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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的受理机关是哪个部门,专利申请的受理条件及审批时限是怎样的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4-04 00:53:51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专利申请的受理机关是哪个部门,专利申请的受理条件及审批时限是怎样的。



专利申请的受理机关是哪个部门


专利申请的受理机关是哪个部门 申请人申请专利时,应当将申请文件直接提交或寄交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以下简称专利局受理处),也可以提交或寄交到国家知识产权局设立的专利代办处,目前在北京、沈阳、济南、长沙、成都、南京、上海、广州、西安、武汉以及郑州、天津、石家庄、哈尔滨、长春设立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办处;国防专利分局专门受理国防专利申请。

哪些情况下专利申请不予受理 专利申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同时退还申请文件。

(1)专利申请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者未用中文书写的不能受理。

例如:

用模型、样品、录像带、磁盘或者通过电话提出专利申请是不能受理的,未经翻译的外文申请文件也不能受理。

(2)申请文件(包括请求书)未打字、印刷,或者字迹不清、有涂改的;附图或外观设计图片未用绘图工具和黑色墨水绘制,或者模糊不清(外观设计照片)、有涂改的不能受理。

例如:

用铅笔绘制的附图和图片、模糊不清的照片是不能受理的。

(3)基本申请文件不齐备,如发明申请缺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中任一项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缺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中任一项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缺请求、图片或者照片中任一项的不能受理。

受理条件审查,只检查专利申请这几个部分是否齐全,对每个部分内的文件是否完整不作审查。

所以申请人提交申请文件时一定要仔细核对。

(4)请求书中缺申请人姓名或名称以及地址不详的不能受理。

(5)专利申请类别(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不明确或者无法确定的不能受理。

(6)与我国既无协议或条约关系、又无专利互惠的国家所属的国民或单位,向我国提出的申请不予受理;或者在我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营业所的外国人或外国单位,以及港、澳、台地区的单位和同胞未按专利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办理申请手续的不能受理。

(7)港澳台地区的法人和居民直接从港澳台地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邮寄专利申请的;港澳台地区法人作为申请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时,未委托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的。

综合上面的介绍,知识产权局是专利申请的受理部门。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哪些情况下专利申请不予受理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 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专利申请的受理条件及审批时限是怎样的


专利申请的受理条件及审批时限是怎样的 一。专利申请文件的受理范围和条件 (一)受理范围 1。接收国内单位或个人面交或寄交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专利申请文件。

2。接收港、澳、台居民个人通过国内专利代理机构代理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专利申请文件。

3。不接收境外申请人直接递交或通过涉外代理机构递交的申请文件。

4。不接收PCT申请。

5。不接收分案申请和要求优先权声明的专利申请文件。

6。不接收申请人递交的中间文件。

(二)受理条件 1。发明专利申请文件必须包括:

发明专利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

2。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必须包括:

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

3。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必须包括:

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或照片。

4。申请文件应当使用中文,并且必须打字或者印刷,字迹整齐清晰,不得涂改。

5。通过申请请求书能够确定申请类别。

6。申请请求书必须填写申请人、申请人地址。

7。按专利法或有关规定必须委托相应代理机构的个人或法人,应由代理机构代为办理专利申请手续。

二。审查审批时限

专利申请的各种费用如何交纳


专利申请的各种费用如何交纳 各种费用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直接向专利局当场交纳(直接向专利局递交申请文件的,可当时交纳申请费);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邮局汇款交纳。

通过邮局递交申请文件的,在接到专利局下发的“受理通知书”后,交纳申请费,交费期限自申请日起规定期限之内。

还没有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所在年度无须交纳年费。

在接到“办理登记手续通知”,自发文之日起,两个月之内,交纳包括某年度年费在内的各种费用,必须注意,所说的某年度,必须是“通知”中规定的年度(自申请日算起),有时该年度的年份,不一定就是接到“通知”时。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之日算起两年内没有被授予专利权,应从第三年开始,每年主动交纳申请维持费。

第一次交纳申请维持费应在第三年度开始的第一个月内交纳,以后各年度应在上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内交纳申请维持费。

通过邮局交纳各种费用时,必须在汇款单的附言栏中写明申请人姓名、专利号或专利申请号、发明创造名称、所交的费用名称(项目必须列全)、各项金额。

如果出现漏写、错写或金额不足,均视为未办理缴费手续。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五条 申请人应当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或者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申请费、公布印刷费和必要的申请附加费;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其申请视为撤回。

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缴纳申请费的同时缴纳优先权要求费;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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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的受理机关是哪个部门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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