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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当事人的主要义务有哪些,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有哪几种类型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4-04 11:00:04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当事人的主要义务有哪些,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有哪几种类型。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当事人的主要义务有哪些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当事人的主要义务有哪些 转让方的主要义务:

1、许可受让方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

让方在合同有效期限内维持专利权的有效性,按期支付专利年费。

否则,专利权人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专利权将被提前终止。

专利年费应由转让方(专利权人)支付。

转让方通过支付年费来维护专利权的有效性,以履行自己在合同中许可受让方实施专利的义务。

2、交付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实施专利的技术资料,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

实施专利的技术资料,包括设计文件、图表等。

转让方向受让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帮助受让方解决专利技术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包括协助安装、调试、培训人员等。

受让方的主要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和方式支付使用费。

支付使用费是受让方的一项主要义务。

2、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实施该专利,即不得超过许可的期限、地域或方式制造、使用、销售专利产品或者使用专利方法。

不得许可合同约定的外的第三人实施该专利。

《专利法》 第四十七条 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调解书,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

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依照前款规定不返还专利侵权赔偿金、专利使用费、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

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咨询或者其他事项不明白的可以致电 在线律师解答,律师的专业知识能够帮助到你。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有哪几种类型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按照许可范围不同,可以分为独占实施许可合同、排他实施许可合同、普通实施许可合同等形式。

1、独占实施许可合同 独占实施许可合同是指受让人在合同范围内对专利技术的实施享有独占的使用权。

让与人不得在许可合同规定的期限和范围内,自己实施或者以其他方式利用专利,也不得再与第三方签订任何其他形式的许可合同。

否则即为违反合同,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2、排他实施许可合同 排他实施许可合同是指合同的受让人在合同规定的地域范围、期限或方式内享有使用让与人的专利技术以制造、销售产品的权利。

让与人不得在已经许可受让人实施专利的范围内,就同一专利与第三方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但是,让与人保留自己在该范围内实施专利的权利。

所以,排他实施许可合同是让与人和受让人分享专利实施权的协议。

当事人订立的排他实施许可合同,也不影响国家根据《专利法》第14条的规定行使指定许可权。

3、普通实施许可合同 普通实施许可合同是最常见的专利实施许可方式。

普通实施许可合同的让与人允许受让人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使用其专利技术,同时保留自己实施和允许任何第三方在该范围内实施专利技术的权利。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未备案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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