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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制度与国家安全,知识产权制度在科技创新中的作用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4-08 14:39:58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知识产权制度与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知识产权制度在国防高科技产业科技创新中的作用

知识产权制度与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


一、知识产权制度对我国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影响的分析 总体来看,知识产权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很多领域的技术和科技安全,妨碍了我国政治主体及经济主体稳定地获得技术的能力,同时,威胁到我国拥有较大优势的部分资源的利用。

但是,虽然现象反映本质,但现象背后的本质往往与现象并非简单一致。

如何看待知识产权制度与我国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关系仍然是个困难问题。

(一)、TRIPs协议与我国的利益。

公认的事实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有利有弊,利大于弊”。

我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过程中,和许多发展中国家一样,“认为包括减少发达国家贸易保护在内的整体一揽子协议会(给他们)带来利益。

”[1]有些国家认为,发展中国家在农业等领域都获得了利益。

[2]但是,研究表明,就TRIPs而言,获利最多的是美国和欧盟。

甚至连澳大利亚这样的较为先进的国家的统计数字都表明,上世纪90年代,其付给外国版权人的费用比获得的费用多出了12亿澳元。

而保护按照TRIPS协议而延长期限的专利付出的代价高达38亿澳元。

在澳大利亚的专利也主要有外国申请人获得。

[3]因此,TRIPs协议本身是发展中国家和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在贸易自由化过程中整体妥协的产物,应该认为,发达国家许诺的开放农业、纺织品市场等承诺是以发展中国家接受TRIPS协议的负担为代价的。

在世界贸易组织乌拉圭回合会谈中,TRIPS作为一揽子协议的一部分是相对合理的。

但是,仅就TRIPS协议本身的合理性而言,严格保护知识产权为发展中国家带来了沉重的负担。

尤其是在医药专利对公共健康的影响等方面,严重威胁发展中国家的社会稳定和国家利益。

但是,作为中国——一个发展中的大国,TRIPS协议是否完全是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而承受的负担呢?在战略层面上,TRIPS协议是否也符合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前的判断——“有利有弊、利大于弊”呢? 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前,中国已经建立的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并且卓有成效。

例如,从统计数字上看,我国国内申请人在专利制度实行的近20年时间内,已经申请了314771项发明专利,占全部发明申请的近50%。

从专利制度的实施效果来看,对高校科研和管理人员的调查表明,70%以上的人认为专利制度对于鼓励科技人员进行发明创造有很大或者较大作用。

由于专利、版权等不断转化为现实的经济利益,因此,知识产权制度有利于科研经费的回收,刺激对于科研经费的再投入。

[4]由于专利、版权等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存在,我国各类经济主体、特别是私营经济体和新兴计算机、生物等产业经济体获得了巨大的收益。

按照学者的划分,我国属于科技发展中国家。

[5]不可否认,尽管我国有着一定的创新能力,但我国仍然属于技术进口国家。

因此,即便是没有TRIPS协议和国内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在技术贸易方面,我国仍然会处于进多出少的局面。

可以说,这是我国的发展阶段造成的,是不可逾越的。

不过,尽管我们仍然处于技术进口的地位,由于知识产权制度的存在,给我国带来了大量准确而廉价的技术信息,同时,更关键的是,专利和版权制度的存在,刺激了国内的创新增加。

总之,国内早已经实行的知识产权制度以及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承担的TRIPS义务对我国国家利益的影响也是“有利有弊、利大于弊”的。

从这一点出发,笔者认为,在TRIPS与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性质上,结论只能是,兴其利,除其弊。



知识产权制度在国防高科技产业科技创新中的作用


对于航天工业,如何进行高科技创新,也是政府、社会、企业非常关注的问题。

国内外的实践表明,产权激励创新成为最为有效的手段,美国等发达国家都是通过产权激励政策,促使航天工业蓬勃的发展。

因此政府和工业界关注的科技创新机制的建设的核心应当转移到建立知识产权制度上来,这个问题解决好,就为科技创新培育了良好的创新土壤,否则科技创新就成为无源之水。

解决航天知识产权制度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其涉及到维护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国家利益;不特定第三人利益形式出现的社会利益;对智力成果研究开发的创新主体的利益等各个方面的利益,所以我们在航天知识产权制度研究上,一定注意以下基本原则:国防安全利益至上的原则、激励自主创新原则、促进军用、民用技术相互转移的原则。

