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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的申请条件是什么,专利侵权中的证据保全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6-12 17:22:58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发明专利的申请条件是什么,专利侵权中的证据保全

发明专利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在知识产权领域里,三大类知识产权都要满足相应的条件才能成功注册登记的。

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发明专利的申请条件是什么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没有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家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2、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实用性:是指该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1、申请人提供原始技术资料和个人(单位)信息; 2、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签定委托代理协议,撰写一份符合专利法要求的专利申请文件;如果需要,可先行检索 3、向国家专利局提交该专利申请文件,取得专利申请号,并按规定交纳专利申请费用; 4、进入初步审查经审查合格后,于申请日起的18个月后,将在专利公报和网站上公开该发明专利申请;根据申请人的要求,也可以在申请日起的15个月内随时要求提前公开; 5、进入实质审查(实审)阶段:申请人自申请日起的3年内可随时向专利局提起实审,也可以在该专利申请公开后提起实审,提起实审须按规定交纳专利实审费用; 6、经实质审查,该专利符合发明的实用性、新颖性、创造性,授予专利权,按规定交纳专利申请维持费、当年年费、印刷费、证书工本费,取得发明专利证书;授权的发明专利将予以公告。

7、如果要求在先发明专利申请的优先权,则应当提供在先申请的相关情况。

(1)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二条中规定的发明定义,即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2)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五条的规定,即申请专利的主题是否有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情况; (3)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即申请专利的主题是否属于不能授予专利权的范围; (4)是否具有专利法第二十二条条四款所规定的实用性; (5)说明书是否按照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要求充分公开了请求保护的主题; (6)权利要求所限定的技术方案是否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的新颖性与创造性; (7)权利要求书是否按照专利法第二十六第四款的规定,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保护的范围,独立权利要求是否表述了一个解决技术问题的完整的技术方案; (8)申请文件的修改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和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 (9)分案申请是否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10)权利要求书是否没有单一性;

专利侵权中的证据保全



证据保全是当事人基于民事权利,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自主选择在适当的时候,向法定的机构提起的收集、固定、保管相关证据,以保持其证明力的活动。

在专利侵权中,诉前的证据保全尤为重要。

知识产权案件因其专业性和技术性,通常要求对涉案技术进行比对,固定证据就显得极为重要。

而侵犯知产案件的隐蔽性导致取得证据极为困难。

知产案件的证据保全对于证据的完整性、取得证据的合法性、主体与侵权行为的关联性都有极高的要求,一旦有一个环节存在瑕疵,往往会导致证据链的不完整,从而使原有的证据保全无效,导致专利侵权的行为无法被认定,给权利人在诉讼中造成极为严重的风险。

专利侵权中的证据保全,取证对象通常包括: (1)非法制造生产侵权产品或非法使用专利方法制造生产非专利产品的生产商; (2)侵权产品使用者或消费者; (3)侵权产品的销售商; (4)侵权产品的进口商等。

也即自侵权产品被生产制造到使用的各个环节中,故意或明知是侵权产品或侵权方法的相关人员都是侵权主体,可作为取证对象。

专利侵权中,证据保全的种类按照时间分,可分为诉前证据保全和诉中证据保全。

诉前证据保全,指利害关系人及其委托的代理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在诉讼之前保全证据,对证据加以固定和保护。

申请诉前证据保全在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是大量存在的。

保全措施后,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应在法定时间段里提起诉讼。

如果没有向法院提起诉讼,则此种保全措施应当予以解除,或者将有关证据予以销毁或发还,同时申请人还要就此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证据保全可向不同的机构申请,包括: (1)申请公证机关进行诉前证据保全 公证证据具有推定为真的效果。

《民事诉讼法》第59条规定:“人民法院对经过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应当确认其效力。

但是,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公证机关对证据进行保全,其效果与法院依职权所进行的保全,是相等的。

在诉前,当事人能够充分运用公证机关收集、保全证据,是一个做好诉前准备的有效措施。

(2)申请法院进行诉前证据保全 2002年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5条:“法律、司法解释规定诉前证据保全的,依照其规定办理”。

最高法院2001年7月1日实施的《关于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 16条也规定了诉前证据保全。

(3)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取得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最高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调查收集证据有两种运作方式:一是主动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

在涉及可能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以及有关程序事项时,法院应当主动依职权调查和收集证据,而无需当事人提出取证申请。

二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取证。

在法院主动依职权调取证据的范围被缩小了以后,当事人提出证据调查的申请变得日益重要。

如果缺乏当事人及时提出的证据调查申请,法院一般不主动调查证据。

在当事人提出证据调查申请后,法院是否启动调查取证的机制还取决于法院的审查判断,只有在当事人提出的该项申请符合法院取证范围之时,法院才有义务调查取证,否则法院应当驳回该项申请。



发明专利申请费用如何收取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对于申请专利的时候,是可以个人申请,也可以选择代理机构进行申请。

那么申请发明专利多少钱?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申请专利可以个人申请也可以通过代理机构申请,代理机构除了额外收取相应的专利代理费之外,其他所支付的费用和个人申请相同: (一)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均需要支付的费用是申请费、登记费(此处还不包括你自己复印、交通、快递等费用); (二)个人申请发明专利,也需要申请费,授权登记费(按照授权当年的年费计算); 各项费用明细:申请费:发明专利900,印刷费50,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500;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每年300元,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2500元;复审费:发明专利1000元;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均300元;优先权要求费没想80元;回复权利请求权1000元,撤销请求费不超过30元;无效宣告请求费(发明3000元,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1500元),强制许可使用费300元,专利登记、印刷、印花费等不超过255元;还有各项附加费用,包括延长期限请求费每个月300元,请求费每月2000元;权利要求附加费从11项起每项增收150元,说明书附加费从第31页起煤业增收50元,从301也其每页增收100元,发明和实用新型必须提交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书名数摘要、说明书附图、摘要附图和费用减缓请求书。

首先要区分专利类型,因为类型不同,专利局收的官费不同,代理机构收取的代理费也不同,此处仅计算发明专利官费。

(一)申请阶段: 1、发明专利官费: (1)申请费900元, (2)实质审查费2500元, (3)公布印刷费50元, 共计900+2500+50=3450元。

公布印刷费50元无减缴优惠,对于符合减缴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减缴申请费和实质审查费,需缴纳的费用为: ①单独个人:只需缴15%,即(900+2500)×15%+50=560元 ②单独单位:只需缴15%,即(900+2500)×15%+50=560元 ③两个以上(包括两个)个人:需缴30%,即(900+2500)×30%+50=1070元 ④两个以上(包括两个)单位:需缴30%,即(900+2500)×30%+50=1070元 ⑤单位和个人:需缴30%,即(900+2500)×30%+50=1070元。

(二)授权阶段: 1、登印费: (1)专利登记费200元,

发明专利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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