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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申请医药专利,怎样申请国际专利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4-08 21:27:28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怎样申请医药专利,怎样申请国际专利

怎样申请医药专利


申请药品专利步骤: 1、申请,申请人向专利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递交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2、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查收材料,并依法受理; 3、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法进行初审及实质审查; 4、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专利法》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第三十五条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第三十九条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

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药品专利,有时候也被叫作药物专利,是就药品申请的专利,包括药品产品专利、药品制备工艺专利、药物用途专利等不同的类型。

药品专利主要有药物化合物、西药复合制剂、中药组方和中药活性成分等。

药物方法专利主要有药物化合物的制备方法、西药复合制剂的制备方法、中药活性成分的提取方法、质量控制方法和老药改剂型方法等。

药物的用途发明专利是指对已知药物发现了某一不为人知的新用途时,针对这一用途本身申请并获得授权的专利。

可获得专利权的药物产品专利申请主要包括下述7类: 1、药用化合物,包括通过化学或生物合成、或者通过分离手段从动植物中或其他原料中分离得到的新化合物,而且具有至少一种医药用途。

2、药物组合物,包括:A、含有一种新化合物和可药用载体的组合物;B、含有一种药用新化合物和一种或多种已知的药用化合物的组合物;C、含有两种或两种以上已知药用化合物的组合物,该组合物必须是新的,且有药效学比较数据证明该药物组合物中两种或两种以上组分具有明显的协同作用;D、新的中药复方产品,且有药效学数据证明其具有良好的效果;E。通过加减或替换改进的已知中药复方产品,且有比较数据证明该改进带来了预料不到的效果。

3、新的活性提取物,是指从动植物源或其他原料中通过溶剂提取得到的具有生物活性的混合物,特别是从中药单方或复方中提取得到的活性混合物;如果此类活性混合物的有效成分不能有化学结构和含量表征时,可用其制备方法进行限定,只要该制备方法是新的,且有实验比较数据证明该活性提取物比未提取的原料药具有更好的疗效或更小的毒性或剂量、更方便的施用等优点即可获取专利权。

4、新的药物制剂或剂型,包括:A、含有已知药物化合物或已知药物组合物的新制剂或剂型;B、已知中药组方或中成药的新制剂或新剂型;只要所述制剂或剂型是新的,而且有比较数据证明该新制剂或剂型带来了明显的有益效果,如提高了疗效或降低了毒性或剂量等即可获得专利权。

5、新晶型,包括:A、新化合物的晶型;B、已知化合物的新晶型;必须有数据,特别是该结晶的X-射线衍射图谱、熔点等数据,证明该新晶型存在且稳定,并具有明显有益的理化性质和有益的制药用途即可获得专利权。

6、新的水合物或溶剂化物,包括:A、新化合物的水合物或溶剂化物;B、已知化合物的新的水合物或溶剂化物;必须有数据,例如光谱、晶型和熔点等数据,证明该新的水合物或溶剂化物存在且稳定,并具有明显有益的理化性质和有益的用途方可获得专利权。

7、生物药物:例如有药学活性的新的蛋白质、多肽、核苷酸、基因片段、单克隆抗体、疫苗、能生产药物的微生物、基因治疗使用的载体和含有载体的宿主细胞等。



怎样申请国际专利


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同意,或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声明,该发明创造不涉及国家安全,然后可以通过下列两种途径之一提出申请: 1、首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国内专利申请,然后在十二个月的优先权期限内,再提出国际申请; 2、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国际申请,并在国际申请中指定中国。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在我国,不同类型的发明创造保护期限有所不同。

发明专利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虽然专利法第42条规定的专利权期限是自申请日起计算,但这只是专利权期限的计算起点,并不表示专利权从申请日就开始有效了。

根据专利法第39条和第40条的规定,专利权均自授权公告之日起生效。

由于专利申请必须经过专利局的审查才有可能获得专利权,因此从申请日到专利局对专利申请作出授权公告需要一定时间,这样,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所实际能得到法律保护的有效时期一定少于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权人所实际能得到法律保护的有效时期一定少于10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申请国际专利的好处在绝大多数国家,专利局一直在努力解决如何更好地分配资源,从而使专利体系能够在现有的人力资源内得到最大的回报。

在一个经济增长和技术进步到一定程度的国家,国家局面临着专利申请的增长。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该国是PCT成员,PCT体系就可以帮它更好的处理工作量的增长,根据PCT体系,申请国际专利在到达国家局时,已经由受理局进行了形式审查,国际检索单位进行而且,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国际初步审查单位进行了可能的审查。

从而有利于国家专利局利用现有的资源来处理更多的专利申请,因为在国际阶段已经经过了统一的程序,从而简化了国家阶段的处理程序。

以上就是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怎样申请国际专利的相关法律知识了。

综上可知,国际专利的申请需要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同意,或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声明。



恢复专利权有的期限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因其他正当理由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

当事人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应当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并办理权利丧失前应当办理的相应手续;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还应当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

通常情况下,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专利权恢复的,应当自收到之日起。

应在以下期限内结案: (一)发明专利申请在四十五日内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并在一年内结案; (二)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两个月内结案。

(一)准予恢复:对于恢复权利请求符合规定或经补正符合规定,并消除了造成权利丧失的原因的,专利局做出“合格”的审查结论,准予恢复权利,并向办理恢复手续的当事人发出恢复权利请求审批通知书。

对于已公告过处分决定的,还应在专利公报上公告恢复权利的决。

(二)不予恢复:不予恢复的情形主要有超过规定期限申请恢复请求的或是材料不合规定从而被驳回的。

以上便是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恢复专利权有的期限的相关知识,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指定期限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两个月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



怎样申请医药专利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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