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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保护的范围有哪些,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有哪些规定?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6-12 15:38:07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专利保护的范围有哪些,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有哪些规定?

专利保护的范围有哪些



专利保护是指在专利权被授予后,未经专利权人的同意,不得对发明进行商业性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者进口,在专利权受到侵害后,专利权人通过协商、请求专利行政部门干预或诉讼的方法保护专利权的行为,不同领域的专利保护方式也不同。

那么专利保护的方式具体有哪些?针对上述问题,以下将由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专利权的行政保护。

(2)专利权的民法保护。

(3)专利权的刑法保护。

专利的刑法保护是指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构成犯罪,通过依法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五十九条,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1、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或附图可以用以解释权利要求。

如何确定专利保护的内容,以权利要求书确定的范围为准。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所授予的专利保护权仅在该国或地区的范围内有效,除此之外的国家和地区不发生法律效力,专利保护权是不被认可的。

专利保护的期限:自申请日起发明专利是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是10年。

专利保护期限届满、未缴付年费或主动提出放弃,专利权不再受到保护。

独立权利要求包括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

前序部门写明发明或实用新型技术方案主题名称,发明或实用新型主题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共有的必要技术特征,特征部分应当写明区别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技术特征。

特征部分的技术特征与前序部分的技术特征合在一起,限定发明或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范围。

例一项技术要求书:一种产品,包括A、B组成,其特征在于C、D,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包括完整的A、B、C、D而不仅仅是技术特征C、D。

如果他人的产品只包含技术特征,例A、B、C或A、B、D均不属侵权,只有覆盖A、B、C、D全部技术特征才属侵权。

2、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申请外观设计不要求提交权利要求书、说明书等文字说明文件,而是要求提交图片或照片。

判断是否侵权的标准是:如果在与专利产品相同或相类似的产品上使用了相同或相似的外观设计,即被认为侵权,相同的产品是指用途相同,功能相同;相似产品是指用途相同,具体功能有所不同。

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

发明的保护期是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保护期是10年。

从申请日起开始计。

1、发明专利——20年 2、实用新型——10年 3、外观设计——10年 发明专利,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如产品的制造方法或工艺、材料的配方、药品的配方等。

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凡是产品结构、形状或者结构和形状相结合,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中都提到"新的技术方案",简单地讲就是要有创造性,要比现有技术先进,比现有技术落后就不能申请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这里强调"外观",即外表。

如工艺品、包装箱、包装袋、包装盒都是属于外观设计,近几年,本市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相当多,占专利总申请量中的80%。

须注意的是专利保护期的起始日为自申请日起计算,而不是专利授予日。

专利终止情况: 1、保护期届满;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有哪些规定?



专利制度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保护专利的知识产权的一项制度。

一项发明创造并不能自动得到专利保护,专利局也不能主动授予专利权,必须由有权提出专利申请的人,按照规定提交必要的申请文件,专利局接受申请后,经法定程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才授予专利权。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和必要的附图等文件。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应提交请求书及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照片等文件。

专利申请文件可以由申请人自己撰写,也可以委托他人撰写。

由于申请专利事务是一项繁杂的法律事务,一般人不容易完成这项任务,申请人可以委托具有专利资格的代理人撰写申请文件和办理有关申请事务。

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代理人申请专利和办理申请事务的,应当同时提交委托书,写明委托权限,并按有关专利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缴纳代理服务费。

向专利局递交专利申请文件时,可以直接面交专利局,也可以挂号邮寄专利局,还可以委托代理机构代理人办理。

向专利局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时,应当按照专利收费项目和标准缴纳有关费用。

各种费用可以直接向专利局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或银行汇付,还可以通过代理机构转缴。

专利局收到符合规定的专利申请文件后,即发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并注明其专利的申请日、申请号及其他事项。



专利法修改最新内容



专利法修改最新内容 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8-22 21:27:16 人浏览 导读: 专利法第三次修改的主要内容涉及专利法的立法宗旨;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举措;权利的归属和管理;授予专利权的标准;外观设计专利制度;专利权的保护;维护公众合法权益和制止专利权的滥用七方面问题。

尹新天在回答网友对于修改后的专利法何时生效问题时说, 专利法第三次修改的主要内容涉及专利法的立法宗旨;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举措;权利的归属和管理;授予专利权的标准;外观设计专利制度;专利权的保护;维护公众合法权益和制止专利权的滥用七方面问题。

尹新天在回答网友对于修改后的专利法何时生效问题时说,送审稿上报之后,将进入国务院审核阶段,主要是由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来负责对我们国家知识产权局的送审稿进行审查。

在这一个过程当中,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还将进一步听取广泛的意见。

在这一个阶段怎么样听取意见,什么样范围内征求意见,这一个问题应该由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来回答。

关于这一部法律何时通过,我们希望尽快通过并给予实施,满足我们进一步完善专利制度的最终目的。

但是,大家也知道,专利法是国家的法律,一部法律的修改也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我们国家现在关于专利法立法修改过程,首先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第二阶段由国务院对送审稿进行审议。

第三步由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

这几个过程都需要一定的时间。

从目前的立法计划和它的一般进展的速度来看,我们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比较现实目标是争取2008年专利法第三次修改能够生效。

据了解,专利法第三次修改将首次引入绝对新颖性标准,完善强制许可制度等新内容。

副司长宋建华表示,专利法修改不仅仅是对专利法本身的修改,专利制度是一个法律体系。

除了专利法,还有专利法实施细则、审查指南等等。

如果上位法发生了变动,下位法也要进行修改。

专利法修改,相应的细则和审查指南也要做修改。

拓展阅读 专利法修改专题研讨会在京召开 以专利司法实践为视角论专利法的修改 专利法修改征求意见“出炉” 涉及“五大板块”

专利保护的范围有哪些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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