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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外观设计是否有专利号,专利转让合同相关约定事项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6-12 16:07:17 浏览: 次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知识产权外观设计是否有专利号,专利转让合同相关约定事项
知识产权外观设计是否有专利号
现如今人们都追求自己的一种设计和独特的想法,这种想法也不仅仅体现在一件产品的内容上,外观也会表现出来。
因此外观设计专利也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只需要符合要求便可申请。
接下来就让小编带来关于知识产权外观设计是否有专利号的内容。
外观设计专利(Industrial Design)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外观设计是指工业品的外观设计,也就是工业品的式样。
外观设计专利是专利权的客体,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指依法应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
它与发明或实用新型完全不同,即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
中国《专利法》第二条中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1)是指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的设计; (2)必须是对产品的外表所作的设计; (3)必须富有美感; (4)必须是适于工业上的应用 (一)申请阶段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专利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
要求保护色彩的,还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一式两份。
提交图片的,应当均应为图片,提交照片的,应当均应为照片,不得将图片或照片混用。
如对图片或照片需要说明的,应当提交外观设计简要说明。
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提交委托书。
申请费用减缓的,应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及相应的证明文件。
(二)审查阶段 中国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实行初步审查制度。
在初步审查过程中,审查员会针对申请文件中的形式问题发出补正通知书。
申请人针对该通知书做出补正。
同时审查员会针对是否属于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客户进行审查,若存在不属于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客户的,审查员将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针对该审查意见通知书进行答复或者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
(三)授权阶段 1、授权 在通过初步审查后,审查员会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
申请人在接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后,需要办理以下登记手续: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专利登记费、授权当年的年费、公告印刷费以及专利证书印花税。
2、颁发证书 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之后即可获得专利证书。
此段时间约为2-3个月左右。
专利转让合同相关约定事项
在我国如果申请了专利,专利权是受法律保护的,经注册的专利才具有专利权的,由专利权人使用,而专利权是可以转让的,那么专利转让需要备案吗?接下来就由小编为大家带来关于专利转让需要备案吗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需要。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转让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
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转让专利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正确评估自己的专利价值,太高的价格会吓跑投资者。
(二)技术成熟,有样品,有相关的视频给投资者看。
(三)有详细的策划,并写好相关策划书。
(四)专利已经授权,未经授权的专利一般不转让。
(一)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应载明某项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转让合同。
(二)发明创造的名称和内容,应当用简洁明了的专业术语,准确、概括地表达发明创造的名称,所属的专业技术领域,现有技术的状况和本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征。
(三)专利申请日、专利号、申请号和专利权的有效期限。
(四)专利实施和实施许可情况,有些专利权转让合同是在转让方或与第三方订立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之后订立的,这种情况应载明转让方是否继续实施或已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权利义务如何转移等。
(五)技术情报资料清单,至少应包括发明说明书、附图以及技术领域一般专业技术人员能够实施发明创造所必须其它技术资料。
(六)价款及支付方式。
(七)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八)争议的解决的办法,当事人愿意在发生争议时,将其提交双方信任的仲裁机构仲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仲裁机构。
明确所共同接受的技术合同仲裁,该条款具有排除司法管辖的效力
为何要同时提交两种专利申请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有很多的发明创造,这些发明创造是可以申请专利的。
申请专利是可以得到法律保护的。
大家是否知道专利法属不属于程序法呢?那么就让小编带你了解一下关于专利法属于程序法吗?希望可以解答你的疑惑哦。
专利权是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法律规定,根据法定程序赋予专利权人的一种专有权利。
它是无形财产权的一种,与有形财产相比,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具有独占性。
所谓独占性亦称垄断性或专有性。
专利权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发明人或申请人的申请,认为其发明创造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条件,而授予申请人或其合法受让人的一种专有权。
(2)具有时间性。
所谓专利权的时间性,即指专利权具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也就是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
(3)具有地域性。
所谓地域性,就是对专利权的空间限制。
它是指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所授予和保护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或地区的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和地区不发生法律效力,其专利权是不被确认与保护的。
通俗地说,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的相同之处在于他们都是调整专利法律关系的规范文件;不同在于,1)制定的机关不同,专利法由人大,由国务院;2)效力不同,专利法较高,实施细则只能在专利法的框架下制定,不能超越; 3)内容不同,专利法较原则,实施细则较具体。
至于解释,由不同机关制作的解释,其效力也不同。
根据《专利审查指南》的规定,“同样的发明创造”是指两件或两件以上申请(或专利)中存在保护范围相同的权利要求。
与新颖性的判断标准不同,在判断是否属于“同样的发明创造”时,应当对权利要求书的内容进行比较,而不是将权利要求书与专利申请或专利文件的全部内容进行比较。
如果有至少一项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完全相同,则应当认为属于“同样的发明创造”。
如果并不存在保护范围相同的权利要求,则即便说明书的内容相同,也应当认为不属于“同样的发明创造”。
知识产权外观设计是否有专利号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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