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1095-8705
最新公告:NOTICE
8月1日起,国家知识产权局停征和调整部分专利收费,详情参阅资讯中心公告

资讯中心

当前位置:专利申请 > 资讯中心 >

专利权维权 (一),外观专利权保护范围都有哪些内容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6-12 15:39:14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专利权维权 (一),外观专利权保护范围都有哪些内容

专利权维权 (一)



专利维权涉及如下内容 1、专利侵权分析: 专利侵权分析是对一项技术或产品是否侵犯一份或多份专利的分析。

专利侵权分析的原因一般有二种:一是判断他人侵犯自己专利的可能性,一是判断自己侵犯他人专利的可能性。

企业应跟踪其产品的市场情况。

如果企业怀疑市场上有产品侵犯了该企业的专利权,应及时咨询知识产权顾问,分析判断该产品是否有侵权的可能,应采取何种措施。

企业应就其产品所涉及的技术领域,跟踪中国及世界范围内的专利文献,从中可了解国内及世界范围内该领域的最新技术。

如果企业发现自己的产品与他人的中国专利有相近之处,应及时知识产权顾问,分析判断该产品是否有侵权的可能,以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如果企业有产品出口到外国,首先应委托知识产权顾问调查、分析、判断其产品是否侵犯他人在该国的专利权,以避免引发相关的侵权诉讼。

如果他人警告你侵犯他的专利权,务必首先咨询知识产权法律顾问。

一般要先分析判断对方的专利是否有效。

如对专利权有效性有疑问,可以考虑是否向知识产权局提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

如对专利权有效性无任何疑问,应对你的产品是否侵犯对方专利权作仔细的分析,根据其结果再采取相应的措施。

2、解决专利侵权纠纷的方式: 解决专利侵权纠纷的方式一般有:当事人协商解决,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或者调解,向法院起诉。

3、专利纠纷的的种类: 专利申请权纠纷; 专利权权属纠纷; 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 专利权、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纠纷; 假冒他人专利纠纷;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费的纠纷; 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设计人奖励、报酬纠纷。

如存在以上纠纷应先咨询知识产权顾问,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其应有的权益。

4、禁止侵犯专利权的货物进出口: 专利权人要求海关对其与进出境货物有关的专利权实施保护的,应当将其专利权向海关备案,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向海关提出采取保护措施的申请。

专利权人请求海关对其未在海关总署备案的专利权采取保护措施的,应当在向海关总署提出申请的同时向海关总署办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

5、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的有效期限:

外观专利权保护范围都有哪些内容



外观专利权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在认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1。外观设计的专利申请文件中没有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所以,其保护范围以图片或照片为准,即使尺寸上存在细微差别也并不妨碍权利认定。

2。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仅限于在授予专利权时指定的产品上使用的外观设计,即他人不能在指定的产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外观设计。

我国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期限为10年。

在1993年申请的外观设计中,获得专利权并且专利权保护期限达到10年的不到10%。大多数人申请专利只为获得专利权证书,从而获得职称、税收等方面的利益。

因此其在获得专利权之后并没有将专利适用于工业商品生产的意识,很多专利因为专利权人的原因而丧失了专利权。

有的专利权人则只为获得短期商业利益,并不将其作为自己的一种品牌产品长期占领市场。

而对于一些实力雄厚且具有战略眼光的大企业来说,他们希望自己的产品可以长期占领市场,获得法律有效保护。

对他们讲,10年保护期较为短暂。

对于外观设计,其保护期限在各国法律中不尽相同:外观设计在日本的保护期为自核准注册之日起15年;在德国,其保护期限为自申请之日起20年;在英国,其保护期为自注册之日起5年,可延长4次,每次5年;在美国,其保护期限为自核发证书之日起14年;在法国,其保护期限为自申请之日起25年,经注册人声明还可延长25年。

可见我国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限与发达国家相比较为短暂。

既然主张实行注册制与非注册制并存的保护机制,那么对于核准注册的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限可以定为自申请之日起5年,可以续展4次,每次5年。

这样既可以适应那些仅需要对外观设计进行短期保护的权利人的需要,又可以满足那些要求长期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大企业的要求。



专利的申请日保护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专利权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在许多人看来,似乎从申请日到授权日之间有一段专利保护的真空期,特别是发明专利的审批期限往往长达3~5年,实际有效保护期似乎没有20年,诉他人侵权又必须在获得授权并公告之后。

但不能据此认为,专利的保护是以授权之日起才真正有效,事实上,专利自申请日起就已起到了相应的保护作用,所不同的是专利在不同阶段具有不同的保护作用及不同的保护力度。

申请日保护期通常是指在申请未公开、未授权公告这一期间。

申请人从申请专利拿到受理通知书,确定了申请日和申请号时,事实上就已获得了相应的保护。

首先,如果申请人在申请专利之前6个月内有专利法第二十四条所规定的不丧失新颖性的三种情况: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且在申请专利前提交有交证明,则不丧失新颖性。

此时,申请日的作用就显得非常重要了。

上述三种情况超过6个月的时限专利申请就丧失新颖性,换言之,就等于丧失了获得专利权的资格。

他人在这6个月内申请专利不具有新颖性,而只有符合上述三种情况的申请人并提出声明和证明,才具备新颖性。

申请日本身就是财产归属的界定日,谁拥有此项发明的专利权,谁就占据竞争主动权,这正是很有力的保护。

其次,对在申请日至公开日或授权日这一时期实施相同的发明创造者,虽然不承担侵权责任,可是一旦专利申请获得批准,其必须停止实施,否则就会构成侵权,停止实施本身就会带来诸多损失,而且申请日为在先用权的产生划上了句号,只有在申请日之前做好必要的生产准备者才能享有在先用权,而且这种在先用权只能在原有的规模上进行实施,这对于专利的申请人也是一种有效的保护。

再次,如果是两个以上的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这种情况往往是在双方的专利申请都未公开,彼此都检索不到对方是否申请专利时,那么,谁先申请,专利权就归谁。

申请日在专利权的最后归属上所起到的关键作用是极为重要的,早一天财产归自己,晚一天财产可能就归了别人。

这更加显示了申请日对于专利权的保护。

又次,申请日还可以作为申请外国专利的优先权日,同时也可作为本国优先权的优先权日。

申请外国专利提出优先权要求,相对于申请外国专利之申请日可得到提前一年的申请日,他人在这一年中提出的申请将会被驳回,而本国优先权保护作用更为明显,即使原申请由于各种原因被驳回或被视为撤回,申请人仍可在原来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再次提出新的申请,并要求本国优先权,享受第一次申请的申请日。



专利权维权 (一)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更多关于 外观专利权保护范围都有哪些内容 的资讯,可以咨询 乐知网。



(乐知网- 领先的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平台,聚焦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 业务)。


关键词: 如何申请专利 专利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