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外包装是否能申请专利,产品外观专利侵权怎么认定?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产品外包装是否能申请专利 ?
本文导读目录:
1、产品外包装是否能申请专利
2、产品外观专利侵权怎么认定
3、产品的外包装可以申请专利吗
产品外包装是否能申请专利
产品外包装可以申请专利。包装可以申请外装设计专利,它保护的是形状和包装上的图案,一旦申请成功就具有专用性将近十年。
《专利法》对申请的发明创造的规定是:
(1)必须是专利法所说的发明创造,即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组合提出的适于使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态、图案、色彩或其组合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2)对于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第一,科学发现;
第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第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第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第五,用原子和变换的方法获得的物质。
上述的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属专利法所说的发明创造;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授予专利权。
对于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碍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也不授予专利权。
包装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所需资料:
1、准备工作:提供申请人的姓名,以及申请人的邮编、地址。
需要有专利申请人的、组织机构代码,如果是个人的,需要有个人复印件。
外包装设计专利办理的申请人联系电话、传真,以及联系地址。
2、委托手续:如果是委托机构办理的,需要办理好委托手续,有单位的公章,以及自然人的签名。
3、准备材料:需要提供这项专利设计的外观图片或者是照片,最好是用数码相机拍摄,就是产品的前视图、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仰视图)和立体图。
包装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费用:
1、申请费的全额为500元。
2、外观设计专利年费: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的时间在1-3年内,年费为600元。
产品外观专利侵权怎么认定
1、确定权的保护范围根据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其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外观设计在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向局提交的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包括主视图、俯视图、侧视图等。
其中主视图最为重要,因为它最能体现该项外观设计的美感。
在确定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时,还要注意从这些视图中找出能够体现该项外观设计美感的各项要素。
外观设计专利与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保护范围有着明显的区别,前者是人们视觉可见的美感外观,后者为符合专利性的技术构思或技术方案。
2、确定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侵权产品是否属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
司法实践中的认定方法,通常是以产品的功能、用途作为标准,同时参考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即洛迦诺条约)有关商品的分类。
如果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被控侵权产品在功能、用途上是相同的,就可以确定二者是相同或者类似商品,并继续进行下面第3点的比较。
如果二者在功能、用途上不相同,可以认定二者既不是相同商品,也不是类似商品,到此就可以结束我们的侵权判定步骤,认定专利侵权不成立。
3、将外观设计专利与被控侵权产品进行对比
即以普通消费者的眼光,对被授予专利的外观设计与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进行要部观察,整体判断。
经过对比,可能出现以下三种结果:
(一)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专利外观设计完全相同,就认定前者落入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侵权成立;
(二)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在要部上与专利外观设计基本相同,整体上属于近似,将可能根据等同原则,也认定专利侵权成立;
(三)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专利外观设计在整体上既不相同,也不近似,就认定被控侵权产品没有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侵权不成立。
哪些不认为是外观设计专利侵权
下述行为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1、利权人制造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的专利产品售出后,使用或者销售该产品的行为,不再需要得到专利权人的许可,这是对专利权的一项重要限制,被称之为“专利权穷竭原则”。
2、申请日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了的制造、使用的和要准备,并且仅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视为侵犯。这就是先用权原则。
3、善意地使用或者销售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出售的专利产品。
4、通过中国领土、领海、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过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不视为侵权。
5、商业目的的使用。
《专利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专门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行为,不视为侵权,因为该行为不属于商业行为。
产品的外包装可以申请专利吗
答:产品外包装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产品外包装是否能申请专利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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