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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审批具体程序,区别专利权人与发明人享有的权利的方法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6-14 01:19:29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专利权审批具体程序,区别专利权人与发明人享有的权利的方法

专利权审批具体程序



专利权是属于知识产权当中的一种类型的,这种专利权是一种十分特别的程序类型的,对于这种类型就是需要相应的当事人申请才能受到保护的。

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专利权是什么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专利权(Patent Right),简称“专利”,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

我国于1984年公布专利法,1985年公布该法的实施细则,对有关事项作了具体规定。

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独占使用、收益、处分其发明创造,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专利权具有时间性、地域性及排他性。

此外,专利权还具有如下法律特征:(1)专利权是两权一体的权利,既有人身权,又有财产权。

(2)专利权的取得须经专利局授予。

(3)专利权的发生以公开发明成果为前提。

(4)专利权具有利用性,专利权人如不实施或不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有关部门将采取强制许可措施,使专利得到充分利用。

1、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2、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3、发明专利的申请人请求实质审查的时候,应当提交在申请日前与其发明有关的参考资料。

发明专利已经在外国提出过申请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交该国为审查其申请进行检索的资料或者审查结果的资料;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交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4、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后,认为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对其申请进行修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答复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5、发明专利申请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进行修改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仍然认为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予以驳回。

6、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申请人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

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7、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

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再作出决定,通知专利申请人。

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提交的材料 1、专利项目评估申请表 2、被评估专利项目的专利证书、受理通知书、专利申请文件(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等)资料的复印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见“申请文件段落” 3、非当年授权的需提交当年度缴纳专利年费发票的复印件 4、专利项目已形成产业化经营的有关材料证明

区别专利权人与发明人享有的权利的方法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实质审查是指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文件进行仔细研究,对要求保护的发明进行检索,确定该发明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最终作出是否授予专利权的决定。

实质审查的内容:(1)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五条的规定,即申请专利的主题是否有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情况;(2)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即申请专利的主题是否属于不能授予专利权的范围;(3)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即专利申请是否符合单一性的要求;(4)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即申请人对申请进行修改或提出分案申请时,是否超出了原说明书(包括附图)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5)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发明定义,即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6)是否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的规定,即专利申请发明书的撰写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并对所要保护的发明作了清楚、完整的说明,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7)是否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即权利要求书是否清楚和简要地表述了请求保护的范围,权利要求是否以说明书为依据,独立权利要求是否包含了为解决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

(8)是否符合在申请要求优先权的情况下,如果发现在优先权日与申请日之间其他人就同一主题提出了另外的专利申请,或者经过检索发现存在此期间公开的相关对被文件时,则审查优先权要求是否成立;同时根据检索出的对比文件判断该发明专利申请的专利性。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专利怎么才算侵权,专利侵权如何赔偿



一)未经许可实施他人专利行为。

这类专利侵权行为必须满足两个条件:未经权利人许可和以生产经营为目的。

根据专利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包括以下3种具体形式: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进口他人发明专利产品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使用他人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进口依照该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制造、销售或进口他人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二)假冒他人专利行为。

这类专利侵权行为是指侵害专利权人的标记权。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2001)第八十四条规定,包括以下4种具体形式: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三)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

根据专利法五十九条的规定,这类行为需要承担一般的民事侵权责任,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正,可予以处罚。

(四)除法律明确规定之外,在理论上和实践中还存在两种侵权行为:过失假冒,即指行为人本意是冒充专利,随意杜撰一个专利号,而碰巧与某人获得的某项专利的专利号相同。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该行为无假冒故意,但其行为结果仍然构成了假冒他人专利。

反向假冒,即指行为人将合法取得的他人专利产品,注上自己的专利号予以出售,这种行为显然不够成假冒他人专利“,但事实上侵害了合法专利权人的标记权,仍是一种侵权行为,侵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专利权审批具体程序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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