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

教育部发文:改变在职称评聘、收入分配中不合理使用专利申请等量化评价指标


改变在职称评聘、收入分配中不合理使用专利申请等量化评价指标

《关于打通技术要素体制机制梗阻,促进高校科技成果高效转化的提案》收悉,答复如下:
 
一、关于“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政策”
 
1、建立尽职免责制度。“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通过技术交易市场挂牌、拍卖等方式确定价格的,或者通过协议定价并按规定在校内公示的,高校领导在履行勤勉尽职义务、没有牟取非法利益的前提下,免除其在科技成果定价中因科技成果转化后续价值变化产生的决策责任”。
 
2、推动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改革。对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作出全面部署,拟遴选40家左右单位开展试点工作。
 
3、将科技成果转化绩效纳入高校“双一流”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在研究制定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考核评价指标,将进一步突出应用导向,强调高校创新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
 
二、关于“改革成果转化激励机制” 
 
1、健全职称评审和考核激励制度。强调要完善科研评价导向和科研成果转化业绩的考核,建立政策联动机制;大力促进教师开展科研成果转化工作,保障教师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合法权益;改变在职称评聘、收入分配中过度依赖和不合理使用论文、专利、项目和经费等方面的量化评价指标的做法。
 
 明确规定“高校要以质量和转化绩效为导向,更加重视专利质量和转化运用等指标,在职称晋升、绩效考核、岗位聘任、项目结题、人才评价和奖学金评定等政策中,坚决杜绝简单以专利申请量、授权量为考核内容,加大专利转化运用绩效的权重”。
 
2、改革收益分配制度。以技术转让或者许可方式转化职务科技成果的,应当从技术转让或者许可所取得的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50%的比例用于奖励。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实施转化的,应当从作价投资取得的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中提取不低于50%的比例用于奖励。在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中作出主要贡献的人员,获得奖励的份额不低于总额的50%”,有效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
 
三、关于“打造高效率转化生态”
 
1、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协同创新中心以国家重大需求为牵引,以体制机制改革为核心,构建协同创新的新模式和新机制,理顺产学研合作的利益分配机制和风险防控机制,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打破传统的校校、校企体制制约和创新机制壁垒,将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精准对接。推动高校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的创新能力提升,有力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建设。为高价值专利的培育提供专业化、高质量服务。进一步推进完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强化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建设,促进科技成果高水平创造和高效率转化。不断提升高校科技成果的质量和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加快解决“不好转”“不愿转”“不能转”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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