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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注意事项,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范围如何确定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6-13 14:30:37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注意事项,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范围如何确定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注意事项



一、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应当提交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同时提交外观设计简要说明。

申请文件应当一式两份,(表格可在天津市知识产权局网站www。tjipo。gov。cn下载),并按照表格后的填表要求填写相关内容。

二、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必须提交图片或照片,一式两份。

同时请求保护色彩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提交彩色图片或照片一式两份。

三、图片或照片的首页用国家专利局规范用表(表格可在天津市知识产权局网站www。tjipo。gov。cn下载),续页可使用同样大小和质量相当的白纸。

纸张只限使用正面,四周应留有空白,左侧和顶部各25毫米,右侧和底部各15毫米。

四、对图片或照片的要求 1。立体外观设计产品,一般应当提交六面正投影视图和立体图(图片或者照片);平面外观设计产品,一般应当提交两面正投影视图。

六面正投影视图名称是:主视图、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和仰视图。

各视图的视图名称应当标注在相应视图的正下方。

2。各视图比例应一致。

3。尺寸:提交的图片或照片中图形的尺寸不得小于3厘米×8厘米(细长物品除外),也不得大于15厘米×22厘米,并应保证在该图形缩小到三分之二时产品外观设计的各个设计细节仍能清晰可辨。

4。图片或照片中的文字: 除了一些必不可少的标记外,例如A-A,1,2,3,……外,图中不得有文字。

若图片或照片需要用文字说明的,应在简要说明中加以说明,并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

5。图片绘制要求: ①图片应当参照我国技术制图和机械制图国家标准中有关正投影关系、线条宽度以及剖切标记的规定绘制。

②绘图应使用制图工具和不易褪色的黑色墨水。

彩色图片的颜色应当着色牢固、不易褪色。

③不得用蓝图、草图、油印件。

④用计算机绘制的外观设计图片,图面分辨率应当满足清晰的要求。

⑤剖视图应标明剖视方向和在被剖视的图上的位置。

⑥剖面线:剖面线间的距离应与剖视图尺寸相适应,不得影响图面整洁。

6。对照片的要求:照片应当使镜头对正产品的中心部位拍摄,照片应当背景单一,产品和背景有适当的明度差,并且应当避免强光、反光、阴影、倒影、衬托物。

照片应当清晰地显示外观设计。

照片按照顺序粘贴在本表正面,若一张表格纸不够,可用与本表同样大小和质量相当的白纸续贴。

五、申请外观设计专利须对提交的图或照片进行简要说明,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

下列情况,请在简要说明中填写清楚: 1。外观设计产品的前后、左右或者上下相同或对称的情况,注明省略的视图; 2。产品的状态是变化的情况,例如折叠伞、活动玩具等; 3。产品的透明部分;

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范围如何确定



我国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越来越严密,相继出台了诸如《专利法》、《著作权法》等相关的法律来保护知识产权。

我们都知道,专利权其中有一项是外观设计专利。

那么在专利法中,如何判定外观的侵权呢?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专利法如何判定外观的侵权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外观设计,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三款之规定,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对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行为的认定,有三个步骤: 1、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根据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其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外观设计专利权人在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向专利局提交的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包括主视图、俯视图、侧视图等。

其中主视图最为重要,因为它最能体现该项外观设计的美感。

在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还要注意从这些视图中找出能够体现该项外观设计美感的各项要素。

外观设计专利与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保护范围有着明显的区别,前者是人们视觉可见的美感外观,后者为符合专利性的技术构思或技术方案。

2、确定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侵权产品是否属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 司法实践中的认定方法,通常是以产品的功能、用途作为标准,同时参考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即洛迦诺条约)有关商品的分类。

如果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被控侵权产品在功能、用途上是相同的,就可以确定二者是相同或者类似商品,并继续进行下面第3点的比较。

如果二者在功能、用途上不相同,可以认定二者既不是相同商品,也不是类似商品,到此就可以结束我们的侵权判定步骤,认定专利侵权不成立。

3、将外观设计专利与被控侵权产品进行对比 即以普通消费者的眼光,对被授予专利的外观设计与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进行要部观察,整体判断。

经过对比,可能出现以下三种结果: (一)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专利外观设计完全相同,就认定前者落入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侵权成立; (二)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在要部上与专利外观设计基本相同,整体上属于近似,将可能根据等同原则,也认定专利侵权成立; (三)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专利外观设计在整体上既不相同,也不近似,就认定被控侵权产品没有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侵权不成立。

外观设计专利权与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一样,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其权利客体无法像有形财产那样明晰地予以界定。

我国自1984年3月12日颁布专利法后,曾于1992年9月4日,2000年8月25日进行过两次修订,在第二次修订中,对外观设计的定义进行了修改,由原来的“专利法所称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变为“专利法所称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另外,专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以上两条法律对外观设计专利授予的条件作了原则性的规定。

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三章“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中第4.5。1判断原则中规定:外观设计是否相同或相近似的判断是指对相同或相近似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的设计进行综合判断。

