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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创赛一奖项被指抄袭专利;青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的“一票否决”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4-18 23:52:28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青创赛一奖项被指抄袭辅导老师专利,老师:两者均由学生发明,青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的“一票否决”您了解多少

青创赛一奖项被指抄袭辅导老师专利,老师:两者均由学生发明



继第33届、34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多项获奖作品被质疑造假后,第32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获二等奖项目也遭到质疑,被指与项目辅导老师专利发明名称、内容重合。



遭质疑的项目为第32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二等奖项目《一种能让行李箱具备婴儿车功能的装置》,该项目成员为柳州市第十八中学初中一年级学生李某烨。



据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官网,前述大赛申报日期为2017年4月10日至5月10日。



澎湃新闻检索发现,一项专利发明与前述获奖项目名称完全相同,且专利发明人为获奖项目辅导老师。



该专利发明申请日为2016年12月9日,早于前述获奖项目参赛申报日期。



“一种能让行李箱具备婴儿车功能的装置”项目获奖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官网7月20日下午,前述获奖项目辅导老师之一、专利项目发明人蒙兰荣向澎湃新闻否认项目抄袭专利发明的说法。



蒙兰荣称,前述参赛项目及被质疑雷同的专利发明均由辅导老师指导李某烨完成,不存在抄袭的情况。



蒙兰荣解释,前述项目由学校出资申请,且因李某烨已毕业,为了专利发明后续工作能顺利进行,专利项目发明人未填入学生李某烨的名字。



“(当时)学生要毕业了,因为是学校出资申请去做这个(项目),为了这个专利以后好操作。



”针对前述问题,7月20日16时许,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赛方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如果出现前述情况,他们会再进行核实,目前不方便沟通。



此前有网友质疑称,第32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二等奖项目《一种能让行李箱具备婴儿车功能的装置》与项目指导老师蒙兰荣一专利发明名称和内容雷同。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官网公开信息显示,前述项目公示的唯一项目成员为柳州市第十八中学初中一年级学生李某烨,代表队为广西,学科分类为工程学,竞赛组别为初中组,项目辅导老师为蒙兰荣、凌波、江纯。



该项目研究目标为“研究制作一种能让行李箱具备婴儿车功能的装置,具有折叠、简单轻便、牢固安全、成本低、有较高的实用性等特性。



使用时,快速安装在行李箱上,让行李箱具备婴儿车功能,不使用时,可拆除折叠起来,方便保存。



”据专利之星检索系统,被质疑雷同的专利项目名称同为“一种能让行李箱具备婴儿车功能的装置”,发明人为蒙兰荣,申请日为2016年12月9日,当前权利人是柳州市第十八中学。



前述专利的摘要称,本发明涉及一种能让行李箱具备婴儿车功能的装置,包括固定架和连接件,所述的固定架包括支撑架、连接架、坐凳架、靠背架和手把架,所述的支撑架一端设有万向轮、另一端与连接架一端铰接,连接架另一端与坐凳架一端铰接,坐凳架另一端与靠背架一端铰接,靠背架另一端与手把架铰接,使用时,所述的连接件套于行李箱的拉杆上,所述的坐凳架位于行李箱顶部,并通过螺栓与固定架连接。



本发明为一个可拆除可折叠的装置,在不对现有行李箱的结构进行改进的情况下快速安装在行李箱上,让行李箱具备婴儿车功能,轻松解决大人们既要抱孩子又要推行李箱的不便。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官网显示,第32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于2017年8月18日在浙江杭州闭幕。



此前,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委会秘书处曾于7月15日在官网发布声明称,关于质疑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个别获奖作品的网络报道引发社会关注,他们对此高度重视,已成立专项调查工作组进行核查,责成并督导相关省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织单位对有关情况进行全面认真核查,并对相关调查进展作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如发现违反大赛规则问题,将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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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的“一票否决”您了解多少



青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的“一票否决”您了解多少今天我们分享一下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过程中,“一票否决”的情况,今年提交申报高企的朋友有不少已被否决了。



从申报的考核指标了解高企一票否决项:条件指标:成立时间、技术领域、人员构成、研发费用、高品收入、质量安全;2评分指标:知识产权(30分)、科技成果(30分)、研发管理(20分)、企业成长性(20分)。



条件指标每一项不合格,都会被一票否决,而评分指标分数低于(70分)也是会被否决掉!然而,在这些指标中,企业因“研发费用、高品收入”两项指标被一票否决,高达80%。



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是指以单个研发活动为基本单位分别进行测度并加总计算的。



研发费用指标:在2016年高企新政中规定1)、销售收入≤5000万,研发费用必须≥5%;2)、5000万2亿,研发费用必须≥3%。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指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开展研发活动,形成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要求的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



高品收入指标:在2016年高企新政中规定高品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案例1:2015年高企认定初评因研发费用指标未通过天津XXXX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企业符合成立一年以上条件,其申报技术与国家支持的领域相符,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比为:72.22%,研发人员占占比为:61.11%,确认的研发项目共:14个,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为:2.84%,确认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共2个,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98.93%,确认的知识产权共7项,得分24.4,确认的有效成果转化共14项,得分24.25,组织管理水平得分15.8,成长性得分19.72,近3年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总销售收入比例不达要求,近1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当年总收入比例达要求。



