猜你想搜
申请专利
专利申请
商标代理
知识产权
专利申请流程
商标分类
发明专利申请
怎么申请专利
如何申请专利
专利侵权
专利申请费用
专利代理
知识产权代理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专利转让
商标注册申请
外观设计专利
专利
专利申请网
专利产品
商标申请
外观专利申请
专利网
专利申请代理
商标注册
PCT申请
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查询
商标注册流程
商标侵权
申请商标
商标注册费用
商标注册代理
专利检索
商标申请流程
商标注册公司
中国商标
商标
商标注册网
商标注册流程及费用
中国商标注册网
商标网
发明专利
商标转让
专利申请公司
外观专利
专利权
专利申请流程及费用
美国专利申请
欧洲专利局
PCT专利申请
发明专利申请流程
知识产权保护
外观设计专利,外观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版权登记流程
软件著作权登记
外观专利名称
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限
咨询热线
182-1095-870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红莲南路57号
电话:182-1095-8705
邮箱:2101183472@qq.com
电话:182-1095-8705
邮箱:2101183472@qq.com
启动实质审查程序的前提条件是什么,哪些不能和战略混淆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4-09 21:39:55 浏览: 次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启动实质审查程序的前提条件是什么,哪些不能和战略混淆
启动实质审查程序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A;署名权被侵犯的表现:?作者已完成的作品上擅自署上他人的姓名。
?非作者的作品上擅自署上他人的姓名。
?是指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也称作者身份权。
?依据】═权法》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領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视听作品等的权利;?)广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公开传播或者转播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但不包括本款第十二项规定的权利;?)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摄制权,即以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提示】若对问题还有疑问,可快速咨询律师,精选优质律师,三重认证保护,请放心咨询。
哪些不能和战略混淆
哪些不能和战略混淆 1、行动不是战略。
把行动与战略相混淆,这是最常见的。
对于“我们应如何实现增长?”这个问题,经理人往往会给出很多备选答案。
例如:进入新市场、增加销售拜访、推出新产品等。
而战略家会问三个问题:哪里、如何、什么。
“哪里”指的是目的地,也就是企业最终要达到的结果。
“如何”指的是战略的范畴,它不会告诉你应该怎么做,而只是建议方向和以何种方式实现目标。
“什么”是指利用既定的战略来实现既定目标所必须采取的行动,属于战术,而非战略。
2、规模不是战略。
当被问到如何实现既定目标时,一些人给出的答案是增加更多人力,授权更多经销商,开放更多网点,扩大生产,或者干脆就是更努力地工作。
但扩大规模不是战略。
就像捕鱼把网撒得更广或用更大的网一样,如果鱼在其他地方,这么做也是毫无用处的。
3、高质量、低成本以及优质的客户服务都不是战略。
在一个产品类别中,每一个价格点上都有一个可接受的质量标准。
客户会在几个价格相同的竞争性产品中提出质量较差的。
通过提高质量超过对手,公司可以创造竞争优势。
但被竞争对手赶上甚至超越也不需要太长的时间。
质量是一个移动靶,你必须不断改进来挽留客户。
这就是为什么质量不是战略的原因。
客户服务也不是战略。
公司可以通过为客户提供由于对手的服务,构成一时的优势。
但这种优势不太可能持久,对手很可能会赶上来。
4、损害竞争对手不是战略。
认为低价产品将削弱竞争对手,并促进自身业务增长。
这个想法的错误在于把战略的重点放在竞争上,而不是客户身上。
公司的战略必须能帮助公司为未来做好准备,以确保其健康长久地经营。
对市场的领头者,尤其是占据市场主要分额的公司来说,他们可以采取的战略也许是在一个不断增长的市场里策划增加使用几率和创造新的利基市场。
在为客户创造新的和令人信服的价值时,便可能存在重大的增长机会。
而当公司集中精力去损害对手时,就不会去开创无人竞争的市场。
5、年度运营计划不是战略。
大多数公司都花大量时间去准备所谓的年度运营计划,它被称为战略计划,但这里面通常是没有战略的。
战略是深入洞察后的产品,年度计划是一个行动纲领。
战略是一个大方向,允许试验、适应和从经验中学习。
年度计划是根据既定计划,以往成功的理由或失败的教训等来执行。
毋庸置疑,年度计划非常重要,但如果把它看作是战略,就没什么用了。
如果还有什么疑问, 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哪些情况算音乐版权侵权
哪些情况算音乐版权侵权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
(6)使用他人作品,未按规定支付报酬的。
(7)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其表演的。
(8)未经法人或委托人的同意,作者擅自将自己创作的职务作品与委托作品发表的。
(9)未经其他合法继承人的同意,擅自处理共同继承的著作权的。
(10)未经作者同意修改作品的。
(11)剽窃、抄袭他人作品的。
(12)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其作品的。
(13)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14)未经表演者许可,对其表演制作录音录像出版的。
(15)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16)未经广播电台、电视台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的。
(17)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18)进口或发行侵犯著作权作品的复制品及为侵犯著作权作品的复制提供条件的。
对于我们所关注的侵犯音乐作品著作权机械表演权和机械复制权的侵权行为,则主要表现为未经过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其作品或者放映其作品的行为。
启动实质审查程序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更多关于 哪些不能和战略混淆 的资讯,可以咨询 乐知网。
(乐知网- 领先的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平台,聚焦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 业务)。
关键词: 如何申请专利 专利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