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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图片,申请专利时,图片、照片的要求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4-20 13:59:12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专利申请图片,申请专利时,图片、照片的要求

专利申请图片,专利附图与附图标记



一直觉得,专利附图是一篇专利的颜值,虽说附图只是用来展示技术方案的工具,专利的好坏与附图的美观与否没有多大关联,但如果附图做的比较差,则可能会影响别人的主观印象; 尤其是在当今打击非正常的大背景下,比如下面两幅关于水杯的专利附图,假如你是审查员,有没有想把专利1的标记非正常的冲动。。。。。。

所以在小丁看来,避免非正常首先要做的就是给审查员一个好的主观印象---把专利附图整好; 然而,《专利审查指南》中对于专利附图除了几条例如线条清晰、不得着色、不得与说明书附图标记不一致、除必需词语不得含有其他注释等几条硬性规定外,对于附图的绘制没有多少指导性的内容; 幸好,小丁企业里做了几年结构设计,尝试分享点自己小小的专利制图经验,希望对刚入行的同学能有所帮助,先从附图标记开始写起; 在企业里面制图对于附图标记大概有两条要求---清楚和便于查找;所谓清楚,指的是附图标记的大小能够清楚的看到;而便于查找,是指可以方便的查阅的图号和附图标记,不然东一榔头西一棒子,会被工人师傅骂的; 附图标记规格及字体 对应到专利附图里,上面两条要求应该也适用,首先你的附图标记的规格要清晰,即附图标记的大小要和图中的文字相匹配,不能忽大忽小,如下图两幅专利附图,一个附图标记偏大,另一个偏小,明显让人感觉不舒服; 审查指南中规定,专利申请文件的字高3.5至4.5mm,也就是五号字(3.7mm)或小四号字(4.23mm);而之所以会出现从cad导入至word中附图时标记忽大忽小的问题,是因为导图时没有参照物; 为此,小丁在cad里面绘制了一个附图模板,即先绘制了若干张A4纸边框,然后在边框里定义了字高为3的附图标记,在导图时,通过sca命令将图纸统一放置在半张A4纸里,然后使用co命令复制和修改同一个附图标记,下面是小丁实际工作中的cad附图模板部分截图;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在将图纸放置在附图模板中时,要充分利用图框中的可用空间,确保图纸大而清晰,占据图框的百分之六十到八十的空间,不然局部放大图再放大后贴在word里一样会导致附图标记依然很大;附图模板最终在专利公开文本中显示的效果如下图,基本上实现了标记规格的统一; 对于数字的字体,小丁统一采用Times New Roman,这样,附图大小统一,附图标记大小统一,至少在视觉上显得整幅图清楚点了。

附图标记的编排规则 在企业制图的时候,图纸编号以及附图标记的编排都是有一定规则的,如装配图以5开头,零件图以8开头,不同的数字组合代表不同的含义,例如5.458开头是指连气管装配图,8.458开头指的是单个连气管焊接图,这样,工人师傅仅需翻阅图号就知道了图纸中大致内容; 而在绘图时附图标记也是按照一定的顺序排列,如下图所示,附图编号(附图标记)就是按照顺时针的顺序排列的,这样便于工人师傅查阅具体的编号位置; 对应至专利附图中,似乎这种规则也适用,如下图中所示的两张专利附图,相比较而言,专利2中的附图按照顺时针排序,更容易找到特定的附图标记; 但是上述12345的编号规则小丁是不推荐的,一方面专利附图的标记不是很多,没必要强制按照特定的顺序编号;另一方面这种方式可修改性差,假如你从1至20编号了号,后来发现9和10之间漏标了一个特征,如果按照顺序补进去,则需要将后面的编号重做修改; 小丁比较推荐的是下图中的数字逻辑编排方法,如下图所示,左边图中的标记1、2和右边图中的标记110、120、130、140均用箭头指向一组零件的大致方向,然后每个零件再以该组零件编号为开头继续往下编排,表示以1开头的均是1所代表的组件里面的零部件; 方法步骤也是一样,大步骤采用S10、S20,大步骤S10里面的小步骤可以详写为S11、S12;这种编号方式的好处在于,一方面添加了箭头便于识别组件,另一方面通过这种规则赋予了数字一定的含义,只要是以同样的数字开头的,都属于同一组零件,更加容易识别,也便于添加遗漏的特征; 在进行附图标记的编排时,一般用1或者10表示组件、11表示组件里的零件,11a表示零件上的细部特征;这样,只看编号就能知道具体指的是哪个组件里的具体哪部分内容,同样达到了在企业里面看图号就知道大致内容的效果; 最后,还有一些通用的标记规则,例如附图标记最好标记在图形外,距离适中;最好不要在附图里做标记,更不可以标记在附图的线条上,然后各标记之间均匀间隔一定距离,以便于识别等;

专利申请图片,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提交的照片或图片有什么要求?