该企业总得分为84.17,有一票否决项。



不通过评审,成绩:优良。



一票否决原因: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为:2.84%,低于5%。



注意事项:在材料填写申报检查时,技术负责人一定也要对照财务审计报告进行项目名称、项目时间的确认,确保申报的项目都能符合高企认定标准。



案例2:2015年高企认定初评因高品收入指标未通过XXXX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符合成立一年以上条件,其申报技术与国家支持的领域相符,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比为:97.21%,研发人员占占比为:62.18%,确认的研发项目共:12个,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为:3.56%,确认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共6个,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41.27%,确认的知识产权共46项,得分30,确认的有效成果转化共25项,得分28.6,组织管理水平得分18.1,成长性得分12.02,近3年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总销售收入比例达要求,近1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当年总收入比例不达要求。



该企业总得分为88.72,有一票否决项。



不通过评审,成绩:优良。



注意事项:关于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比例要求60%以上,存在一票否决,因此,在撰写高新技术产品表和提供高新技术产品的证明资料一定要充分,以证明他的高新技术性。



否则不被认可,就会被专家否决掉,进而比例不达标,一票否决。



通过以上两个案例我们不难看出,专家在审核企业项目的时候,会查看项目的名称、证明材料、说明等是否满足标准。



所以在撰写证明材料一定要充分,以证明项目是符合高新技术标准。



另外,如果专家认为项目不属于高企的研发项目标准,那么在研发费用投入上就会把此项目的费用去掉,而研发费用减少,除以总收入比例也会降低,高品收入指标也是如此,所以都会存在一票否决的可能。



往往我们在申报的时候会尽量将“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尽可能提高,以防所申报的项目部分被否决掉,企业的研发费用指标也能达到申报的标准!电动推杆初步方案 专利和发明专利 东莞专利申请 33类商标查询 高新技术认证 申请发明专利

非正常专利申请大排查最新进展:已撤回91.5%!



非正常专利申请大排查最新进展:已撤回91.5%!11月1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代理行为的通知。



通知指出,国家知识产权局正组织开展“蓝天”行动大会战,将对一批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数量较大以及涉嫌编造专利的专利代理机构给予停止承接新业务直至吊销执业许可证的处罚,目前已进入处罚前告知阶段。



据中国知识产权报报道,前三批通报非正常专利申请已撤回91.5%,今年前三季度共驳回恶意商标注册申请4.6万件,有效维护了创新环境和市场环境。



据悉,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视频专访|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视频中提到,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司长雷筱云介绍,“蓝天”行动开展两年来,共约谈专利、商标代理机构2950家,责令整改1095家,立案查处330起,作出行政处罚182件,推动形成“面上形成声势、线上从严打击、点上持续发力”的综合治理局面。



实际上,仅2021年上半年,在注册审理程序中,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商标恶意注册申请2.07万件,分两批通报非正常专利申请54.5万件。



各省市也相继开展针对非正常专利申请的相关通知审查。



如:北京市专利代理师协会发布“弘正气、提质量、自觉抵制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 倡议书。



倡议书提到,对于因涉嫌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受到惩戒的专利代理机构及专利代理师,北京市专利代理师协会将对其已获得的等级评定及相关荣誉称号予以撤销,并将是否涉嫌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列为北京市专利代理机构等级评定工作中的审核重点,对参加等级评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实施一票否决制。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专利代理机构人均专利代理量专项检查的通知。



通知指出,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作要求,结合江苏省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专利代理机构人均专利代理量专项检查。



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持续开展非正常专利申请整改工作的通知。



其中提到,四川省将对国家局通报所涉代理机构以及人均代理量持续过高的专利代理机构持续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在“双随机”检查中提高抽查频率。



机构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同时全面排查整改人均代理量过高问题,严格落实代理师签名责任。



上海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对《上海市浦东新区建立高水平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若干规定(草案)》进行了审议。



其中提到,第六条(加大专利、商标恶意申请注册的惩戒力度):单位和个人非正常申请专利的,给予警告,可以处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和个人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最高不超过五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并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 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的落实举措》的通知。



通知指出,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和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转交线索和社会投诉举报,对重大不良影响的商标注册和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从重从快查处。



依法推动将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恶意注册和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纳入信用监管,实施联合惩戒,同时取消和追回对相关申请人和相关代理机构资助奖励。



对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单位及个人取消申报省级优势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企业资格以及安徽专利奖申报、参评或获奖的资格。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开展全省规范专利申请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



通知指出,各地要在前期知识产权经费使用全面核查的基础上,抓好发现的问题自查自纠。



对涉及非正常专利申请的申请人和代理机构的补助,该追回的要追回,该取消的要取消,严格执行到位,确保经费高效使用。



(2021年底前完成)坚决遏制明显不以技术创新和实施为目的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转让行为。



此前,据中国知识产权报报道,截至3月17日上午,此次通报的非正常专利申请60%已由申请人主动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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