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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与外观设计专利的区别?外观设计专利与专利有没有相同点,专利申请文件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6-10 10:26:20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专利与外观设计专利的区别?外观设计专利与专利有没有相同点,专利申请文件提交后能否修改,专利申请注意哪些事项?

专利与外观设计专利的区别?外观设计专利与专利有没有相同点



专利与外观设计专利的区别?外观设计专利与专利有没有相同点 外观设计专利证书怎么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外观设计很明确了,那么现在大家对于证书怎么申请以及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有些不明白,那么我们现在就来看看吧。

外观设计专利怎么申请? 1、申请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专利应当包括以下文件: (1)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

(2)要求保护色彩的,还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一式两份。

(3)提交图片的,应当均应为图片,提交照片的,应当均应为照片,不得将图片或照片混用。

(4)如对图片或照片需要说明的,应当提交外观设计简要说明。

(5)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提交委托书。

专利申请费用减缓的,应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及相应的证明文件。

等待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审查。

(1)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申请后,会发出《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收到后应该提交申请费用。

(2)审查员在初步审查后对申请存在的形式问题,会发出补正通知书,此时申请人应该针对该通知书做出补正。

同时审查员会针对是否属于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客户进行审查,若存在不属于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客户的,审查员将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针对该审查意见通知书进行答复或者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

3、如果通过初步审查后,审查员会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申请人在接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后,需要办理以下登记手续: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专利登记费、授权当年的年费、公告印刷费以及专利证书印花税。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 申请阶段,审查阶段,授权阶段。

外观设计与发明或实用新型完全不同,即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专利容易实施,投资少,风险小,见效快,所以外观设计专利对企业的发展起重要作用。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专利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

要求保护色彩的,还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一式两份。

提交图片的,应当均应为图片,提交照片的,应当均应为照片,不得将图片或照片混用。

如对图片或照片需要说明的,应当提交外观设计简要说明。

好啦这个就是今天我们学的外观设计专利证书怎么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如果大家还有什么问题不明白的话可以私信我我会给大家一一解答。



专利申请文件提交后能否修改,专利申请注意哪些事项?



专利申请文件提交后能否修改,专利申请注意哪些事项? 一、专利申请文件提交后能否修改? 根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专利申请文件提交后,申请人可以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

二、发明专利申请修改的时间,即申请人可以在什么时间,什么情况下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

(1)发明专利申请的主动修改。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第1款的规定,发明专利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以及在收到专利局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可以对发明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

即在这两个时间点,申请人可以对其申请文件进行主动修改。

为何要规定这两个时间点呢? 原因是此时尚未开始实质审查,而审查员开始审查时,可以直接依据申请人修改后的申请文件、尤其是权利要求进行审查。

或者说,审查员可以直接针对修改后的权利要求进行新颖性检索和创造性判断。

而如果将主动修改的时间拖后,将可能造成审查员针对申请人提交的原始申请文件进行检索,而检索后申请人通过修改改变了权利要求,将造成审查员在先的检索工作白做。

因此,在提出实审请求时,及收到专利局发出的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后的三个月内进行主动修改,对发明专利的实审工作将最为有利。

当然,从申请人的角度来讲,修改的时机当然是越靠后越合适。

是否将来能允许申请人主动修改的时间再靠后一些,应当是需要考虑和平衡的问题。

(2)发明专利申请被动的修改。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第3款的规定,如果申请人在收到专利局发出的审查意见通知书后修改专利申请文件,应当针对通知书指出的缺陷进行修改,该规定就是被动的修改。

即修改时只能针对通知书中指出的缺陷,而未指出的部分不能进行修改。

原因是如果允许对未指出的部分可以进行修改,则基于未指出的部分已经有了结论,如果允许再修改,等于审查员还要针对修改后的权利要求进行再次检索,将造成审查工作的浪费。

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修改申请文件的时间被限制为自申请日起3个月内。

同时,法律对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有限制性规定,即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范围。

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范围。

也就是说,对说明书的修改,主要限于非实质性部分,对于实质性部分,比如发明目的、技术解决方案和实施例等,则不允许修改。

权利要求书的修改,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不能超出说明书的范围。

对外观设计图片或者照片的修改,仅限于对不清晰的线条或者对视图的明显差错部分的修改。

从法定修改的时机来讲,应当说就是上述两种情况。

当然,也有例外的时候,即根据审查指南的规定,如果申请人在“非法”的时间里提出了修改,或者超出通知书指出的缺陷进行了修改,如果这样的修改被审查员接受了,即审查员认为该修改是正确的,具有授权前景,可以加快审查程序,这样“非法”的修改可以转为“合法”的修改。

尽管这样的情况出现的并不多,但审查指南该规定显然是合理的,即开了个口子,体现了专利局尊重申请人、服从真理的认真态度。



专利申请被驳回答复 专利复审要注意哪些问题?



专利申请被驳回后,专利复审要注意哪些问题? 专利申请未通过时,如果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有异议,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家专利。。。专利申请未通过时,如果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有异议,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家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就像商标申请未通过时可以申请商标驳回复查是一样的。

国家知识产权局做出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包括两种情况: 一种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经过初步审查后,认为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不符合专利法的规定而予以驳回; 另一种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经过实质审查后,认为发明专利申请不符合专利法的规定而予以驳回。

为什么要进行专利驳回复审 1、驳回复审是申请专利被驳回的唯一救济途径。

2、如代理公司在审查意见答复过程不是专业的而造成驳回,很有必要复审来挽回。

3、专利局单独一名审查员,专利驳回具有主观性,当事人可在驳回复审中通过理由阐述并提供证据来影响专利复审委对专利的再审判,三名审查员审理更客观。

4、重新申报其他专利技术,审查时间2年左右,时间成本太高,复审相对于时间周期较短。

什么样的案件可以申请复审 1、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初步审查时,发现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44条的规定,经过陈述意见、修改或两次补正后仍然没有消除缺陷,而做出的驳回决定; 2、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时,3条的规定,经过陈述意见、修改后仍然没有消除缺陷,而做出的驳回决定。

需要指出的是,专利申请被驳回后仅能选择复审这一种救济措施,而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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