专利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

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就图片而言 所提供的申请外观设计的图片,必须能够工业批量生产,手绘/自然界的独一无二的设计不能被授权;申请时需提供视图,并且所有视图的比例必须一致。

就照片而言 照片应当清晰;照片背景应当单一,避免出现该外观设计产品以外的其他内容;照片的拍摄通常应当遵循正投影规则,避免因透视产生的变形影响产品的外观设计的表达;照片应当避免因强光、反光、阴影、倒影等影响产品的外观设计的表达;照片中的产品通常应当避免包含内装物或者衬托物,但也有例外情况,如果是必须依靠内装物或者衬托物才能清楚地显示产品的外观设计,则允许保留内装物或者衬托物。

必要时,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该外观设计产品的展开图、剖视图、剖面图、放大图以及变化状态图。

一、外观专利需要提交哪些图片或者照片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

1、立体产品 产品设计要点涉及六个面的,应当提交六面正投影视图; 产品设计要点仅涉及一个或几个面的,应当至少提交所涉及面的正投影视图和立体图,并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写明省略视图的原因。

2、平面产品 产品设计要点涉及一个面的,可以仅提交该面正投影视图; 产品设计要点涉及两个面的,应当提交两面正投影视图。

3、特殊要求 如有必要,还应当提交该外观设计产品的展开图、剖视图、剖面图、放大图以及变化状态图。

此外,还可以提交参考图,用于表明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使用方法或者适用场所等。

二、图片具体要求 1、图片应当参照我国技术制图和机械制图国家标准中有关正投影关系、线条宽度以及剖切标记的规定绘制,线条均匀。

不得以阴影线、指示线、虚线、中心线、尺寸线、点划线等线条表达外观设计的形状。

2、可以用两条平行的双点划线或自然断裂线表示细长物品的省略部分。

图面上可以用指示线表示剖切位置和方向、放大部位、透明部位等,但不得有不必要的线条或标记。

3、不得使用铅笔、蜡笔、圆珠笔绘制图片,也不得用蓝图、草图、油印件。

4、对于使用计算机绘制的外观设计图片,图面分辨率应当满足清晰的要求。

三、照片具体要求

专利申请图片,申请专利时,图片、照片的要求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图片或者照片。

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表明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

申请有颜色保护的外观设计专利时,申请人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

1。就三维产品的外观设计而言,产品设计要点涉及六个面的,应当提交六个面的正视图;如果产品设计要点只涉及一个或几个面,至少应提交所涉及面的正视图和三维视图,并在简要说明中说明省略视图的原因,如因对称而省略视图、因相似而省略视图、因材料透明而省略视图、因使用时面不可见而省略视图等。

就平面产品的外观设计而言,如果产品的设计点涉及一个平面,则只能提交该平面的正投影视图;产品设计要点涉及两面的,应提交两张正投影图。

2。必要时,申请人还应提交设计产品的展开图、剖面图、剖面图、放大图和状态变化图。

此外,申请人可以提交参考图,参考图通常用于表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的用途、方法或者使用场所。

3。颜色包括黑白灰系列和彩色系列。

对于在简要说明中要求颜色保护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图片的颜色应着色牢固,不易褪色。

4。六个正交视图的视图名称是指前视图、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和仰视图。

每个视图的视图名称应直接标记在相应视图的下方。

正面图对应的脸应该是使用时通常面对消费者的脸或者是最大程度反映产品整体设计的脸。

例如,带有杯柄的杯子的前视图应该是杯柄的侧视图。

5。①对于成套产品,每个产品应在视图名称前按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并在编号前加“套件”字样。

例如,对于成套产品中的第四组主视图,其视图名称为:第四组主视图。

②同一产品的类似设计,应在每个设计的视图名称前用阿拉伯数字进行编号,并在编号前加“设计”字样。

例如:设计1主视图。

(3)组件产品是指由多个组件组成的产品。

可分为无装配关系的组件产品、有唯一装配关系的组件产品或无唯一装配关系的组件产品。

对于具有唯一装配关系的零部件产品,应提交装配状态的产品视图;对于没有或唯一装配关系的装配产品,应提交每个部件的视图,每个部件应在视图名称前按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并在编号前加“部件”字样。

例如,对于组件产品中第三个组件的左视图,其视图名称为:组件3左视图。

(四)有各种变化的产品外观设计,应当在表示变化状态的视图名称后用阿拉伯数字进行编号。

(1)应参照我国技术制图和机械制图国家标准中关于正投影关系、线宽和切割标记的规定。

设计的形状不得用阴影线、指示线、虚线、中心线、尺寸线、虚线等线条表示。

②可以用两条平行的双点划线或自然断裂线来表示细长物品的省略部分。

指示线可用于指示切割位置和方向、放大部分、透明部分等。

但不能有不必要的线条或标记。

③不要用铅笔、蜡笔或圆珠笔画画,不要用蓝图、草图或油印本。

④计算机绘制的设计图的分辨率应满足清晰度的要求。

①照片要清晰,避免因对焦等原因导致产品设计无法清晰展示。

②照片的背景要单一,避免出现设计产品以外的东西。

产品与背景之间必须有适当的亮度差,才能清晰地展现产品的外观设计。

(3)摄影通常应遵循正投影原则,避免透视造成的失真影响产品设计的表达。

(4)照片应避免强光、反光、阴影和反射对产品设计表达的影响。

⑤照片中的产品通常应避免包含内容或背景,但当产品设计可以依靠内容或背景清晰展示时,允许保留内容或背景。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图片或者照片所示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示产品的外观设计。

1。设计产品的名称。

简要说明中的产品名称应当与请求书中的产品名称一致。

设计的名称规范需要参考洛迦诺设计分类,并提前确定。

2、设计产品的使用。

简要描述应指出帮助确定产品类别的目的。

对于具有多种用途的产品,简要说明应指出产品的多种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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