一、知识产权制度已经成为国外科技创新机制的核心 大约美国80%的航空航天工业广泛地运用于民品生产,以军带民,为国民经济发展起到带头作用。

军品科研生产的创新能力很强,许多新发明源于美国,而且科研成果转化率很高。

不仅军转民机制畅通,民转军的机制也很畅通,军民之间没有明显界限。

进行军品科研生产的单位,几乎没有是完全从军的,近年来又呈现出明显的以民带军趋势。

为什么美国航天工业有如此发展态势,因为美国非常重视政治法律制度建设与改革,特别是知识产权制度的建设,1980年通过《拜-杜法案》,明确允许政府投资所获得的专利归完成单位,并要求必须申请专利,加速专利的实施;《联邦技术转移法》、《技术转让商业化法》、《美国发明人保护法》等更进一步激励和保护发明创新者,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国家和国防建设;美国在国防采办条例中以及政府投资的国防项目中,非常重视知识产权的管理,几乎所有美国国防部的武器开发研究的合同中都明确知识产权相关条款。

一方面,更多的知识产权归承包商所有,以鼓励专利技术的实施转化;另一方面,详细规定了政府行使介入权的情况。

在对外武器装备技术贸易中,美国政府不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并将这种态势强加于广大发展中国家。

事实表明,这些措施提高了政府投入的效率,加速了航天高技术及其产业化发展。

二、知识产权制度对建立我国航天工业科技创新机制存在着必要性 航天工业产生的知识产权主要涉及专利权、技术秘密权、版权、计算机软件权、技术资料权,这些知识产权无论对政府(一般为代表政府的军方)还是对工业界(航天工业界)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无形资产。



知识产权制度对科技发展的影响及我国的对策


随着社会的发展,科学技术不断地深入到人们的生活中,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和生活理念。

科学技术的发展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也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中之重。

科学技术是“历史的有力的杠杆”,是“一种在历史上起着推动作用的、革命的力量。

”[i]我们可以看到,小到企业之间的竞争,大到国家之间的竞争,无不以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作为竞争力的主要标志。

进入20世纪后,以信息技术、生物技术和新能源技术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产业迅速崛起并成为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

科学技术的发展不仅对社会经济产生了重要的影响,而且对现行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也产生了空前的冲击,传统的知识产权制度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变革。

如何通过改造传统的知识产权制度来适应现代高新技术发展的需要,促进知识产权制度的现代化,将是各国政府和学者近期不得不关注的热点之一。

我们应当看到,高新技术的发展对知识产权制度产生了一定的推动,但知识产权制度反过来既可能促进高新技术的发展,也可能阻碍高新技术的发展。

为此,本文将对此予以讨论,以便通过知识产权制度的完善来促进我国高新技术的发展,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有益的经验。

一、知识产权制度对科技发展的促进作用 从历史发展的进程来看,科学技术的发展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特别是21世纪的今天,科学技术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决定因素,科技创新已成为世界性的潮流。

知识产权制度在科技发展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这是因为知识产权制度是保证技术创新成果权利化、资本化、商品化和市场化的基本前提之一。

[ii]在知识经济时代,无论是构建促进知识创新的氛围,还是有效地推动知识的传播和利用,都离不开切实有效的知识产权制度的保护。

知识产权制度对科技发展的促进作用主要体现在该制度的激励功能、配置功能、引导功能、保障功能等方面。

(一)知识产权制度对科技发展的激励作用 法律是社会关系的调节器,“是在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在认识和确认其根本利益的基础上,协调社会各种利益并保护被确认为合法利益的手段。

”[iii]知识产权制度创立的目的同样在于对涉及知识产品的各种利益予以认识并加以协调。

所谓利益,是一个客观范畴,它是人们受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制约的需要和满足需要的手段和措施。

“利益决定着法的产生、发展和运作;法律影响着(促进或阻碍)利益的实现程度和发展方向。

”[iv]法律由利益所决定,对社会关系中的各种客观利益现象进行有目的、有方向的调控,以促进利益的形成和发展。

[v]

知识产权制度与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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