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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通形象专利申请如何避免,卡通形象别乱用,先查有哪些被申请专利了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3-31 14:18:20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卡通形象专利申请如何避免,动漫卡通形象别乱用,先查都有哪些卡通形象申请专利了

IP形象怎么注册申请?什么是IP形象?


一个优秀的ip形象往往会被山寨、被侵权,从商标保护角度而言,ip形象可以受法律保护,成为法律层面品牌的形象代言人。

本文将从以下方面对ip形象的商标注册、运用保护进行分析探讨。

ip形象又可以叫做萌物,一般指用拟人化形象来引起公众对品牌的注意和好感,加深品牌印象。

在当今社会激烈的商业竞争中,一个品牌如果想要迅速拉近与消费者之间的距离,一个优秀的ip形象往往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能够加深消费者对品牌文化的理解以及对产品的记忆识别,某种程度上,消费者对ip形象的认同就是对品牌和产品的认同。

在众多的品牌营销案例中,不乏ip形象传播经典案例,比如北京奥运会的福娃,她们成为传播奥运精神的使者,使公众短时间内加深对北京奥运会的认知。

日本熊本县的ip形象“熊本熊”,使熊本县迅速成为观光旅游的圣地,并迅速掀起了一股“熊本熊”潮流,知名手机品牌小米手机的ip形象米兔,让米粉们更加忠实的热爱小米品牌。

ip形象在品牌的推广中不仅带来了品牌凝聚力,还给品牌创造出了巨大的经济利益,积累了财富。

正因如此,一个优秀的ip形象往往会被山寨、被侵权,从商标保护角度而言,ip形象可以受法律保护,成为法律层面品牌的形象代言人。

1。 设计ip形象之时,应该进行相关的商标查询工作 企业在设计ip形象时,都会结合自身的需求、产品特点等综合考虑,最终完成一个与众不同的设计,对企业而且,无疑是希望ip形象是独一无二的。

同时,ip形象设计完成之后,并不是静态的,一般会作为企业的商标标识投入到商业运营中,出现在不同的场合,最终转化为价值并输出,为企业的商业运营所服务。

这就要求企业对ip形象要有法律上的商标权,同时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商标权。

我国商标制度实行的是“注册制”,《商标法》第三十一条又规定了商标“申请在先”的原则。

企业的ip形象只有进行商标申请才能获得法律保护,在ip形象的设计过程中,不能脱离将ip形象进行商标注册的最终目的,否则会增加侵犯他人商标权的法律风险。

建议企业在确定ip形象雏形后,即进行商标的在先查询工作,根据查询的结果对ip形象进行调整,最终提高ip形象商标成功注册的可能性。

ip形象一般是图形为主,对于图形商标的查询主要是基于商标局的数据库进行。

商标局首先根据规则将图形事物按照物种、形状等要素划分为不同的大类、小类、小项,然后将每一个小项对应的编制成一个数字符号。

图形商标查询比较专业,建议由专门的商标注册服务机构进行,以最大程度降低ip形象的侵权风险。

2、ip形象定稿后,在对外公布之前,应该提早进行商标申请布局 如上文所述,一个ip形象经过前期查询排查并最终定稿后,企业需要做的并不是立刻召开发布会将ip形象公布于众,而应该迅速的将ip形象进行商标申请,确定商标申请的类别及项目,最大程度上对ip形象进行商标保护。

我国的商标分类有45类,涵盖生活的方方面面,企业的营业范围一般会横跨多个类别,单一类别的申请往往不能进行有效的商标保护,企业会选择核心及关联类别进行注册,这样可以保护企业经营延伸的上下游产业,也有利于企业的发展扩大。

比如ip形象注册较多的商标类别有第9类电子科技产品、第16类书籍产品、第18类箱包产品、第第20类的工艺品、28类玩具产品等。

但对于一些和企业经营毫无关联的类别,是否同样需要注册保护? 笔者持肯定的态度,原因有二,一如上面所述,我国商标申请是一标一类,申请在先原则,商标只能是在核定的类别受法律保护,想要跨类保护到未注册的类别比较困难。

