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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人发现专利侵权后应该如何维权,专利权人发现专利侵权后要如何处理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4-06 14:54:46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专利权人发现专利侵权后应该如何维权,专利权人发现专利侵权后要如何处理。



专利权人发现专利侵权后应该如何维权


专利权人发现专利侵权后应该如何维权 1、专利权属证据。

证明原告享有专利权或者专利许可使用权。

2、侵权存在证据。

证明被告已经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原告应当提交被控侵权产品及其销售发票、专利与被控侵权产品技术特征对比材料等证据。

3、赔偿金额证据。

证明其提出的赔偿金额有事实依据。

原告应当提交能证明其提出的赔偿数额的证据,如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的证据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的证据;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专利许可使用费合理确定赔偿数额。

证据收集好之后,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形选择如下侵权解决方式:

协商与和解 专利权人和被控侵权人均可自行协商或在其他第三方的调解、斡旋下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

提出协商意向时一般可以向侵权方发送侵权警告函。

这在我国专利法中并无规定,但在现实生活中却被经常使用,而且还常取到较好的作用。

侵权警告信的写法可以根据不同情况,口气可以强硬,也可以缓和。

一般应写明以下内容:

1、专利权人的专利号,专利的主要权项内容; 2、对方的产品或方法侵害了该专利权,希望中止或禁止对方制造、销售和使用的行为; 3、希望对方于何时就此作出答复; 4、如果对方不作答复,专利权人可能采取的措施。

行政裁决或协调 专利权人在侵权人侵权事实和证据充分确凿的情况下,可向专利局等有关行政部门举报,由其采取行政措施,对侵权人的侵权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后作出行政处罚。

在行政裁决过程中,有关专利行政部门基于有关当事人的申请,可对专利侵权的民事责任进行调解。

向法院起诉 专利权人在发现侵权人侵犯其专利权后,亦可径自向侵权行为地、被告所在地等相关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等。

同时有权申请对侵权人的侵权事实和证据进行诉讼保全,申请法院强制令,禁止侵权人继续侵权行为。

为保证经济赔偿的切实执行,专利权人在起诉的同时,可向受理法院申请对侵权人的等额财产进行诉讼保全。

向法院提起诉讼时,选择起诉的法院可以有:

1、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侵权行为地包括:

(1)被控侵犯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品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 (2)专利方法使用行为的实施地,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 (3)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制造、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 (4)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实施地;

专利权人发现专利侵权后要如何处理


专利权人发现专利侵权后要如何处理 专利权人认为自己的中国专利受到侵害后,应首先将对方技术与自己的专利技术进行认真的对比分析,看对方的技术特征是否确实落入自己专利的保护范围内,以确定专利侵权是否成立。

专利权人往往会过高估计自己的专利权,因此,最好委托中国的专利律师对是否构成专利侵权进行分析,提供法律意见。

然后,专利权人还应对自己的中国专利权的专利性进行分析,以确定其有效性。

因为,根据中国专利法规定,中国专利局只对发明专利进行实审,而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不进行实审,只进行形式审查。

因此,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发明专利,对其专利三性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可以不进行分析,只要检查一下年费是否缴纳,专利是否有效即可。

而对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必须认真进行专利三性分析。

只有该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具有专利性,确实是有效权利的前提下,才宜对专利侵权者采取行动。

否则,一旦对方向中国专利局对该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该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就会因缺乏专利性而被宣告无效。

专利权人在确认自己的专利权有效、专利侵权成立之后,方可着手进行下一步工作。

所谓下一步工作,首先是收集证据。

专利权人要收集的证据,大致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有关侵权者情况的证据。

常言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因此,侵权者确切的名称、地址、企业性质、注册资金、人员数、经营范围等情况,都是专利权人首先应了解的。

