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关于专利优先审查请求书签署推荐意见的通知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局令第76号)的规定,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对专利优先审查请求书签署推荐意见办理部门通知如下:
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求书的推荐意见由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办理。
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复审以及专利无效宣告优先审查请求书的推荐意见由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专利执法处办理。
特此通知。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2017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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