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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过程,《施行修改后专利法有关事项的通知》疑难解读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4-09 21:35:42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背景和过程,《关于施行修改后专利法有关事项的通知》疑难解读

《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背景和过程


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A;署名权被侵犯的表现:?作者已完成的作品上擅自署上他人的姓名。

?非作者的作品上擅自署上他人的姓名。

?是指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也称作者身份权。

?依据】═权法》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領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视听作品等的权利;?)广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公开传播或者转播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但不包括本款第十二项规定的权利;?)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摄制权,即以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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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施行修改后专利法有关事项的通知》疑难解读


问:《通知》第一条规定,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的,应当填写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的《同日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声明》。

这一做法有何法律依据?《声明》填写有什么要求? 答:这一做法的具体依据是修改后的专利法第九条: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

该规定简称为“一发明一专利原则”,属于专利法的一项基本原则。

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是我国特定经济社会发展条件下的产物,对推动建立和完善既符合WTO规则又具有中国特色的专利制度产生了积极作用。

为此,在新修改的专利法中以法律形式予以固化。

同时,为严格执行专利法关于“一发明一专利”的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研究制定了《同日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声明》表格,规定:2009年10月1日以后(含该日),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的,应当按要求填写两份对应的《声明》表格,即提交发明专利申请请求书时填写一份表格,提交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请求书时填写另一份表格,分别说明对同样的发明创造已申请了另一专利。

当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获得专利授权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在专利公报中予以公告,并一并公告上述声明。

可以说,在程序上,从专利申请到授权,筑起了一道道“禁止重复授权”的屏障。

另外,由于新的专利法实施细则还在进一步修订当中,其他相关规定有待进一步明确。

为保护相关申请人的利益,建议这类申请人在办理专利申请手续时提交《声明》。

问:《通知》第二条规定,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填写《向外国申请专利保密审查请求书》,请问这一做法有何法律依据? 答:这一做法的具体依据是修改后的专利法第二十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应当事先报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

为了规范保密审查请求行为,方便申请人办理国外专利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研究制定了《向外国申请专利保密审查请求书》表格。

当申请人在向外国申请提交保密审查请求时,只需要按要求认真填写该表格即可。

同时,专利法第二十条还规定:保密审查的程序、期限等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执行。

具体是什么规定,将在新修改的专利法实施细则颁布后才能明确,但可以肯定的是,最终的规定必然会着眼于在保护国家利益的同时更好地为申请人服务。



不正当竞争行为如何认定


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A;署名权被侵犯的表现:?作者已完成的作品上擅自署上他人的姓名。

?非作者的作品上擅自署上他人的姓名。

?是指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也称作者身份权。

?依据】═权法》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領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视听作品等的权利;?)广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公开传播或者转播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但不包括本款第十二项规定的权利;?)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摄制权,即以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提示】若对问题还有疑问,可快速咨询律师,精选优质律师,三重认证保护,请放心咨询。



《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背景和过程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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