了解这些情况对专利权人对付专利侵权应采取什么样的策略是很重要的。

二、有关侵权事实的证据。

构成专利侵权的前提是必须要有侵权行为。

因此,证明侵权者确实实施了侵犯专利权的行为的证据在处理侵权过程中是至关重要的。

这些方面的证据有侵权物品的实物、照片、产品目录、销售发票、购销合同等。

三、有关损害赔偿的证据。

专利权人可以向侵权者要求损害赔偿。

要求损害赔偿的金额可以是专利权人所受的损失。

但专利权人要提供证据,证明因对方的侵权行为,自己专利产品的销售量减少,或销售价格降低,以及其他多付出的费用或少收入的费用等损失。

要求损害赔偿的金额也可以是侵权者因侵权行为所得的利润。

专利权人要提供证据,证明侵权者的销售量、销售时间、销售价格、销售成本及销售利润等。

以此为依据,计算侵权者所得的利润。

要求损害赔偿的金额还可以是不低于专利权人与第三人的专利许可证贸易的专利许可费。

为此,专利权人要提供已经生效履行的与第三人的专利许可证协议。

如何收集上述证据,是外国专利权人比较头痛的一个问题。

一般来说,有些证据专利权人可以自己收集,也可委托在中国的合资企业、独资企业或办事处收集,但最好的办法是委托中国的专利律师进行侵权调查,收集证据。

中国律师有律师执照,懂得法律,调查取证比较方便。

至于侵权者侵权利润的确切证据,有时无法得到。

在进行诉讼时,可以先提供一些粗略的证据,待确定专利侵权后,可以请求法院对侵权者进行查帐,以确定侵权利润。

然后,在此基础上,再计算出侵权者应付的赔偿金额。

以上就是小编对相关问题进行的解答,大家如果需要进一步了解法律方面的知识,欢迎进入 进行法律咨询。



专利权人变更程序是什么


专利权人变更程序是什么 首先,填写“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同时提供著录项目变更证明材料。

著录项目变更证明材料是指:

1、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因权利归属纠纷发生权利转移以及发明人因资格纠纷发生变更的,如果纠纷是通过协商解决的,应当提交全体当事人签名或盖章的权利转移协议书;如果纠纷是由人民法院判决确定的,应当提交发生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专利局收到判决书后,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查询是否提起上诉,在指定的期限内未答复或明确未上诉的,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提起上诉的,当事人应当出具上诉受理通知书,原人民法院判决书不发生法律效力。

如果纠纷是由地方知识产权局(或相应职能部门)调处决定的,专利局收到调处决定后,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查询是否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指定期限(两个月)内未答复或明确未起诉的,调处决定发生法律效力;提起诉讼的,当事人应出具法院受理通知书,原调处决定不发生法律效力。

2、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因权利的转让或赠予发生权利转移,要求变更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必须提交转让或赠予合同的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该合同是由法人订立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的人在合同上签名或盖章,并加盖法人的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必要时须提交公证文件。

公民订立合同的,由本人签名或者盖章;必要时须提交公证文件。

有多个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应提交全体权利人同意转让或赠予的证明材料。

3、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法人的,因其合并、重组、分立、撤销、破产或改制而引起的著录项目变更必须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4、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因死亡而发生继承的,应当提交公证机关签发的当事人是惟一合法继承人或者当事人已包括全部法定继承人的证明文件。

除另有明文规定外,共同继承人应当共同继承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

交纳著录项目变更费,应当自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 涉及境外居民或法人的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转让,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转让方、受让方均属境外居民或法人的,必须向专利局提交双方签章的转让合同文本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2)转让方属于中国大陆的法人或个人,受让方属于境外居民或法人的,必须出具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批准同意转让的批件,以及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签章订立的转让合同文本原件或经公证的转让合同文本复印件; (3)转让方属于境外居民或法人,受让方属于中国大陆法人或个人的,必须向专利局出具双方签章的经公证的转让合同文本原件; (4)上述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转让的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必须由转让方的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或者其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上述(1)-(3)中的境外居民或法人是指在中国大陆没有经常居所或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港、澳地区及台湾的居民或法人;在中国大陆有经常居所或营业所的,可按中国居民或法人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转让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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