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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是否构成侵权的判定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6-13 14:37:16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怎样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是否构成侵权的判定

怎样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一、专利申请保护期限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十年,自申请日起计算。

二、专利申请保护范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这一规定表明,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体现该产品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为基本依据。

需要说明的是,外观设计专利权所保护的“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范围,应当是同类产品的范围;不是同类产品,即使外观设计相同,也不能认为是侵犯了专利权。

三、专利申请必备申请文件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各一式两份。

要求保护色彩的,还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一式两份。

提交图片的,两份均应为图片,提交照片的,两份均应为照片,不得将图片或照片混用。

如对图片或照片需要说明的,应当提交外观设计简要说明,一式两份。

要写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及其所属类别;请求保护色彩的,提交彩色图片或照片;必要时,写明对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简要说明应当指明设计要点、省略的视图、所要保护的色彩等。



实用新型专利是否构成侵权的判定



判断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是否构成侵权,法院基本上采用的是分三步走的方法。

即: 一,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即首先要明确专利权人请求保护的是什么。

根据专利法第59条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

因此,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是我们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的唯一依据。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之规定,权利要求书应当有独立权利要求,可以有从属权利要求。

所谓独立权利要求,是指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为达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目的的必要技术特征。

独立权利要求写在从属权利要求之前,它的结构由前序和特征两部分组成,二者合在一起限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范围。

可用下式来表示:前序特征+特征特征=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所谓从属权利要求,是指记载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附加技术特征,对引用的权利要求作进一步的限定,其主要作用是专利权人用来维护专利权不被无效掉。

因此,专利侵权判定中所说的权利要求,就是指独立权利要求,而不是从属权利要求。

为了方便比较,通常要把独立权利要求分解成若干个相对独立的必要技术特征。

这个过程,就是对权利要求进行解释。

解释权利要求的法定文件是专利说明书及附图。

当然,专利文档等也是解释权利要求的重要参考文件。

二, 确定被控侵权产品(含方法,以下均相同)的相应技术特征。

也就是根据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对被控侵权产品的技术特征进行对应的分解。

三,将经过分解后的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与被控侵权产品的特征进行一一对应的比较。

比较的结果可能出现以下几种情况: (1)专利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与被控侵权产品的特征完全相同。

即:假如专利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为a、b、c,而被控侵权产品的特征也为a、 b、c,二者的关系可以表示为:abc=abc,那么我们就认为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全面覆盖了被控侵权产品,或者说被控侵权产品完全落入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侵权成立。

这种情形的专利侵权是标准的、不折不扣的专利侵权,有的人将其称之为“字面侵权”。

(2)被控侵权产品的特征多于专利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

即:假如专利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为a、b、c,而被控侵权产品的特征为a、b、c、d,二者的关系可以表示为: abcd > abc,那么我们也认为专利侵权成立。

此时,被控侵权产品和专利之间的关系很可能就是基本专利和从属专利之间的关系,从属专利权人未经基本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基本专利权人的基本专利,按照专利法的规定,也构成专利侵权。

(3)专利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多于被控侵权产品的特征。

即:假如专利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为a、b、c,而被控侵权产品的特征为a、b,二者的关系可以表示为: abc

专利申请文件的制作



申请承办国家知识产权局主办的展会主体、条件、申请与择优确定具体流程如下:一、可以申办的主体下列单位可以承办国家知识产权局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直属单位主办、参与主办的展会:(一)地级以上(含地级)人民政府;(二)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三)具有一定规模、实力和影响,知识产权工作开展良好并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四)省级以上社会团体;(五)其它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适宜承办的单位。

二、应当具备的条件承办国家知识产权局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直属单位主办的展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明确的目的和实际需要,能促进科技与经济的发展;(二)可以征集到一定水平和数量的知识产权(专利)技术及产品等参展展品;(三)具有必要的工作人员、资金等;(四)能够组织到足够的参展商、采购商和专业参会者;(五)具有符合要求的展馆、展厅和其它必要的物质条件和设施。

(六)其它必要的条件。

三、申请与择优确定承办展会的单位应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办会申请,并填写承办展会申请表。

申请内容应当写明:(一)办会的目的和意义;(二)展会的名称;(三)办会时间和方式;(四)筹办机构及工作人员情况;(五)国内市场对知识产权(专利)技术、产品供需情况的分析;(六)组织供需方的办法;(七)经费预算、财务收支平衡情况及解决经费缺口的措施;(八)展出场地面积及示意图;(九)主办单位委托承办单位举办的展会,必要时,附加书面协议或者合同书;(十)承办单位的法人证书,或者营业执照(副本)和资信证明;(十一)承办单位的安全保障措施、需承担的安全责任;(十二)国际性展会还应当提供外方的有关材料,外方的邀请文件,中国驻外使、领馆的批准文件。

要求承办国家知识产权局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直属单位主办的展会的单位,应于预定举办时间6个月前将办会申请和方案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办会方案择优确定承办单位。

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主办的展会,承办单位被确定后,承办单位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实施报告,实施报告中应附举办地省级人民政府的批件,并填写申请登记表,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或同意。

申请承办展会经同意后,承办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开展筹备工作。

承办国家知识产权局所主办展会的单位应当设立展会专门财务账户。

展会举办前,承办单位应当持相关文件及有关材料向举办地公安、消防、物价等部门备案或报批,接受其监督管理。

注:以上所称展会是指展览会、交易会或者博览会等形式的展览展示交易活动。

国家知识产权局主办的展会是指国家知识产权局独家主办或者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为第一主办单位主办的展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参与主办的展会是指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国务院其它部委或者中央部级单位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政府的邀请共同或者联合主办的展会。

国家知识产权局直属单位主办或参与主办的展会适用以上规定。



怎样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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