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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控制程序是怎样的,专利申请提交的各种证件和证明文件是外文怎么处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4-04 00:50:21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专利申请控制程序是怎样的,专利申请提交的各种证件和证明文件是外文怎么处理。



专利申请控制程序是怎样的


专利申请控制程序 (1)受理阶段 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后进行审查,如果符合受理条件,专利局将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并且核实过文件清单后,发出受理通知书,通知申请人。

如果申请文件未打字、印刷或字迹不清、有涂改的;或者附图及图片未用绘图工具和黑色墨水绘制、照片模糊不清有涂改的;或者申请文件不齐备的;或者请求书中缺申请人姓名或名称及地址不详的;或专利申请类别不明确或无法确定的,以及外国单位和个人未经涉外专利代理机构直接寄来的专利申请不予受理。

(2)初步审查阶段 经受理后的专利申请按照规定缴纳申请费的,自动进入初审阶段。

初审前发明专利申请首先要进行保密审查,需要保密的,按保密程序处理。

在初审是要对申请是否存在明显缺陷进行审查,主要包括审查内容是否属于《专利法》中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是否明显缺乏技术内容不能构成技术方案,是否缺乏单一性,申请文件是否齐备及格式是否符合要求。

若是外国申请人还要进行资格审查及申请手续审查。

不合格的,专利局将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补正或陈述意见,逾期不答复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

经答复仍未消除缺陷的,予以驳回。

发明专利申请初审合格的,将发给初审合格通知书。

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除进行上述审查外,还要审查是否明显与已有专利相同,不是一个新的技术方案或者新的设计,经初审未发现驳回理由的。

将直接进入授权秩序。

(3)公布阶段 发明专利申请从发出初审合格通知书起进入公布阶段,如果申请人没有提出提前公开的请求,要等到申请日起满15个月才进入公开准备程序。

如果申请人请求提前公开的,则申请立即进入公开准备程序。

经过格式复核、编辑校对、计算机处理、排版印刷,大约3个月后在专利公报上公布其说明书摘要并出版说明书单行本。

申请公布以后,申请人就获得了临时保护的权利。

(4)实质审查阶段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以后,如果申请人已经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已生效的,申请人进入实审程序。

如果申请人从申请日起瞒年还未提出实审请求,或者实审请求未生效的,申请既被视为撤回。

在实审期间将对专利申请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以及专利法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件进行全面审查。

经审查认为不符合授权条件的或者存在各种缺陷的,将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陈述意见或进行修改,逾期不答复的,申请被视为撤回,经多次答复申请仍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驳回。

实审周期较长,若从申请日起两年内尚未授权,从第三年应当每年缴纳申请维持费,逾期不缴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

实质审查中未发现驳回理由的,将按规定进入授权程序。

(5)授权阶段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以及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未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审查员作出授权通知,申请进入授权登记准备,经对授权文本的法律效力和完整性进行复核,对专利申请的著录项目进行校对、修改后,专利局发出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申请人接到通知书后应当在2个月之内按照通知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规定的费用,按期办理登记手续的,专利局将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在专利登记簿上记录,并在2个月后于专利公报上公告,未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

(6)复审阶段 专利复审程序是专利申请被驳回时,给予申请人的一条救济途径。

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复审请求进行受理和审查,并作出决定。

复审请求案件包括对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程序中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不服而请求专利复审的案件。

只有专利申请人才有权启动专利复审程序,而且必须在接到驳回通知3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

(7)专利无效

专利申请提交的各种证件和证明文件是外文怎么处理


一、专利申请提交的各种证件和证明文件是外文怎么处理 1、专利申请时提交的各种证件和证明文件是外文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附送中文译文;期满未附送的,视为未提交该证件和证明文件。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三条 依照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提交的各种文件应当使用中文;国家有统一规定的科技术语的,应当采用规范词;外国人名、地名和科技术语没有统一中文译文的,应当注明原文。

依照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提交的各种证件和证明文件是外文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附送中文译文;期满未附送的,视为未提交该证件和证明文件。

二、申请国家发明专利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一)权利要求书:

说明要求保护的发明内容,该内容是指该发明的实质性技术特征。

(二)说明书摘要:

概括说明该发明。

(三)说明书:

说明本发明所属技术领域;说明与发明有关的背景技术;说明本发明的目的;详细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说明该技术方案的达到的效果和优点;证明该效果和优点的相关实验和数据。

具体地:

涉及机械领域的发明,应提供该产品专利的结构示意图,说明产品的结构、形状特征,各部件名称及连接关系,工作原理。

涉及电学领域的发明,应提供各元器件名称,及元器件之间的电气关系。

涉及化学领域的发明,应提供具体化学物质的名称,制备方法、工艺条件。

涉及化工设备系统的发明,应当提供各个设备之间的连接关系,具体说明与发明有关的设备的结构特征、连接关系。

涉及药物发明的,应提供药物的成分、含量、制备方法、临床或动物实验的方法和试验数据。

涉及微生物和生物工程领域的发明,应提供须保藏的证明。

(四)附图说明(如果需要) (五)具体实施方式:

具体举例说明本发明。

依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专利申请时提交的各种证件和证明文件是外文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附送中文译文;期满未附送的,视为未提交该证件和证明文件。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 咨询专业律师。



专利申请提交的技术交底材料内容有哪些


专利申请提交的技术交底材料内容有哪些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应提交交底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名称 应简明、准确地表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保护的主题。

名称中不应含有非技术性词语,不得使用商标、型号、人名、地名或商品名称等。

不得超过25个字。

二、技术领域 写明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所属的技术领域,即本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技术方案所属或直接应用的具体技术领域。

三、背景技术 是指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理解、检索、审查有用的背景技术,可以引证反映这些背景技术的文件。

背景技术是对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说明,它是作出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基础。

此外,还要客观地指出背景技术中存在的问题和缺点,引证文献、资料的,应写明其出处。

四、发明内容 应包括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及其有益效果。

(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是指要解决的现有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应当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缺陷或不足,用简明、准确的语言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也可以进一步说明其技术效果,但是不得采用广告式宣传用语。

(二)技术方案:

是申请人对其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措施的集合。

技术措施通常是由技术特征来体现的。

技术方案应当清楚、完整地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说明技术方案是如何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时应说明技术方案所依据的科学原理。

撰写技术方案时:

(1)机械产品应描述必要零部件及其整体结构关系; (2)涉及电路的产品,应描述电路的连接关系; (3)机电结合的产品还应写明电路与机械部分的结合关系; (4)涉及分布参数的申请时,应写明元器件的相互位置关系; (5)涉及集成电路时,应清楚公开集成电路的型号、功能; (6)无固定形状和结构的产品应描述其配方、制造工艺;

专利申请控制程序是怎样的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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