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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如何量刑?模仿他人网站首页属不属于犯法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4-22 15:30:43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如何量刑?模仿他人网站首页属不属于犯法?

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如何量刑?


答:

关于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如何量刑?的问题, 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量刑:1、构成本罪的,一般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2、犯本罪所得违法收益的数额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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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建议到律所详细沟通案情。

模仿他人网站首页属不属于犯法,法律怎样规定


答:

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律师解答模仿他人网站首页一般不犯法。

如果抄袭他人网站,使用他人网站以及注册的商标,或者擅自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照片则属于侵权行为。

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本法规定可以不经许可的除外。

许可使用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三)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四)付酬标准和办法;(五)违约责任;(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二十六条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本法规定可以不经许可的除外。

许可使用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三)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四)付酬标准和办法;(五)违约责任;(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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