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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行业专利侵权赔偿额新记录诞生,专利转让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6-10 11:52:13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家电行业专利侵权赔偿额新记录诞生,专利转让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

家电行业专利侵权赔偿额新记录诞生



近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认定奥克斯公司的黄金侠、极速侠等10余款空调产品,侵犯了格力电器3件产品专利权,判决奥克斯公司赔偿格力电器经济损失4000万元。

本文作者认为,这一判决不仅刷新了家电行业专利侵权赔偿额的新纪录,也让“知识产权保护”一词再次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近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经过严格审理、充分听取案件双方当事人陈述后,查明事实,认定宁波奥克斯空调有限公司(下称奥克斯公司)的黄金侠、极速侠等10余款空调产品,侵犯了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格力电器)接水盘一体化、双风道空调器等3件产品专利权,判决奥克斯公司赔偿格力电器经济损失4000万元。

这一判决不仅刷新了家电行业专利侵权赔偿额的新记录,也让“知识产权保护”一词再次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众所周知,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资产,是权利人对其智力劳动所创作的成果享有的一种财产权。

长期以来,“搭便车”“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屡禁不止,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侵犯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知识产权是企业创新的生命线,保护知识产权、加大专利侵权赔偿力度才能保护企业创新之源。

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曾呼吁,要尊重原创创新,将剽窃者罚得倾家荡产。

她表示,在科技进步越来越快的今天,中国企业不怕竞争,就怕不公平不公正的情况发生。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也曾表示,如果没有知识产权保护,越是研发投入多的公司,越有可能被别人抄袭,最后导致公司失去竞争力甚至破产。

“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赔偿数额低……”知识产权保护不力让企业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一度难以得到有效遏制。

如今,随着我国对知识产权的重视与保护力度加大,已有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知识产权在企业发展中愈加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此次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的4000万元专利侵权判赔,无疑让人们看到我国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坚定立场和决心,在今后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知识产权权利人将能得到“真金白银”的合理补偿,侵犯知识产权的企业主体必将付出沉重代价。



专利转让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



专利转让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 专利转让是指专利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其发明创造专利的所有权或将持有权移转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所订立的合同。

在专利转让合同中,有哪些必备条款呢?请阅读下文了解。

专利转让必须签订书面合同,专利转让合同一般应具备以下条款: ①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应载明某项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转让合同。

②发明创造的名称和内容,应当用简洁明了的专业术语,准确、概括地表达发明创造的名称,所属的专业技术领域,现有技术的状况和本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征。

③专利申请日、专利号、申请号和专利权的有效期限。

④专利实施和实施许可情况,有些专利权转让合同是在转让方或与第三方订立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之后订立的,这种情况应载明转让方是否继续实施或已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权利义务如何转移等。

⑤技术情报资料清单,至少应包括发明说明书、附图以及技术领域一般专业技术人员能够实施发明创造所必须其它技术资料。

⑥价款及支付方式。

⑦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⑧争议的解决的办法,当事人愿意在发生争议时,将其提交双方信任的仲裁机构仲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仲裁机构。

明确所共同接受的技术合同仲裁,该条款具有排除司法管辖的效力 以上就是 小编整理的关于专利转让合同的相关法律常识,希望通过读本文的阅读,你能对专利转让有更深入的认识。



专利申请过程中存在的误区应该如何避开?



随着近几年国家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国内企业对于提升专利核心竞争力方面也愈发重视,纷纷加强了专利工作,专利申请量大幅增加的同时,也更为注重专利质量,但是在专利申请过程中,仍存在误区,需要早日改进。

1、产品投入大规模生产后才申请专利 很多企业都有这样的想法:技术方案还未投入生产,也没有产品问世,此时申请专利为时过早,等产品大规模投入生产后再申请专利更合适。

但其实专利申请的基础不应该是已经在市场上存在的产品,也不一定是已经成型的产品。

只要有了切实可行的想法,就可以着手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了。

2、专利产品的改进不需再申请专利 有部分发明人认为申请了一项专利后,就可“高枕无忧”,从而忽视了后期的继续研发工作,即使开发出了新产品或有了新改进,也不再申请专利。

这种错误认识的后果不异于未申请专利。

因为当他人对该产品有了改进并申请专利,反过来就限制了原专利权人产品的更新换代,这就会导致企业在不经意间反而变成侵权方。

3、技术方案交待不清楚 很多企业的发明人提交的技术交底书非常简单,有的甚至只有几句话,技术方案完全没有交待清楚,这给专利代理人制作正式专利申请文件带来很大困难。

专利代理人在要求发明人提供更多的技术方案时,他们会以技术保密为由回避,表明这些发明人没有把握好保密与公开的度。

他们只是一味要求保密,害怕多透露技术信息,而恰恰忽视了公开不充分的问题。

4、先发表论文或成果鉴定再申请专利 有些发明人取得研究成果后急于发表文章或成果鉴定,而没有想到先申请专利保护。

发表文章或成果鉴定不可避免地要公开技术内容,会导致的专利申请失去新颖性而得不到保护。

5、一个产品仅仅申请一个专利 有的申请人或者发明人认为,一个产品只需要申请一个专利即可,要么是发明专利,要么是外观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

这其实是对专利有误解所致。

专利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三种,保护的侧重点并不一样。

发明专利主要针对创造性较强的专利,产品工艺方法或者产品结构等等,一般需要两年左右获得授权。

实用新型则是针对产品的结构方面申报保护,一般8个月左右获得授权。

外观专利则是针对产品的外观申请,一般3个月获得授权。

同一个产品,完全可以申请多个专利,产品外形、结构或者工艺方案如有不同,具有足够的创造性和新颖性,就能同时申请多类型或者多个专利,从不同角度获得授权保护。



家电行业专利侵权赔偿额新记录诞生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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