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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地址需要变更吗,专利复审委员会行政复议的范围包括哪些?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4-08 21:19:59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专利地址需要变更吗,专利复审委员会行政复议的范围包括哪些?

专利地址需要变更吗


变更专利权人存在两种情况:专利权人名称变更和专利权转移,一般来说专利权人名称变更的情形,默认地址不变更,可以不填写地址变更信息;专利权转移的情况,常见的是专利权转让,此时专利局审查时默认地址需要相应变更的,如果地址未变化需要特别注明,未填写地址变更情况的著录项目变更请求视为未提出。

1、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因权利归属纠纷发生权利转移以及发明人因资格纠纷发生变更的,如果纠纷是通过协商解决的,应当提交全体当事人签名或盖章的权利转移协议书;如果纠纷是由人民法院判决确定的,应当提交发生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专利局收到判决书后,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查询是否提起上诉,在指定的期限(两个月)内未答复或明确未上诉的,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提起上诉的,当事人应当出具上诉受理通知书,原人民法院判决书不发生法律效力。

如果纠纷是由地方知识产权局(或相应职能部门)调处决定的,专利局收到调处决定后,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查询是否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指定期限(两个月)内未答复或明确未起诉的,调处决定发生法律效力;提起诉讼的,当事人应出具法院受理通知书,原调处决定不发生法律效力。

2、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因权利的转让或赠予发生权利转移,要求变更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必须提交转让或赠予合同的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该合同是由法人订立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的人在合同上签名或盖章,并加盖法人的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必要时须提交公证文件。

公民订立合同的,由本人签名或者盖章;必要时须提交公证文件。

有多个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应提交全体权利人同意转让或赠予的证明材料。

1、通过法定程序确定发明创造的权利归属关系,从而有效保护发明创造成果,独占市场,以此换取最大的利益; 2、为了在市场竞争中争取主动,确保自身生产与销售的安全性,防止对手拿专利状告自己侵权(遭受高额经济赔偿、迫使自己停止生产与销售); 3、专利权受到国家专利法保护,未经专利权人同意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能使用(状告他人侵犯专利权,索取赔偿); 4、自己的发明创造及时申请专利,使自己的发明创造得到国家法律保护,防止他人模仿本企业开发的新技术、新产品(构成技术壁垒,别人要想研发类似技术或产品就必须得经专利权人同意); 5、自己的发明创造如果不及时申请专利,别人把你的劳动成果提出专利申请,反过来向法院或专利管理机构告你侵犯专利权; 6、可以促进产品的更新换代,亦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及提高产品的质量、降低成本,使企业的产品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7、一个企业若拥有多个专利是企业强大实力的体现,是一种无形资产和无形宣传(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既是消费者趋之若鹜的强力企业,同时也是政府各项政策扶持的主要目标群体),21世纪是知识经济的时代,世界未来的竞争,就是知识产权的竞争; 8、专利技术可以作为商品出售(转让),比单纯的技术转让更有法律和经济效益,从而达到其经济价值的实现; 9、专利宣传效果好; 10、避免会展上撤下展品的尴尬; 11、国家对专利申请有一定的扶持政策(如政府颁布的专利奖励政策、以及高新技术企业政策等),会给予部分政策、经济方面的帮助; 12、专利除具有以上功能外,拥有一定数量的专利还作为企业上市和其他评审中的一项重要指标,比如: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评审、科技项目的验收和评审等,专利还具有科研成果市场化的桥梁作用。

总之,专利既可用作盾,保护自己的技术和产品;也可用作矛,打击对手的侵权行为。

充分利用专利的各项功能,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专利地址是否需要变更看情况,一般来说专利权人名称变更的情形,默认地址不变更,可以不填写地址变更信息。



专利复审委员会行政复议的范围包括哪些?


根据《复议规程 第五条规定,专利行政复议的收案范围包括: 1、专利申请人对不予受理其申请不服的; 2、专利申请人对申请日的确定有争议的; 3、专利申请人对视为未要求优先权不服的; 4、专利申请人对其专利申请按保密专利申请处理或者不按保密专利申请处理不服的; 5、专利申请人对专利申请视为撤回不服的; 6、专利申请人对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不服的; 7、专利权人对专利权终止不服的; 8、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因耽误有关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请求恢复权利而不子恢复的: 9、专利权人对给子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 10、强制许可请求人对终止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 11、国际申请的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二条终止其国际专利申请不服的; 12、国际申请的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一十五条所作复查决定不服的; 13、专利代理机构对撤销其机构处罚不服的; 14、专利代理人对吊销其 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的处罚不服的; 15、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最后一项是个“兜底条款”,究竟包括哪些情形, 未见到任何解释。

但从实际来看,可以肯定的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所作出的任何具体行政行为都不包括在内。

《行政复议法》第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H的除外。

《行政复议规程》在规范层次上仅属于部门规章,并非该条中所指的“法律”,鉴于《专利法》对专利行政复议的期限未做特别规定,所以,不管是第一类专利行政复议,还是第二类专利行政复议,都遵照该60日的规定,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前款所述期限的,该期限自障碍消除之H起继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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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复审申请周期要多久?专利复审申请手续有哪些?


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复审请求进行受理和审查,并作出决定。

复审请求案件包括对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程序中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不服而请求专利复审的案件。

只有专利申请人才有权启动专利复审程序,而且必须在接到驳回通知3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

1。提交专利申请复审材料:提交申请至官方(1-5个工作日); 2。官方受理(1个月); 3。官方审查(6-12个月); 4。官方授权或维持驳回(6-8个月)。

1。基本申请资料:个人身份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技术资料:专利驳回通知书、复审请求书、申请文件及答复材料; 3。复审委托书。

需根据驳回通知书的内容,结合专利与专利说明书的内容作出修改,同时考虑是否对专利作出适当的修正。

从驳回原因入手,撰写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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