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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如何评估它的价值,关于专利侵权认定中的“禁止反悔原则”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6-14 01:18:14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专利如何评估它的价值,关于专利侵权认定中的“禁止反悔原则”

专利如何评估它的价值



作者对于自己的作品,发明人对自己的创造,都是非常珍惜的,因为是付出劳动之后的成果,非常难得,如果别人随便拿去就用,就损害了作者的权利,不过前提时,要先申请保护,有网友问怎么申请版权专利?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专利与版权是不同的 专利制度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保护专利的知识产权的一项制度。

一项发明创造并不能自动得到专利保护,专利局也不能主动授予专利权,必须由有权提出专利申请的人,按照规定提交必要的申请文件,专利局接受申请后,经法定程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才授予专利权。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和必要的附图等文件。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应提交请求书及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照片等文件。

专利申请文件可以由申请人自己撰写,也可以委托他人撰写。

由于申请专利事务是一项繁杂的法律事务,一般人不容易完成这项任务,申请人可以委托具有专利资格的代理人撰写申请文件和办理有关申请事务。

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代理人申请专利和办理申请事务的,应当同时提交委托书,写明委托权限,并按有关专利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缴纳代理服务费。

向专利局递交专利申请文件时,可以直接面交专利局,也可以挂号邮寄专利局,还可以委托代理机构代理人办理。

向专利局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时,应当按照专利收费项目和标准缴纳有关费用。

各种费用可以直接向专利局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或银行汇付,还可以通过代理机构转缴。

专利局收到符合规定的专利申请文件后,即发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并注明其专利的申请日、申请号及其他事项。

(一)代理授理办理的流程: 1、提交技术交底书及委托书;《专利法》第26条规定,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2、双方技术交流; 3、签署代理协议; 4、支付代理费及官方费用; 5、撰写专利申请文件; 6、提交专利申请; 7、提交代理报告和专利局的受理通知书; 8、等待专利局审查授权。

(二)自己办理的流程操作: 1、递交申请(准备好资料); 2、初步审查:专利局初步审查处审查是否具备形式审查要件,用时约3个月; 3、申请公开:自申请日起18个月期满后专利局公开发明专利申请的内容,申请提前公开的除外(约6个月);《专利法》第34条规定,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4、实质审查:自申请日起3年内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缴纳实质审查请求费,专利局受理后启动实质审查程序。

申请人同意在提交专利申请时即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缴纳实质审查请求费的,约6个月左右进入实质审查阶段; 专利局的审查员对申请保护的技术方案是否满足新颖性、创造性及其他可授权的实质性条件后,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

如是否有驳回理由,或者申请保护的范围是否应当缩小等; 5、授权:审查员没有发现驳回理由或经代理人合理争辩后满足授权条件时,专利局作出授予专利权通知。

从收到通知并缴费后约3个月拿到专利权证书;

关于专利侵权认定中的“禁止反悔原则”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判定方法一、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判定方法(一)直接对比法直接对比法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将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的图片或照片直接进行比较,采取这一方法应特别注意作比较时直观的效果较差,特别是用笔画的专利图片,与做成产品后的视觉效果有一定差异,不能把这些图片视觉效果的差异看成是专利与被控侵权产品的差异。

二是将专利权人或被许可人生产的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直接与被控侵权产品比较,这种比较的效果最佳,也最易作出是否相同或近似的判断,但需注意的是专利权人或被许可人所生产的产品是否与申请专利时的图片或照片完全一样。

许多企业申请专利后,不断完善产品设计,实际生产的产品与申请专利时的产品往往有些变化。

因此,用产品作直接比较时,应剔除与专利文件不相同或变化之处,因为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范围是以申请批准文件中的图片或照片为准。

(二)交叉对比法交叉对比法一般较适用于与公知公用产品有密切关联的外观设计专利。

在具体方法是先将被控侵权产品与已有公知公用产品作一比较,然后再将其与专利产品作比较,如果被控侵权的产品更接近于专利产品则一般构成侵权,更接近于公知公用产品则不侵权。

