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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一起申报只要勾选就可以了吗?

 
乐知网小编为专利申请的人介绍一下知识产权领域中,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一起申报只要勾选就可以了吗?
 
中国专利法第九条规定:同样的技术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技术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申请人对同一个技术创造,同时申请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好处如下:
 
1、能在较短的时间内获得专利授权,取得专利证书。
 
2、宁愿勾错,也不要漏选。
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一起申报只要勾选就可以了吗
 
专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日(指申请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的,应当在申请时分别说明对同样的发明创造已申请了另一专利;未作说明的,依照专利法第九条第一款关于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的规定处理。
 
同一天申请的实用新型和发明,即便不是相同的发明创造,在请求书做了勾选不会有问题。如果在请求书中漏选了,发明符合授权条件时,只能通过修改权利要求,进一步缩小保护范围,使其权利要求与实用新型的不同来获得授权。
 
3,只能在实用新型的权利有效时,才能通过放弃实用新型来获得发明的授权。
 
4,实用新型和发明的保护时间无缝对接。
 
 
专利申请人的技术创造,有一定的技术含量,又急于用在上市产品时,建议同时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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