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

专利申请权利要求书可以出现“假设”字样吗?


 
不可以。
 
“假设”这个词会导致“你假设的这个东西到底有没有”,从而导致主张不明确的问题。
 
即使这是专利申请说明书中的假设条件,也应该在权利要求中删除假设一词,写成某个现有特征。
 
有些字为不清楚用词,默认权利要求不能用。
 
“如果...那么...”是条件选择的特征,前提一般都有基本前提。A在1和3之间取值,如果(如果)A大于2,则...;
 
如果a小于2,则....。
 
这是一个显式条件语句。
 
但是,这仍然是一个不标准的说法;规范的写作语法是:如果A大于2,那么…;当a小于2时...但在实际判断中,两者并无区别,因为应该是基于普通人的认知(本领域技术人事),也符合语言学语境认知。
 
另外,如果和假设不同,假设就是假设,不是固定的词性。如果它有一个近似的意思,它也可以存在于条件选择中。
 
综上所述,假设一定不能用;它可以在选择语句功能下使用,但不是标准化的。
 
权利要求书中记载的技术方案 必须清晰明了,不得使用粗、细、强、弱等模糊用语。无法使用。
 
除非这个术语在特定的技术领域有确切的含义。
 
专利法第26条第4款: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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