOPE界面的机器翻译工具——WIPOTranslate。 WIPOTranslate支持法文、英文、西班牙文、法文、日文、韩文、俄文和英文之间的着录数据互译,以及中文、日文、法文和英文全文文本的互译。
 
2、DAS(Digital Access Service for Priority Documents):由国际局建设和管理的电子服务,通过专利局之间的合作,以电子交换的方式获取优先权证明文件。 该服务目前有 11 个参与局。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于 2012 年 3 月 1 日推出了这项服务。
 
3. IPAS(工业产权手册系统):为国家局提供一种手动自动化专利、实用新型、工业品外观设计和商标国家审查的方式,包括向国际局发送国家阶段信息的选项,以及检索已公布的国际申请的国家阶段审查所需的文件。
 
4. WIPOCASE(检索和审查集中访问系统):使主管局可以访问其他主管局对相同申请的检索和审查结果,包括PCT申请的国家阶段审查结果。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自2015年6月1日起接入该系统。
 
(二)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牵头的CEPCT体系建设
 
2014年3月31日,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自主设计开发的中国PCT申请国际阶段审查与流程管理系统(简称CEPCT系统)即将上线运行。 CEPCT系统是涵盖PCT国际申请和审查全过程的管理系统。 集新申请和中间文件提交、案件管理、信息查询、通知接收、在线支付等PCT全流程服务于一体,实现PCT国际申请。 国际阶段各项管控职能实现了国际申请审查电子化、无纸化、编码化。
 
pct专利申请流程:
 
PCT国际有两个阶段:国际阶段和国家阶段。
 
先申请国际阶段,再进入国家阶段。
 
一、国际阶段:
 
1. 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以自在中国在先申请的申请日(优先权日)起12个月内以英文向中国国家局提出PCT国际申请,无需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即可在中国主张优先权。
 
2.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受理局受理专利申请,作为国际检索机构出具国际检索报告。 申请人可以根据上述检索报告修改其专利申请文件。
 
3.国际公布专利申请。 国际局将在自优先权日起 18 个月期满时予以公布。
 
4.提出国际初步审查请求。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的同时或者自优先权日起19个月内提出国际审查请求,并收取审查费。
 
5.根据国际复审单位出具的国际复审报告,申请人可以根据该报告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
 
2、国家阶段:
 
申请人可以在自优先权日起30或31个月期满前选择一个PCT成员国,向该国专利局申请其国家专利,即进入该国国家阶段。
 
PCT国际申请进入国家阶段时,需要将申请文件翻译成申请国的官方语言。 主要流程与在国内相同,包括:申请进入、公告、实质审查、授权等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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