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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相关法律知识有哪些,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相关知识有哪些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4-04 01:13:29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相关法律知识有哪些,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相关知识有哪些。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相关法律知识有哪些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相关法律知识有哪些 ①关于实用新型,有些国家并没有将其列为专利保护的独立对象,而是将其放在发明专利中予以保护。

另外有些国家,实用新型则列为专利保护的独立客体,这种实用新型则主要是指小发明。

国家之所以保护实用新型,目的在于鼓励低成本、研制周期短的小发明的创造,更快的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②《巴黎公约》没有规定实用新型的概念,但规定实用新型享有发明专利的利益。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协议》也没有单独规定实用新型这一专利类型。

我国《专利法》明确将实用新型作为专利保护的对象之一,规定实用新型专利是指:

产品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该技术方案在技术水平上低于发明专利。

申请流程 1。申请阶段 实用新型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

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摘要附图。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必须具备有说明书附图。

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提交委托书。

申请费用减缓的,应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及相应的证明文件。

2。审查阶段 中国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实行初步审查制度。

在初步审查过程中,审查员会针对申请文件中的形式问题发出补正通知书。

申请人针对该通知书做出补正。

同时审查员会针对是否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客户进行审查,若存在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客户的,审查员将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针对该审查意见通知书进行答复或者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

实用新型专利只进行初步审查,没有像发明专利申请一样的实质审查。

主要审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是否具备《专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文件和其他必要的文件,这些文件是否符合规定的格式,并包括审查下列各项: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是否明显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的,或者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的,或者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专利法》第二条第三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或第四款关于新颖性与实用性规定的;是否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或第四款、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或者依照《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不能取得专利权的;专利局应当将审查意见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补正;申请人期满未答复的,其申请被视为撤回。

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补正后,专利局仍然认为不符合前款所列各项规定的,应当予以驳回。

3。授权阶段 (1)授权:

在通过初步审查后,审查员会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

申请人在接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后,需要办理以下登记手续:

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专利登记费、授权当年的年费、公告印刷费以及专利证书印花税。

(2)颁发证书:

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之后即可获得专利证书。

此段时间约为2-3个月左右。

主要特点 一是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

该产品应当是经过工业方法制造的、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

一切有关方法(包括产品的用途)以及未经人工制造的自然存在的物品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客体。

二是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不太高,而实用性较强,实用价值大。

三是在专利权审批上采取简化审批程序、缩短保护期限、降低收费标准办法加以保护。

以上就是 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关于专利方面的知识,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欢迎在本网站进行律师咨询!希望能够帮助到更多的人!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相关知识有哪些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相关知识有哪些 实用新型专利又称小发明或小专利,是专利权的客体,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指依法应授予专利权的实用新型。

实用新型通常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我国《专利法》明确将实用新型作为专利保护的对象之一,规定实用新型专利是指:

产品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该技术方案在技术水平上低于发明专利。

申请流程 1、申请阶段 实用新型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

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摘要附图。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必须具备有说明书附图。

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提交委托书。

申请费用减缓的,应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及相应的证明文件。

2、审查阶段 中国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实行初步审查制度。

在初步审查过程中,审查员会针对申请文件中的形式问题发出补正通知书。

申请人针对该通知书做出补正。

同时审查员会针对是否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客户进行审查,若存在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客户的,审查员将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针对该审查意见通知书进行答复或者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

实用新型专利只进行初步审查,没有像发明专利申请一样的实质审查。

主要审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是否具备专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文件和其他必要的文件,这些文件是否符合规定的格式。

3、授权阶段 (1)授权:

在通过初步审查后,审查员会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

申请人在接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后,需要办理以下登记手续:

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专利登记费、授权当年的年费、公告印刷费以及专利证书印花税。

(2)颁发证书:

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之后即可获得专利证书。

主要特点 一是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

该产品应当是经过工业方法制造的、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

一切有关方法(包括产品的用途)以及未经人工制造的自然存在的物品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客体。

二是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不太高,而实用性较强,实用价值大。

三是在专利权审批上采取简化审批程序、缩短保护期限、降低收费标准办法加以保护。

以上就是 小编为大家找到的关于专利的一点相关知识,希望能够保护到大家的精神财富!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在本网进行律师咨询。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驳回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

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专利法第三十四条和第四十条所称初步审查,是指审查专利申请是否具备专利法第二十六条或者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文件和其他必要的文件,这些文件是否符合规定的 格式,并审查下列各项:

(一)发明专利申请是否明显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或者不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或者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一条第一 款、第三十三条、本细则第二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的规定; (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是否明显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或者不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或者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 第三款、第四款、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本细则第二条第二款、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八条至第二十三条、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或者依照专利法第 九条规定不能取得专利权; (三)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是否明显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的规定,或者不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或者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第三 十三条、本细则第二条第三款、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或者依照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不能取得专利权。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将审查意见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补正;申请人期满未答复的,其申请视为撤回。

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补正后,国 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仍然认为不符合前款所列各项规定的,应当予以驳回。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相关法律知识有哪些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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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发明专利申请 专利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