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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发明人变更费是怎样的,专利发明人可否做变更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4-06 14:46:50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专利发明人变更费是怎样的,专利发明人可否做变更。



专利发明人变更费是怎样的


专利发明人变更费是怎样的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调整后的专利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及有关事项公告(第75号)规定:

发明人、申请人、专利权人的变更 200元 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委托关系的变更 50元 发明人与专利权人有什么区别 专利权人是指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登记簿上记载的专利权的所有人。

要想成为专利权人,有两种方法:

1、自己提出申请,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合格,符合授权的条件,依法授予专利权。

2、通过继承或交易成为专利权人。

公民或法人死亡或终止时,其合法的继承人得成为专利权人;通过买卖交易,他人也得成为专利权人。

专利权人可自己实施或许可他人实施专利,并收取使用费。

发明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发明人只能是发明创造的完成者。

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是发明人。

职务发明的发明人对专利享有署名权和获得奖励报酬权,除此之外发明人对专利不享有任何权利,自己不能实施专利也不能许可他人实施专利,发现他人侵犯专利权的,也无权加以制止。

一件专利申请的多个项目同时发生变更的,只需提交一份申报书;多件专利申请的同一著录项目发生变更的,即使变更的内容完全相同,也应当分别提交各自的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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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发明人可否做变更


一、专利发明人能不能做变更 专利发明人可以更改,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

因漏填或者错填发明人而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和变更前全体发明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证明文件。

发明人变更:

(1)因发明人更改姓名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2)因漏填或者错填发明人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由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和变更前全体发明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证明文件。

(3)因发明人资格纠纷提出变更请求的,可以参照“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转移该如何处理”的内容。

(4)因更改中文译名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发明人声明。

二、专利有哪些特征 专利权是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法律规定,根据法定程序赋予专利权人的一种专有权利。

它是无形财产权的一种,与有形财产相比,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具有独占性。

所谓独占性亦称垄断性或专有性。

专利权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发明人或申请人的申请,认为其发明成果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条件,而授予申请人或其合法受让人的一种专有权。

它专属权利人所有,专利权人对其权利的客体(即发明创造)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具有时间性。

所谓专利权的时间性,即指专利权具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也就是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

各国的专利法对于专利权的有效保护期均有各自的规定,而且计算保护期限的起始时间也各不相同。

我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 (3)具有地域性。

所谓地域性,就是对专利权的空间限制。

它是指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所授予和保护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或地区的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和地区不发生法律效力,其专利权是不被确认与保护的。

如果专利权人希望在其他国家享有专利权,那么,必须依照其他国家的法律另行提出专利申请。

除非加入国际条约及双边协定另有规定之外,任何国家都不承认其他国家或者国际性知识产权机构所授予的专利权。

三、发明人与专利权人有什么区别 专利权人是指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登记簿上记载的专利权的所有人。

要想成为专利权人,有两种方法:

1、自己提出申请,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合格,符合授权的条件,依法授予专利权。

2、通过继承或交易成为专利权人。

公民或法人死亡或终止时,其合法的继承人得成为专利权人;通过买卖交易,他人也得成为专利权人。

专利权人可自己实施或许可他人实施专利,并收取使用费。

发明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发明人只能是发明创造的完成者。

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是发明人。

职务发明的发明人对专利享有署名权和获得奖励报酬权,除此之外发明人对专利不享有任何权利,自己不能实施专利也不能许可他人实施专利,发现他人侵犯专利权的,也无权加以制止。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专利发明人能不能做变更”问题进行的解答,专利的发明人是可以变更的,变更专利发明人的时候,要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向有关部门说明变更专利发明人的原因。

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 进行法律咨询。



专利发明人排名顺序是如何规定的


专利发明人排名 专利发明人的排名顺序与享有的权利大小没有关系,各方均是共同权利人。

如果在权利分享与行使方面有明确的协议约定,则遵从协议约定(各方权利有可能不对等,但是各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否则,各方的权利是对等的。

发明人的排序主要看对于技术的贡献大小程度和相关的级别。

如果是后续评职称需要,建议可以协商下。

按照专利法的法规,发明人顺序是不分先后。

发明专利的特点 1、专有性。

专有性也称“独占性”,所谓专有性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所享有的独占性的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出口的权利。

也就是说,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进行为生产、经营目的的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出口其专利产品,使用其专利方法,或者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的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出口依照其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否则,就是侵犯专利权。

2、地域性。

根据《巴黎公约》规定的专利独立原则,专利权的地域性特点,是指一个国家依照其本国专利法授予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法律管辖的范内有效,对其他国家没有任何约束力,外国对其专利不承担保护的义务,对其一项发明创造只在中国取得专利权,那么专利权人只在中国享有专利权或独占权。

如果有人在其他国家和地区生产、使用或销售该发明创造,则不属于侵权行为。

搞清楚专利权的地域性特点是很有意义的,这样,中国的单位或个人如果研制出有国际市场前景的发明创造,就不仅仅是及时申请国内专利的事情,而且还应不失时机地在拥有良好的市场前景的其他国家和地区申请专利,否则国外的市场就得不到保护。

时间性:

所谓时间性,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所有拥有得法律赋予得专有权只在法律规定得时间内有效,期限届满后,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就不再享有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口得专有权。

至此,原来受法律保护得发明创造就成了社会的公共财富,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可以无偿使用。

3、期限性。

各国专利法都有明确的规定,对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计算一般在10-20年不等;对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大部分国家规定为5-10年,中国现行专利法规定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以及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分别为20年、10年、10年。

4、无形性。

专利权是无形的,不少人往往把专利权的这一特点视为其保护对象--专利权保护的技术,其实无形性是专利权本身。

否则如对商标来讲,其对象是图案,显然不是无形的。

其实专利发明人排名对于享有权利是没有影响的,所以排名不用太在意,但是各方可以通过协议来确定排名以及权利享有。

关于专利发明人排名,如果你的情况比较复杂, 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专利发明人变更费是怎样的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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