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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药专利申请的几点思考,对方没专利就不算侵权吗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4-08 21:27:03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对中药专利申请的几点思考,对方没专利就不算侵权吗

对中药专利申请的几点思考


对中药专利申请的几点思考 在中药生产中,药材、配伍和生产工艺决定了成药的质量,如果能找到合适的指标,如:药效成分的含量,或有害成分的限量等等,申请专利的时候会比较容易描述其技术方案,也利于日后的专利保护,但对大量的药物而言,似乎还难以做到,因此采取方法来限定就成了较佳的选择。

如果喜欢知识产权的文章,可以关注知识产权免费商标查询网,更多精彩的资讯等着您! 1。药材 在中医药界,中药材古往今来都是被关注的重点,即使以今天的眼光看,中药成品的质量也直接与药材和饮片相关,道地药材就是指药材货真质优的意思,是控制药材质量的一项独特的综合判别标准。

中药饮片质量研究的范围涉及中药材的基原、土壤、气候、肥料、种植、管理、采收、产地加工、药材包装储存及饮片炮制的方法、步骤等内容,各种因素综合起来决定着药材和饮片的质量,使用栽培方法来限定药材,在专利上几乎难有作为,另外,我国专利法不保护动植物品种的规定,也使得药材在专利法的框架下很难被有效保护。

但是一定的方法加上一两个可以量化的指标如大类成分的含量,不失为可以尝试手段。

国外的研究者十分注意利用传统知识中记录的信息,他们意识到研究多种成分的草药复杂性,于是从分析技术、标准化工艺、质量控制入手,把常规的研究开发放在首位,更容易地从自然产地的植物中寻找目标成分以获取专利权,这是他们基于对现代知识产权保护的理解而具有的必然的行为方式。

英国植物药公司(Phytopharm)已在125个国家开发20个专利种类,67个专利已被批准。

2。中药复方 方剂是中药的精髓,多项研究可以证明中药配伍的科学性,然而复方便得药效成分更加复杂,英国植物药公司(Phytopharm)的研究经验表明,超过 5味中药无论在工艺和质量控制上都困难重重,更不用说发现确切的药效物质了。

在案例二中,申请人罗列了10种具有清热祛湿或活血化淤功效的药物,中药配伍须根据不同的症候进行调配使用,因此申请人又列出了不同的中药子集进行临床治疗效果的对比,赤芍、甘草、地黄组与赤芍、甘草、荆芥穗组的临床疗效相近,这实际上有点类似于中医师针对不同症候的湿疹的基础处方的加减,严格的说,是中医处方给申请人指出了研究方向,后者只是将传统中药复方的有效成分进行了粗略的分离和常规的制剂,但确实克服了原中药汤剂的缺点,满足了现代制药业的要求,即:初步明确了药效物质及其作用机理,方便患者服用,服药量大大减小。

进一步的复方研究可能给出大类物质在复方提取物中的相对比例,因此也为复方提取物的具体限定提供了可能,使其作为专利权客体,在某种程度上被准确定义成为可能。

3。质量控制 中药研究上的种种复杂性驱使现代的中药开发热衷于改变传统品种的剂型使之符合现代社会的需要,方便服用、携带。

服用量减小本无可厚非,然而许多改变剂型导致药效大大降低的例子不在少数,反倒是国外的研究者在对传统方剂进行改进时很注重与原方的药效作比较,毕竟药效才是判断药品质量最重要的指标。

如果能找到代表药物品质的指标成分或控制品质的方法,解决长期困扰中药稳定性差、质量难以控制的难题,理应满足专利三性的要求,此类专利申请应该具有较大的市场价值。

专利保护旨在为市场、贸易服务,如果纯粹以西药的研究方式和评价标准来研究和评价中药,显然有失偏颇。

为使我们的传统中药更加符合现代标准,上述三点值得重视和研究,一味撇开药效谈专利保护,是没有意义的。

从专利保护的角度看,方法的保护由于取证的困难,发生侵权时不容易确认事实,始终被认为是相对的,迫不得已的。

但从药材种植、炮制,到中药提取物的制备、药物的制剂、理化分析、质量控制等方面,都离不开对新工艺的依赖,有时加上一些可量化的指标,可以很好的由方法来限定新的产品,只是我国发明人较少注重这方面的研究,一般喜欢借鉴现成的西药研究手段或国外研究天然药物的手段,这对中药研发、专利申请及专利保护来说的确是个遗憾。

