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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专利实质审查费什么时候交?,专利申请人和专利发明人的关系是什么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6-10 11:46:29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实用新型专利实质审查费什么时候交?,专利申请人和专利发明人的关系是什么?

实用新型专利实质审查费什么时候交?



申请了实用新型专利后,在审查阶段是需要出专利实质审查费,这个费用如果不缴纳的话相关部门就不会对你申请的专利进行审查。

那么实用新型专利实质审查费什么时候交?实质审查请求应当在自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起三年内提出,并在此期限内缴纳实质审查费。

因为发明专利是审查步骤是先进行初步审查,合格后再到实质审查,所以,向专利局提出实质审查申请应是在初审合格后,故实质审查费的缴纳期限从初审通过起,到申请日(优先权日)起三年内。

另外,根据专利法第三十五条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所以专利的实质审查一般是申请人主动提出才启动,专利人不提出的话,专利局会在实质审查请求提出期限届满前三个月时,发出期限届满前通过书。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公布以后,如果申请人已经办妥了实审请求手续,申请将进入实审程序,专利局会发给申请人“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

如果申请人没有办妥实审请求手续,那么专利局则等待申请人办理实审请求手续;从申请日起满三年,申请人未提出实审请求的或者实审请求未生效的,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进入实审程序的申请将按照进入实审程序的先后顺序等待实审。

在实审中,审查员将在检索的基础上对专利申请是否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以及专利法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件进行全面审查。

经审查,认为不符合授权条件的,或者存在各种缺陷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陈述意见或进行修改(答复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期限是4个月)。

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未答复的,申请被视为撤回。

经至少一次答复或修改后,申请仍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驳回。

由于实审的复杂性,审查周期一般要1年或更长时间。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在实质审查中未发现驳回理由的,或者经申请人修改和陈述意见后消除了缺陷的,审查员将制作授权通知书,申请按规定进入授权准备阶段。



专利申请人和专利发明人的关系是什么?



熟悉专利申请的小伙伴都知道,专利信息中不仅有申请人,还有发明人。

不过在现实生活中,不少人难以分清谁是专利申请人?谁是专利发明人?下面 就给大家介绍专利申请人和专利发明人的关系是什么? 专利申请人和专利发明人的关系: 申请人、发明人定义 专利申请人是向专利局提出就某一发明或设计取得专利请求的当事人。

申请人可以为单位、也可以为自然人。

专利发明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

发明人只能是自然人。

在什么情况下,申请人≠发明人 1、当发明人或设计人,依照企业要求完成本职工作后或者利用企业的资源(设备、资金)完成的发明、实用新型、设计,属于职务发明和设计、申请人为该企业,其他约定除外。

2、当发明人或设计人,依照利用自身资源(设备、资金)完成的发明、实用新型、设计,申请人属于个人,该设计人将申请人的权利赋予别人或其他企业所有,其他约定除外。

申请人权益 当该项专利授权公告之后,申请人就转变为专利权人。

专利权人享有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和承担法律所规定的义务。

享有权利包含: 1、独占权。

指只有专利权人才有实施其发明创造的制造、使用、销售,对该专利获得享有独占的权利,任何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均不得不经许可,不支付报酬使用、制造、销售专利产品; 2、许可权。

指专利权人有条件地允许他人使用其专利技术。

具体地讲,专利权人(称“许可方”)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允许他人(称“被许可方”)在一定条件下使用其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的全部或者部分技术的权利。

3、转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专利法》第十条规定:“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 发明人的权益 专利发明人辛苦研究之后,会依法享有一奖两酬。

具体规定如下: 专利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未与发明人、设计人约定也未在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 专利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奖励的方式和数额的,应当自专利权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奖金。

一项发明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3000元;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1000元。

由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建议被其所属单位采纳而完成的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从优发给奖金。



专利申请权转让需履行的手续是什么样的?



专利权转让需要提交专利权转让协议,转让方和受让方共同签字,同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相应专利的著录项目变更书,国家专利管理机关在专利公报上予以公告后,此项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转让才正式生效。

一、我国个人或单位(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向外国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家专利管理机关批准; 二、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人要与受让人共同签署一份书面的、符合专利法及有关法律的“转让合同”; 三、必须到专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认定、登记手续; 四、应向国家专利管理机关提交“转让合同”和“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同时缴纳费用。

国家专利管理机关在专利公报上予以公告后,此项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转让才正式生效。



实用新型专利实质审查费什么时候交?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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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申请专利 专利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