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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可否以专利权出资,药品专利权纠纷可以申请行政裁决吗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4-07 17:31:10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股东可否以专利权出资,药品专利权纠纷可以申请行政裁决吗

股东可否以专利权出资


关于新闻侵害名誉权应承担哪些民事责任的问题, 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A;新闻报道侵害名誉权时,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是,赔偿受害人的财产损失和非财产损失。

非财产责任主要包括停止损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和道歉。

碉侵犯名誉权的案件中,非财产责任的适用十分普遍。

如果在新闻报道时,对他人造成一定程度伤害,应当停止侵权,如果新闻侵权行为已经发生并没有停止,受害人可以请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

?依据】?典》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空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提示】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遇到的法律纠纷点与需求点,专业律师将为你1对1解答,给你详细的解决方案。



药品专利权纠纷可以申请行政裁决吗


一、药品专利权纠纷可以申请行政裁决吗 1、可以申请。

药品上市许可申请人与有关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也可以就申请注册的药品相关的专利权纠纷,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行政裁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七十六条 药品上市审评审批过程中,药品上市许可申请人与有关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因申请注册的药品相关的专利权产生纠纷的,相关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就申请注册的药品相关技术方案是否落入他人药品专利权保护范围作出判决。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规定的期限内,可以根据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作出是否暂停批准相关药品上市的决定。

药品上市许可申请人与有关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也可以就申请注册的药品相关的专利权纠纷,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行政裁决。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制定药品上市许可审批与药品上市许可申请阶段专利权纠纷解决的具体衔接办法,报国务院同意后实施。

二、药品专利代表什么 药品专利是指源于药品领域的发明创造,且转化为一种具有独占权的形态,是各国普遍采用的以独占市场为主要特征的谋求市场竞争有利地位的一种手段。

1。药品发明专利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药品发明专利包括新药物专利、新制备方法专利和新用途专利。

(1)新药物:包括有医药用途的新化合物、已知化合物和药物组合物;新微生物和基因工程产品(生物制品);制药领域中涉及到新原料、新辅料、中间体、代谢物、药物前体、新药物制剂;新的异构体;新的有效晶型;新分离或提取的天然物质等。

(2)新制备方法:包括新工艺、新配方、新的加工处理方法及新动物、新矿物、新微生物的生产方法、中药新提取、纯化方法、新炮制方法等。

(3)药物新用途:包括首次发现其有医疗价值,或发现其有第二医疗用途的,新的给药途径等可以申请发明专利。

依据《专利法》的规定,药品上市许可申请人与有关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也可以就申请注册的药品相关的专利权纠纷,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行政裁决。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 咨询专业律师。



药品的专利权一般具有哪些性质


一、药品的专利权一般具有哪些性质 (1)具有独占性。

所谓独占性亦称垄断性或专有性。

专利权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发明人或申请人的申请,认为其发明创造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条件,而授予申请人或其合法受让人的一种专有权。

它专属权利人所有,专利权人对其权利的客体(即发明创造)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具有时间性。

所谓专利权的时间性,即指专利权具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也就是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

各国的专利法对于专利权的有效保护期均有各自的规定,而且计算保护期限的起始时间也各不相同。

我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 (3)具有地域性。

所谓地域性,就是对专利权的空间限制。

它是指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所授予和保护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或地区的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和地区不发生法律效力,其专利权是不被确认与保护的。

如果专利权人希望在其他国家享有专利权,那么,必须依照其他国家的法律另行提出专利申请。

除非加入国际条约及双边协定另有规定之外,任何国家都不承认其他国家或者国际性知识产权机构所授予的专利权。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四十二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第四十三条 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通过小编的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药品的专利权一般具有独占性还有时间性质这些,如果侵犯了相关的条例是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希望大家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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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申请专利 发明专利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