由以上法律的规定分析可得出: 1、产品设计内容一般分为以下几个方面:单纯的形状或图案设计;形状和图案两者结合的设计;形状和色彩二者结合的设计;图案和色彩二者结合的设计;形状、图案和色彩三者结合的设计。

2、由修改后的外观设计定义可知:对于请求色彩保护的外观设计,形状和图案是外观设计的基础,色彩附着在形状、图案之上,没有形状、图案,纯粹色彩不会被授予专利权。

也就是说如果专利申请人申请的外观设计专利的形状和图案与已有设计相近似,仅仅色彩不同,是不会被授予专利权的。

3、对于两种以上要素结合的设计,必须两种以上要素都相同或相近似时,才能判断为相同或相近似的设计。

在确定了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之后,我们需要判定被控侵权人有无侵权行为,被控侵权人实施了侵权行为是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前提条件。

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专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专利权。

”由此看出,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行为应当具备以下要件:未经权利人许可,未经权利人许可即没有取得专利权人的授权。

专利权的本质是实施专利的独占权。

按照专利法第十条和第十二条之规定,相对人可以通过与专利权人订立专利转让合同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方式取得专利权人的授权而实施其专利;第三人可以通过与前述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的被许可人签订分实施许可合同的方式而获得专利的实施权,当然,这种分实施许可合同必须得到专利权人的同意。

除此之外的实施外观设计专利的行为都属于侵权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专利法中没有对外观设计专利权效力的限制性规定,专利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推广应用制度和专利法第六章规定的强制许可制度都不涉及外观设计专利权。



申请外观专利的条件是什么



对于产品外观专利的申请,我们要了解一下具体的程序,在进行申请的时候要注意一下申请的方法,注意一下具体的办理流程。

那么申请外观专利有什么作用?下面小编给大家具体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第一、外观设计是产品区别同质化竞争,吸引消费者购买欲望以及快速抢占市场先机的关键因素。

通常,外观设计专利4-6个月就可以拿到专利证书,比实用新型通常快3个月左右,这对于新产品的市场保护是非常重要的。

因为,对于一些快消产品,如:杯子、桌垫、背包、服装等,这些产品的技术含量不高,重要的在于创意设计,产品推出后生命周期较短,申请外观设计专利能够最快地获得保护。

第二、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通过率较高。

通常情况下,只要是自己原创设计的产品都能够获得授权。

即使是同样功能的产品,如果在外观上进行重新设计,能够与同类产品形成明显的视觉差异也是可以被授权外观专利权的。

例如:手机,同样是三个后置摄像头,苹果的设计是集中在左上角的矩形框内,华为是集中成圆形,而OPPO则是竖直排成一列,每种设计都有其独特的视觉吸引力。

第三、在发生专利侵权时,外观设计专利很容易做出判决。

因为在进行侵权比对时,只需要将侵权产品的外观与专利照片进行比对就可以了,不需要考虑产品的内部结构和功能,因此,人民法院在审查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时,能够很已有做出判决。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 1、必须具有新颖性,新颖性是外观设计获得专利权的基本条件。

2、应具有独创性,独创性主要是指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的外观设计相比应具有明显的特点,或者说“不相近似”。

3、应富有美感。

4、应适于工业应用由于外观设计专利的目的是促进商品的交流和经济的发展,因此,授予专利的外观设计必须适于在工业上应用,即能够用工业生产的方式将外观设计置于产品之上。

1、申请专利前,发明人应进行专利与非专利文献检索,确定拟申请专利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2、发明人根据文献检索结果与专利要求保护的范围,编写专利申请案说明书初稿及其它文件,同时填写《理化所专利申请表》。

3、发明人将编写完的申请案说明书初稿及其它文件的电子版,与《申请表》一起交业务处。

4、业务处对发明人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审后,委托专利代理公司代理申请。

5、专利代理人根据申请案说明书初稿,撰写正式申请文件。

期间,专利代理人有权向发明人了解与申请案有关的技术资料,并对申请内容负有保密责任。

6、所有申请文件经发明人确认后,专利代理人将按专利局规定的格式完成填写、打印、复制等,然后正式向专利局递交申请。

7、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专利局将予以受理,确定申请日、申请号,发出受理通知书。

8、业务处收到受理通知书后,为该专利申请建档立案,缴纳各种申请费用。

9、业务处将在所内网上办公系统中披露相关受理信息,同时为研究组提供受理通知书复印件,并为研究组查询、复印该专利申请其他相关文件提供方便。

10、专利局对受理的专利申请进行初审,认为合格,发给初审合格通知书,自申请日起十八个月,即行公开;认为不合格,通知补正,补正合格,予以公开,不合格,驳回该申请。

11、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向专利局提出实质审查请求,专利局将根据自己的工作安排,对专利申请进行实审,并做出授权决定或审查意见通知书。

12、业务处收到审查意见通知书后,及时通知发明人,配合专利代理人,在指定期限内对审查员的意见进行答复。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注意事项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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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专利申请 如何申请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