二是我国商标审查制度,对于某些抢注的商标,只要申请在先,符合商标法的要求,审查人员一般不会主动依据职权给予驳回,而需要权利人事后寻求救济途径,而事后救济的道路相当漫长。

我国山东省,在经过多年的摸索后,打造出了“好客山东”的集体品牌,并且设计了相关标识,由政府主导宣传和营销活动,全面提升了山东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在商标保护层面,“好客山东”并没有落后,山东省政府主管部门已经将相关标识在诸多类别上进行了商标注册,从而使“好客山东”获得商标法意义上的法律保护。

笔者对“熊本熊”相关的标识在中国大陆进行了商标查询,发现日本方面对于“熊本熊”相关的标识并没有及时的在中国大陆进行商标申请,对于中国这样一个超级市场而言,“熊本熊”在中国的商标保护显然是不足的。

同时,经过查询发现,已经有多个主体在中国大陆提出了“熊本熊”相关的商标申请,这无疑会对“熊本熊”想要进入中国市场发展造成障碍。

3、应该重视ip形象的商标维护、维权工作 世界上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商标法律制度不尽相同,都不能完全避免商标被恶意抢注的现象,在中国也是,我国实行的商标“申请在先”原则,更容易出现商标恶意抢注问题,虽然政府机关一直在严厉打击,但恶意抢注现象仍很严重。

对于恶意抢注,并不能仅凭政府机关的打击,还需要权利人自身积极维权。

上文所提“熊本熊”在中国已经被其他主体申请,但是该申请已经被提出异议,笔者认为有可能是日本“熊本熊”发现被抢注之后进行的维权。

同时,商标注册是商标保护的一部分,商标保护并不仅指商标注册,确切的说,商标注册完成之后商标保护工作才刚刚开始,注册之后的使用、许可、监测等都属于商标保护的内容,企业应该建立起一个长效的商标维护机制,以确保品牌的唯一性和纯洁度。

综上所述,ip形象概念在品牌的创设及发展过程中十分关键,ip形象能够起到传递品牌理念、增加品牌无形资产的作用。


动漫卡通形象别乱用,先查都有哪些卡通形象申请专利了


动漫卡通形象,是出现在动漫卡通中的角色,如 葫芦娃、黑猫警长 等。

“动漫”,指动画与漫画的结合,动漫是通过动漫卡通形象的动作、表情、对话等展开剧情。

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八项规定:

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中国与日本都是《伯尔尼保护文学艺术作品公约》成员国,按公约所规定受国民待遇保护,因此奥特曼形象受到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

动漫卡通人物还可以受其他相关法律保护:

1、动漫卡通人物及角色名称,可以申请为商标保护。

2、动漫卡通人物,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保护,不管是动漫卡通人物的模型,还是将动漫卡通人物应用至包装、装潢上,都可以作为专利申请对象申请外观设计。

3、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动漫卡通形象,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

4、美国、日本等国,对动漫卡通人物的法律保护,还可以通过“商品化权”来保护。


我在公司制作了一个卡通形象,对于这个形象能申请专利保护吗?


就是一个卡通动物造型,希望申请专利,如果可以申请专利,具体需要做什么? 并不是公司logo,而是作为公司一系列产品包装或者宣传上的一个通用的形象。

外观设计,不仅申请国内外观设计专利保护,还可申请境外的外观设计进行保护。

设计图稿,最好也做个版权登记。

建议委托专利代理事务所办理,外观设计+版权登记的总计价格只需小几千。

专利不行,外观专利也不是用来保护 logo 的。

但是可以申请:

卡通作品的著作权。

商标权。

对于 logo 来说,这两条比专利好多了,起码保护期限基本是无限期。

属于版权的范畴,可以登记著作权。

可以申请版权,如果是模型玩具可以申请外观设计,如果申请外观设计在申请之前不能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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