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欧洲获得专利保护的四种途径
在欧洲国家,获得专利保护基本上有四种途径:
1、直接适用国内程序:
直接向被要求提供专利保护的各个欧盟成员国分别提出申请登记
2、直接适用欧洲专利局程序:
在欧洲专利局做一个单一的申请登记,一旦获得欧洲专利认证,便向每一个被要求提供专利保护的成员国确认该专利。
3、国内程序和专利合作条约程序相结合:
先向专利合作条约组织申请一个统一的登记,在优先权日后的30个月内,便向每一个被要求提供专利保护的成员国确认该专利。
4、欧洲专利程序和专利合作条约程序相结合:
优先权日后的31个月内,进入欧洲专利局程序,在获得欧洲专利局的认证后,便向每一个被要求提供专利保护的成员国确认该专利。
需要注意的是,欧洲专利代理人只被授权在欧洲专利局代理非欧盟居民的申请。只有一国国内专利局授权代理的代理机构,才可以在各自的国家专利局代理外国人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