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复审决定和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各部分信息解读
复审和无效信息包括中国专利复审审查决定信息和中国专利无效宣告审查决定信息。
中国专利复审审查决定信息一般包括案件编号、决定日、发明创造名称、国际分类号、复审请求人、复审请求日、法律依据、决定要点以及审查决定的正文等,审查决定正文包括案由、决定的理由、决定。
乐知网为您提供了复审和无效数据字段的含义和样例:
表 1 复审和无效数据字段
专利内容 | 字段名称 | 样例 |
中国专利复审审查决定 | 案件编号 | 第1F284918号 |
决定日 | 2019年09月25日 | |
发明创造名称 | 一种接入网络的方法及设备 | |
国际分类号 | H04L 29/06、H04W 12/06 | |
复审请求人 | 某公司 | |
申请号 | 201510731821.7 | |
申请日 | 2015年10月29日 | |
复审请求日 | 2016年01月27日 | |
法律依据 |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 | |
决定要点 | 如果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最接近的对比文件公开的内容相比存在区别特征,现有技术未给出将该区别特征应用到该对比文件以解决其存在的技术问题的启示,且该区别特征的应用能够使得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产生有益的技术效果,则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该对比文件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备创造性 | |
案由 |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510731821.7,名称为“一种接入网络的方法及设备”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申请人为广州视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5年10月29日,公开日为2016年01月27日(下略) | |
决定的理由 | (一)审查文本的认定(下略) | |
决定 | 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03月04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以下述文本为基础继续进行审批程序(下略) | |
中国专利无效宣告审查决定 | 案件编号 | 第6W113017号 |
决定日 | 2019年09月24日 | |
发明创造名称 | 十字箱包捆绑带 | |
无效宣告请求人 | XXX | |
专利权人 | XXX | |
专利号 | 201530552974.6 | |
优先权日 | 无 | |
授权公告日 | 2016年06月08日 | |
无效宣告请求日 | 2019年05月06日 | |
法律依据 | 专利法第23条第2款 | |
决定要点 | 涉案专利的长方形固定结构或者对比设计的工字型固定结构均为该类产品的常见固定结构,在该类产品上设置或者不设置标签也均为常见设计手法,同时,上述区别对于整体而言属于局部细微差别,在两者的整体形状、结构和主要部件的形状均相同的情况下,其区别对产品的整体视觉效果不具有显著的影响。因此,涉案专利与现有设计相比没有明显区别,不符合专利法第23条第2款的规定 | |
案由 | 本无效宣告请求涉及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6年06月08日授权公告的201530552974.6号外观设计专利,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名称为“十字箱包捆绑带”,申请日为2015年12月23日,专利权人原为XXX,后变更为XXX(下略) | |
决定的理由 | 专利法第23条第2款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下略) | |
决定 | 宣告201530552974.6号外观设计专利权全部无效(下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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