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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人有哪些基本权利,专利权人有哪些权利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4-06 14:55:1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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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人有哪些基本权利


专利权人有哪些基本权利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专利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书面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

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

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

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

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权利。



专利权人有哪些权利


专利权人有哪些权利 1、独占的实施权 专利权人的独占实施权包括两个方面:

首先,专利权人自己享有实施该专利的特权;其次,专利权人有权禁止他人擅自实施其专利。

2、许可实施权 许可实施权是指专利权人通过实施许可合同的方式,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并收取专利使用费的权利。

专利许可合同的形式有普通的许可合同、独占的许可合同、排他的许可合同三种,通过不同的合同形式,专利权人可以不同程度地对被许可人进行合理控制。

普通的实施许可是指专利权人在同一地域和时间可以自己并许可多人实施其专利;独占实施许可是指专利权人许可被许可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以合同约定的方式对专利进行独占性实施,从而排斥包括专利权人在内的一切人实施该专利;排他的实施许可是指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域a范围内,专利权人只许可一个被许可人实施其专利,但专利权人自己有权实施该专利。

3、转让权 专利可以转让。

转让专利权的当事人之间须签订书面合同,并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中国单位或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的,还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专利权只能作为一个整体转让。

专利权转让与实施许可不同,后者移转的是专利的使用权,前者移转的是专利的所有权,出让人丧失专利所有权,受让人称为新的专利权人。

4、标示权 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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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人滥用民事权利应承担的责任是什么


专利权人滥用民事权利应承担的责任是什么 专利权人滥用民事权利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因滥用权利受到损害的当事人,在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提起的专利权侵权诉讼中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处理。

《专利法》第六十条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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