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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一个设计专利多少钱,申请外观设计专利需要符合哪些请求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6-13 14:38:30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申请一个设计专利多少钱,申请外观设计专利需要符合哪些请求

申请一个设计专利多少钱



我们国家的专利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三种,申请不同类型的专利所需要的钱是不同的,其中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人比较多,所需要的时间也短一些,因此很多人对外观设计的专利申请感到好奇,那么申请一个设计专利多少钱?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调整后的专利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及有关事项公告(第75号)规定: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费为500元。

申请不同类型的专利所需要的钱不同。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 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时,应当缴纳下列费用: (一)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公布印刷费、优先权要求费; (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复审费; (三)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年费; (四)恢复权利请求费、延长期限请求费; (五)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

前款所列各种费用的缴纳标准,由国务院价格管理部门、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

(1)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 (2)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为现有设计、不具有明显区别或与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3)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不是新的技术方案,被授予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不具有美感或者非新设计; (4)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没有经过保密审查即向外国申请专利; (5)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文件不清楚、不完整、不能实现,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不清楚、不简要; (6)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专利没有清楚显示要求保护的产品; (7)其他。

1、保护对象不同。

外观专利权的保护对象是工业产品的设计,即工业产品的色彩、图案及外形设计。

版权的保护对象是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2、权利内容不同。

外观专利权由财产权构成,主要包括实施权、许可他人实施权、转让权。

而版权由人身权和财产权两部分构成。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需要符合哪些请求



外观设计专利顾名思义就是针对一个产品的外观的独创性申请的一种专有权利,是我国发明专利的一种类型,当事人在申请的时候要确保申请的对象符合条件,那么外观设计专利多长时间下证,下面就由小编为您详细地介绍。

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之后即可获得专利证书。

此段时间约为2-3个月左右。

外观设计专利是专利权的客体,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指依法应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

它与发明或实用新型完全不同,即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

中国《专利法》第二条中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可见,外观设计专利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是指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的设计; (2)必须是对产品的外表所作的设计; (3)必须富有美感; (4)必须是适于工业上的应用 外观设计分类应当以申请人提交的图片或者照片中表示的产品为依据。

为保证分类的准确性,申请人应当提供产品类别及其所属领域等信息。

记载在请求书中的“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名称”及简要说明中写明的“所属领域、用途、使用方法或使用场所”等信息可以对图片或者照片中表示的产品的类别起解释或限定作用,可以作为分类的依据或参考。

在请求书中记载的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名称与外观设计图片或者照片中表示的产品不一致的情况下,分类审查员应当根据外观设计图片或者照片给出分类号,并且对此情形进行标注。

在申请人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给出外观设计产品的类别的情况下,在确定该产品的类别时一般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但申请人给出的类别不准确或者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审查员可以依职权对该类别进行修改,给出准确的分类号;在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未给出外观设计产品的类别的情况下,审查员可以依职权给出产品的分类号;在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审查过程中,由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名称修改等原因需修改分类号的,应当由审查员重新进行分类。



实用新型专利侵权最高赔偿标准



专利侵权诉讼是一种综合性强,同时又要求具备一定灵活性的诉讼案件,其中在诉讼过程中,专利侵权的判定工作尤为重要,那么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的判断标准是什么?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侵权判定的比较 1、进行侵权判定,应当以专利权利要求中记载的技术方案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与被控侵权物(产品或方法)的全部技术特征逐一进行对应比较。

2、进行侵权判定,一般不以专利产品与侵权物品直接进行侵权对比。

专利产品可以用于帮助理解有关技术特征与技术方案。

3、当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均有专利权时一般不能用双方专利产品或者双方专利的权利要求进行侵权对比。

4、对产品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进行专利侵权判定比较,一般不考虑侵权物与专利技术是否为相同应用领域。

(二)全面覆盖原则的适用 5、全面覆盖,是指被控侵权物(产品或方法)将专利权利要求中记载的技术方案的必要技术特征全部再现被控侵权物(产品或方法)与专利独立权利要求中记载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一一对应并且相同。

6、全面覆盖原则即全部技术特征覆盖原则或字面侵权原则。

即如果被控侵权物(产品或方法)的技术特征包含了专利权利要求中记载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则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7、当专利独立权利要求中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采用的是上位概念特征,而被控侵权物(产品或方法)采用的是相应的下位概念特征时,则被控侵权物(产品或方法)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8、被控侵权物(产品或方法)在利用专利权利要求中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的基础上又增加了新的技术特征仍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此时,不考虑被控侵权物(产品或方法)的技术效果与专利技术是否相同。

9、被控侵权物(产品或方法)对在先专利技术而言是改进的技术方案,并且获得了专利权则属于从属专利。

未经在先专利权人许可,实施从属专利也覆盖了在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三)等同原则的适用 10、在专利侵权判定中,当适用全面覆盖原则判定被控侵权物(产品或方法)不构成侵犯专利权的情况下,应当适用等同原则进行侵权判定。

11、等同原则,是指被控侵权物(产品或方法)中有一个或者一个以上技术特征经与专利独立权利要求保护的技术特征相比,从字面上看不相同但经过分析可以认定两者是相等同的技术特征。

这种情况下应当认定被控侵权物(产品或方法)落入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12、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也包括与专利独立权利要求中必要技术特征相等同的技术特征所确定的范围。

13、等同特征又称等同物。

被控侵权物(产品或方法)中,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技术特征,是专利权利要求中相应技术特征的等同物: (1)被控侵权物中的技术特征与专利权利要求中的相应技术特征相比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产生了基本相同的效果; (2)对该专利所属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说通过阅读专利权利要求和说明书,无需经过创造性劳动就能够联想到的技术特征。

14、等同物应当是具体技术特征之间的彼此替换而不是完整技术方案之间的彼此替换。



申请一个设计专利多少钱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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