通过这种交叉比较来剔除公知公用产品部分造成的相同,否则,对于被控侵权者是不公平的,很可能将不是专利权人的设计范围给变相扩大到其保护范围。

(三)视角对比法视角对比法是指从不同的视线角度去比专利与被控侵权产品的异同。

在比较异同时,首先应看主视图,然后比较侧视图或俯图,对许多产品俯视与仰视的异同一般不是很重要,但对于较小的产品,如玩具手枪,其所有视图都属易见部位,往往无主次之分,则应从各个视角综合判断其异同。

对一些透明或半透明的产品,还应注意其透明状态下的视觉效果。

外观形状相同,但另一产品采用的全透明的设计,其视觉效果可能差异很大,从而使两件形状相同的产品不易混淆,不易区别,此时不能轻易作出相同的判定。

对一些在使用中有多种变化状态的产品,亦应注意其不同状态下的视觉对比效果,不能仅凭一种状态下的近似就作出侵权的判断。

另外还可以从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部分进行比较,设计要点往往是其与众不同的创新点。

设计要点相同或相似,而其余部分也无明显区别的,应认定为侵权。

在判断外观设计产品是否侵权时应多从几个视角去观察比较,最后作出是否相同或近似的综合判断。

二、怎样判断外观设计相同?对于同一类别产品的外观设计,对应于被比设计的具体类型,外观设计相同的具体情形分为以下几种:(一)单纯形状的外观设计不管在先设计是否有特定的图案、色彩,只要被比设计的形状与在先设计的形状相同,则两者外观设计相同。

被比设计的形状与在先设计的形状不相同的,两者外观设计不相同,被比设计与在先设计不是相同的外观设计。

(二)单纯图案的外观设计只要被比设计的图案与在先设计的图案相同,则两者外观设计相同。

被比设计的图案与在先设计的图案不相同的,两者外观设计不相同,被比设计与在先设计不是相同的外观设计。

(三)形状和图案结合的外观设计被比设计的形状和图案分别与在先设计的形状和图案相同的,两者外观设计相同。

(四)形状和色彩结合的外观设计被比设计的形状和色彩分别与在先设计的形状和色彩相同的,两者外观设计相同。

(五)图案和色彩结合的外观设计被比设计的图案和色彩分别与在先设计的图案和色彩相同的,两者外观设计相同。

(六)形状、图案和色彩结合的外观设计被比设计的形状、图案和色彩分别与在先设计的形状、图案和色彩相同的,两者外观设计相同。



发明专利侵权判定的原则



现在很多人的发明专利都会被人用各种各样的手段来侵权,那么发明专利侵权判定的原则?发明专利的内容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专利侵权的判定原则是全面覆盖原则(即该产品或者方法具备专利权利要求书中的每一项特征);等同原则(即二者的必要技术特征实现了相同的功能,达到的是相同的技术效果);禁止反悔原则(即专利权人所放弃的内容就不能再纳入专利保护范围)。

专利法所称的发明分为产品发明(如机器、仪器、设备和用具等)和方法发明(制造方法)两大类。

对于某些技术领域的发明,如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原子核变换方法取得的物质等都不授予专利权。

计算机软件的发明,则要视其是否属于单纯的计算机软件或能够与硬件相结合的专用软件,并加以区别对待,后者是可以申请专利保护的。

至于涉及微生物的发明也是可以申请发明专利的。

但要按期提交微生物保藏证明。

专有性 专有性也称独占性,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所享有的独占性的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的权利。

也就是说,除法律另有的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进行以生产经营为目的的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其专利产品。

否则,就构成侵权。

地域性 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边互惠协定外,指一个国家依照本国专利法授予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法律管辖的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没有任何约束力,外国对其专利权不承 担保护的义务。

也就是说,一项发明创造只在我国取得了专利权,那么如果有人在别国制造、使用、销售该发明创造,则不属于侵权行为。

时间性 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所拥有的专有权只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有效,期限届满后,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不再享有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的专有权,这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无偿使用该项技术。

我国现行专利法规定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分别为20年、10年、10年。



专利如何评估它的价值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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