对于中药的专利保护,以及企业如何进行中药的研发、专利申请等问题,本文仅提出了自身的一些粗浅看法,还有更多问题需要进一步思考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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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没专利就不算侵权吗


分两种情况: 在别人申请专利前就在生产该商品,并通过销售等方式造成了公开,那么就可以保留相关证据来无效对方的专利; 在别人申请专利前就在生产该商品,但并没有进行销售等公开行为,那么按照专利法第69条的规定,不视为侵权,但只能在原有的规模范围内继续使用。

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专利侵权行为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

一行政责任 对专利侵权行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有权责令侵权行为人停止侵权行为、责令改正、罚款等,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还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

二民事责任 1、停止侵权 ,是指专利侵权行为人应当根据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处理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的裁判,立即停止正在实施的专利侵权行为。

2、赔偿损失。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专利权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确定;被侵权人所受到的损失或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可以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3、消除影响。

在侵权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给专利产品在市场上的商誉造成损害时,侵权行为人就应当采用适当的方式承担消除影响的法律责任,承认自己的侵权行为,以达到消除对专利产品造成的不良影响。

《民法典》第八百七十三条 被许可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的,应当补交使用费并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不补交使用费或者支付违约金的,应当停止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交还技术资料,承担违约责任;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超越约定的范围的,未经许可人同意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专利或者使用该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三刑事责任 依照专利法和刑法的规定,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应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专利权人要收集的证据,大致有如下几个方面: 1、有关侵权者情况的证据 常言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因此,侵权者确切的名称、地址、企业性质、注册资金、人员数、经营范围等情况,都是专利权人首先应了解的。

了解这些情况对专利权人对付专利侵权应采取什么样的策略是很重要的。

2、有关侵权事实的证据 构成专利侵权的前提是必须要有侵权行为。

因此,证明侵权者确实实施了侵犯专利权的行为的证据在处理侵权过程中是至关重要的。

这些方面的证据有侵权物品的实物、照片、产品目录、销售发票、购销合同等。

3、有关损害赔偿的证据

导致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失败的因素有哪些?


【专利法】导致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失败的因素,大家的生活水平也是在不断的提高,因此不少人也有着大量的资金来开展相应的发明创造,而在开展相应申请专利的过程中,申请专利存在着失败的机会,那么导致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失败的因素有哪些? 导致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失败的因素有哪些? 开展申请专利的时候,大家知道选优提前准备好相应材料之后,能够确保相应专利的成功申请,而在开展相应申请专利的过程中,要是无法提前准备好相应材料,那么大家所递交的申请专利将会直接导致失败。

大家知道专利属于知识产权的一种,所以相关专利也是具有唯一性的,而在开展相关申请专利的过程中,大家所申请的专利不具备唯一性,那么相关专利在申请的时候,也会导致失败。

所以在大家开展申请专利的时候,大家还要对待申请专利开展相应查询,以此来确保专利的唯一性。

在大家开展申请专利的过程中,待大家将申请专利递交专利局之后,相关单位会对相应专利开展审查,要是无法通过专利审查,那么将会直接导致申请专利失败,所以在大家开展申请专利的过程中,大家还还要提前准备好相应复审文件。

以上就是关于导致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失败的因素有哪些的相关内容,要是想开展申请专利、专利查询、专利转让等业务,可以联系在线客服 推荐阅读: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实用新型专利担保申请 发明+实用新型套餐 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流程 要申请一个实用新型专利,需要多少费用? 韩国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如何进行转换? 实用新型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不是垃圾专利

对中药专利申请的几点思考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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