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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特点是什么,发明专利特点有哪些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4-06 15:24:57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发明专利特点是什么,发明专利特点有哪些。



发明专利特点是什么


发明专利特点是什么 一、专有性 专有性也称“独占性”,所谓专有性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所享有的独占性的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出口的权利。

也就是说,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进行为生产、经营目的的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出口其专利产品,使用其专利方法,或者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的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出口依照其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否则,就是侵犯专利权。

二、地域性 根据《巴黎公约》规定的专利独立原则,专利权的地域性特点,是指一个国家依照其本国专利法授予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法律管辖的范内有效,对其他国家没有任何约束力,外国对其专利不承担保护的义务,对其一项发明创造只在中国取得专利权,那么专利权人只在中国享有专利权或独占权。

如果有人在其他国家和地区生产、使用或销售该发明创造,则不属于侵权行为。

搞清楚专利权的地域性特点是很有意义的,这样,中国的单位或个人如果研制出有国际市场前景的发明创造,就不仅仅是及时申请国内专利的事情,而且还应不失时机地在拥有良好的市场前景的其他国家和地区申请专利,否则国外的市场就得不到保护。

时间性:

所谓时间性,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所有拥有得法律赋予得专有权只在法律规定得时间内有效,期限届满后,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就不再享有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口得专有权。

至此,原来受法律保护得发明创造就成了社会的公共财富,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可以无偿使用。

三、期限性 各国专利法都有明确的规定,对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计算一般在10-20年不等;对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大部分国家规定为5-10年,中国现行专利法规定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以及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分别为20年、10年、10年。

四、无形性 专利权是无形的,不少人往往把专利权的这一特点视为其保护对象--专利权保护的技术,其实无形性是专利权本身。

否则如对商标来讲,其对象是图案,显然不是无形的。

发明专利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具有专有性、地域性、期限性以及无形性这四个特点,发明专利受到知识产权法、专利法的保护。

如有疑问,欢迎到 进行律师咨询。



发明专利特点有哪些


发明专利特点有哪些 一、专有性 专有性也称“独占性”,所谓专有性是指专利权人对 其发明创造所享有的独占性的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出口的权利。

也就是说,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进行为生产、经营目的的制造、使用、销 售、许诺销售和进出口其专利产品,使用其专利方法,或者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的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出口依照其方法直接获得的产 品。

否则,就是侵犯专利权。

二、地域性 根据《巴黎公约》规定的专利独立原则,专利权的地域性特点,是指一个国家 依照其本国专利法授予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法律管辖的范内有效,对其他国家没有任何约束力,外国对其专利不承担保护的义务,对其一项发明创造只在中国取得专 利权,那么专利权人只在中国享有专利权或独占权。

如果有人在其他国家和地区生产、使用或销售该发明创造,则不属于侵权行为。

搞清楚专利权的地域性特点是很 有意义的,这样,中国的单位或个人如果研制出有国际市场前景的发明创造,就不仅仅是及时申请国内专利的事情,而且还应不失时机地在拥有良好的市场前景的其 他国家和地区申请专利, 否则国外的市场就得不到保护。

时间性:

所谓时间性,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所有拥有得法律赋予得专有权只在法律规定得时间内有效,期限届满后,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就不再享有制造、 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口得专有权。

至此,原来受法律保护得发明创造就成了社会的公共财富,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可以无偿使用。

三、期限性 中国现行专利法规定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以及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分别为20年、10年、10年。

以上就是 小编总结的相关内容,如果对本文章还有什么不能够理解的,可以通过 找律师进行咨询指导,他们能够直接的告诉你的答案。



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是如何进行的


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是如何进行的 一、受理 根据《专利法》规定,需要申请发明专利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国家专利局提交清楚、完整、准确无误的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申请人误将申请文件提交给其他机关、单位或个人的,在专利审批程序中均不产生法律效力。

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国家专利局将会受理并进入审批程序,受理程序结束之后会给申请人发放受理通知书和缴费通知书,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国家专利局将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并在核实文件清单后,发出受理通知书,缴纳申请费通知书,通知申请人。

对于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将不予受理。

二、初审 专利申请人在规定日期内缴纳完申请费用的,专利申请会自动进入初审阶段。

在这个阶段,国家专利局就会对申请进行形式审查。

对于不合格的申请,国家专利局将会发出补正通知书。

逾期不答复的将被视为撤回。

申请人经补正修改过后仍未消除缺陷的,予以驳回。

对于合格的申请,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将会发放初审合格申请书,审核进入下一个阶段。

三、公布 《专利法》规定,国家专利局收到发明专利申请之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有优先权的自优先权日起)即行公布。

国家专利局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要求提前公开的,一般初审合格后即行公布。

为什么要申请提前公布? 1。申请人可以尽快受到临时保护的权利,尽快将发明推向市场,寻找到合适的买方,申请人就可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费用。

申请公布以后,申请记载的内容就成为现有技术的一部分。

2。申请人可以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以前,获得一段尽可能长的时间来听取市场和公众意见,以便能够确定是否提出实质审查的请求。

四、实审 在初审公布以后,申请人要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实质审查并缴纳相关费用,申请将进入实申程序。

但是从申请日起满三年,申请人未提出实审请求的或者实审请求未生效的,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国家专利局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之后,认为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应当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对其申请进行修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答复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五、授权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未发现驳回理由的,国家专利局发出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通知申请人办理手续及缴纳相关费用。

申请人在规定期限(通常时间为2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并交纳费用的,国家专利局将予以办理登记,下发专利证书,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未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的,或者逾期办理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的权利。

如果您的情况较为复杂,需要进行相关法律咨询, 将热忱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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