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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人与发明人的区别,专利申请人和发明人有区别吗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4-15 17:37:33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专利申请人与发明人的区别,专利申请人和发明人有区别吗

专利申请人与发明人的区别,一般专利权人于发明人的关系



在法律上发明人与专利发明申请人可以是同一个人,但也存在例外的情况。

那么,发明人和申请人区别?专利人去世专利归谁所有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所谓专利申请人,是就一项发明创造向专利局申请专利的人。

一般情况下,发明人、设计人与专利申请人为同一人。

但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专利申请人则为发明人、设计人以外的其他人: (一)他人通过合同从发明人、设计人那取得了发明创造得专利申请权,并申请专利的。

应当注意,发明人、设计人在提出专利申请后转让其专利申请权的,应当将转让合同交专利局备案,且经专利局登记合同后生效。

(二)发明创造的继承人通过继承取得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

对于正在申请的专利权利的继承问题,必须向专利局提出变更申请人的请求。

(三)法律直接将专利申请权赋予发明人、设计人以外的其他人。

如职务发明创造的申请人为发明人、设计人所在的单位。

所以专利申请人和专利发明人并不一定是同一人,是有区别的。

专利权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专利申请人可以是单位或是个人,但发明人只能是个人不能是单位,单位的发明具体一定是落在个人身上,在申请专利的时候,发明人可以填写多人、专利申请人也可以填写多个单位或多个个人或是单位跟个人共写,专利授权后,在专利权的分配上就是所有专利权人共有。

总之专利权人,可以不是发明人,也可以是发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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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人和发明人有区别吗 专利申请人和发明人有区别。

第六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

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相关知识:1)他人通过合同从发明人、设计人那取得了发明创造得专利申请权,并申请专利的。

应当注意,发明人、设计人在提出专利申请后转让其专利申请权的,应当将转让合同交专利局备案,且经专利局登记合同后生效。

2)发明创造的继承人通过继承取得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

对于正在申请的专利权利的继承问题,必须向专利局提出变更申请人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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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专利法》专利申请流程如下所示: 1、提起专利申请。

第二十六条: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2、有关机构对专利申请进行审查。

第三十七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后,认为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对其申请进行修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答复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3、对符合专利申请条件的批准答复,颁发专利证书。

1、国家局: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包括知识产权涉外事宜;没有直接处理和调解专利纠纷的行政执法权力;具有指导地方法规制定和执法业务,以及指定管辖的职能);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地方知识产权局没有审查和授予专利权的职能) 2、地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设置:省级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地州级(含)以上人民政府(各省、自治区首府城市知识产权局;计划单列市知识产权局;各地(州)级市知识产权局;直辖市各城区知识产权局;新疆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 3、地方管理专利工作部门的职能: (1)处理职能:认定侵犯专利权行为是否成立;查处假冒专利行为。

(2)调解职能: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纠纷;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职务发明的发明人、设计人的奖励和报酬纠纷;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而未支付适当费用的纠纷;其他专利纠纷。

发明人、申请人、专利权人,可以是同一个人,其发明人必须是,申请人则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工矿企业、大专院校、事业单位。

申请人是专利人权(自然人、工矿企业、大专院校、事业单位),发明人不一定是专利权人。

如某企业申请专利,申请人是该企业。

专利发明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

发明人只能是自然人。

如某人申请专利,申请人、发明人填写的都是该自然人,而发明人和专利证书上体现的专利权人是同一个人。

专利证书上,不会体现申请人字样,只有专利权人,专利证书上的专利权人,就是专利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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