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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使用权是什么,专利侵权应负哪些责任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4-04 00:42:58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专利使用权是什么,专利侵权应负哪些责任。



专利使用权是什么


牟瑶律师,知识产权专家律师,武汉大学法学硕士,中共党员。

该律师涉足律师行业多年,具有丰富的律师从业经验,长期致力于著作权(版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植物新品种权等知识产权侵权业务方面的研究。

其凭借专业的理论知识、深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谈判及诉讼技能,为国内外大型企业、事业单位处理了多起重大疑难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已赢得了各界的支持和客户的高度赞誉。

牟瑶律师代理各类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上百余起,为客户挽回经济损失上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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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今已与多家著名出版社、六神花露水、六个核桃、农夫山泉、郫县豆瓣等知名企业等建立了合作关系,为其提供全面、高端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

牟瑶律师执业理念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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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应负哪些责任


一、专利侵权应负哪些责任 1、行政责任,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销毁作案工具、行政罚款等;民事责任、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原状等;构成刑事犯罪的,应当根据具以情节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五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专利侵权诉讼流程有哪些 审核委托人的资格对于专利侵权行为,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专利权人是指依法获得专利权的个人、法人或者其他民事主体。

利害关系人是指除专利权人外,专利权被侵犯时对其有利害关系的人,即专利实施的被许可人。

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单独提出专利侵权诉讼;排他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在专利权人不起诉的情况下可以单独提出专利侵权诉讼;普通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除在许可合同中另有约定外,只能与专利权人一起作为共同原告提出专利侵权诉讼。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 咨询专业律师。



专利侵权赔偿是怎样的


专利侵权赔偿是怎样的 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专利法》第六十五条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专利法》第六十五条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条 专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可以根据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因侵权所造成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

权利人销售量减少的总数难以确定的,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可以视为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专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该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侵权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

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一般按照侵权人的营业利润计算,对于完全以侵权为业的侵权人,可以按照销售利润计算。

第二十一条 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专利许可的性质、范围、时间等因素,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没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或者专利许可使用费明显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依照专利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确定赔偿数额。

第二十二条 权利人主张其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合理开支的,人民法院可以在专利法第六十五条确定的赔偿数额之外另行计算。

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咨询或者其他事项不明白的可以致电 在线律师解答,律师的专业知识能够帮助到你。



专利使用权是什么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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