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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专利权要承担哪些民事责任,诉讼过程中申请专利无效如何处理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6-12 22:44:21 浏览: 次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侵害专利权要承担哪些民事责任,诉讼过程中申请专利无效如何处理
侵害专利权要承担哪些民事责任
著作权中人身权为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受到侵害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侵权责任法规定,是必须要“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2009)第二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7号)第三条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关于赔偿标准,具体由各个案件来确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7号)第十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十一条受害人对损害事实和损害后果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其过错程度减轻或者免除侵权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诉讼过程中申请专利无效如何处理
发明人有了发明创造,或者设计人有了设计作品,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可以及时的申请专利,而专利是需要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如果没有新颖性可能不会授权,或者被宣告无效,那么法院能宣布专利无效吗?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目前对法院能不能直接判定专利权无效,是有争议的,但普遍的观点认为,人民法院不能直接判定专利权人的专利权是否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四十五条 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第四十六条 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行政诉讼法》 第七十条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一)主要证据不足的; (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超越职权的; (五)滥用职权的; (六)明显不当的。
1、侵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的被告请求中止诉讼的,应当在答辩期内对原告的专利权提出宣告无效的请求。
2、人民法院受理的侵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被告在答辩期间内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诉讼,但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中止诉讼: (1)原告出具的检索报告未发现导致实用新型专利丧失新颖性、创造性的技术文献的; (2)被告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其使用的技术已经公知的; (3)被告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所提供的证据或者依据的理由明显不充分的; (4)人民法院认为不应当中止诉讼的其他情形。
3、人民法院受理的侵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被告在答辩期间届满后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的,人民法院不应当中止诉讼,但经审查认为有必要中止诉讼的除外。
不构成专利侵权的情形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当发明了某个产品或者技术的时候,可以向专利局申请专利权,申请了专利之后就受到了法律的保护,他人不可以随意使用自己的专利产品,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专利侵权的行为还是很多的,因此我们有必要了解哪些属于侵权行为哪些不构成侵权,那么不构成专利侵权的情形有哪些?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专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1、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 2、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3、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4、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1、将对方技术与自己的专利技术进行认真的对比分析,看对方的技术特征是否确实落入自己专利的保护范围内,以确定专利侵权是否成立。
2、专利权人还应对自己的中国专利权的专利性进行分析,以确定其有效性。
3、专利权人在确认自己的专利权有效、专利侵权成立之后,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索要赔偿和停止侵权、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通俗一点来讲,专利侵权行为就是被人就某项技术(也叫发明创造)申请,经确认后,国家专利局授权这项专利,而行为人在以后的生产经营中处于商业目的应用了该项技术,有没有经过权利人同意,这就是专利侵权。
1、直接侵权行为。
指直接由行为人实施的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行为。
其表现形式包括:制造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使用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许诺销售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销售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进口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 2、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 3、间接侵权行为。
指行为人本身的行为并不直接构成对专利权的侵害,但实施了诱导、怂恿、教唆、帮助他人侵害专利权的行为。
间接侵权行为通常是为直接侵权行为制造条件,常见的表现形式有:行为人销售专利产品的零部件、专门用于实施专利产品的模具或者用于实施专利方法的机械设备;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授权或者委托,擅自转让其专利技术的行为等。
侵害专利权要承担哪些民事责任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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