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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非货币财产首次出资何以成为问题,个人如何电子申报专利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6-14 01:28:16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以非货币财产首次出资何以成为问题,个人如何电子申报专利

以非货币财产首次出资何以成为问题



【出处】《法学》2011年第5期 【摘要】《公司法》第28条要求以非货币财产出资时应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相应地要求公司设立时应提供财产权转移的证明文件,而以非货币财产首次出资时,由于公司尚未设立,对如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公司登记机关和法院持有不同的态度。

实践中,以货币或动产类非货币财产出资之所以没有遇到困境,是因为借助于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制,以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开设银行账户和仃立协议,从而完成货币和动产类非货币财产的出资。

同样,以“债权的物权化”为基本思路,以预先核准的公司名义与出资人仃立不动产出资协议,然后借助于物权法上的预告登记制度,将该不动产协议办理预告登记,保障将来成立的公司实现物权,从而解决不动产类非货币财产首次出资的难题。

【关键词】非货币财产;出资;财产权转移;预先核准;预告登记 【写作年份】2011年 【正文】 为鼓励投资,我国《公司法》在2005年修正时放宽了对股东出资方式的限制,允许股东用货币和其他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1]同时,在第28条又规定:“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但是,依照该规定,以非货币财产首次出资时,由于公司尚未成立,如何办理非货币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就成了问题。

实践中,公司登记机关和法院在对待该问题上持有不同的态度,难以形成全体一致的认同因而造成《公司法》第28条的实施存在着分歧,影响了公司法制的权威和统一。

在传统民法理论中,具有独立的财产权是法人之所以成为民事主体的重要特征之一,因此,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相分离是公司法人的制度性要求,而公司法要求非货币财产出资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只是这一制度性要求的具体化明文而已。

从这个意义上讲,((公司法》第28条不是也不应当沦为一项困惑的规则。

若以非货币财产首次出资时所遇到的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困境,归咎于第28条立法上的“失误”,其实恰恰是误读了该规范在结构、逻辑和法理上所蕴含的正当化基础。

以非货币财产首次出资的难题,并非《公司法》第28条引起的。

事实上,在公司尚未成立之时,以货币方式出资将面临同样的境遇,所以仅以非货币财产出资问题对《公司法》第28条发出洁难,单纯从逻辑上讲是没有任何道理的。

换言之,既然实践中认可了货币首次出资的正当性,则以非货币财产首次出资同样可以从货币出资的经 验中找到正当化的基础。

进一步讲,如果这种基础能够被承认,那么现行法律资源提供了可资援引的制度来解决非货币财产首次出资的难题。

一、《公司法》第28条是怎样成为问题的 现行((公司法》第28条基本上沿袭了1993年《公司法》第25条的内容,[2]唯一不同的是,第28条不再要求股东一次性缴纳出资。

对于非货币财产出资,新旧公司法的立场是一贯的,都要求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但为什么只是在2005年《公司法》生效后才会面临非货币财产首次出资的难题呢?个中缘由显然是与《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暂行规定》修改前后不同的制度性安排有关。

《公司法》在2005年修订后,当年的12月18日国务院作出了《关于修改若干问题的规定(三)》(征求意见稿)第13条规定:“出资人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或者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知识产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已经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起诉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及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出资人在指定的期限内办理了权属变更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已经及行出资义务,出资人主张其实际交付时间为及行出资义务时间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14]《公司法》第7条规定:“公司曹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 [1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关于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法人资格问题的答复》(工商企字【2002】第106号)中明确指出:“吊销营业执照、注销登记是企业法人资格消亡的两种方式,两者的法律后果均导致企业法人资格消亡。

” [1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吊梢后,其民事诉讼地位如何确定的函》(法经【2000】2a号)。

[17]参见蒋大兴、章琦:《从统一主义走向分离主义:企业登记效力立法改革研究》,《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00年秋季刊。

[18]参见《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全力支持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粤工商企字【2009】52号)、《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鼓励外商来渝投资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渝工商发【2006】39号)。

[19]关于胎儿的法律地位,大陆法系国家存在不同的立法态度,有的承认胎儿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有的原则上认为胎儿无权利能力,只承认特殊权益的保护,还有的绝对否认胎儿的权利能力。

我国民法上一方面规定自然人的权利能力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但另一方面在继承法上规定遗产分割时,应保留胎儿的份额。

当胎儿出生时为活体的,继承权追溯至出生前的胎儿,有条件地保护7胎儿的利益。

[20]合同法》第133条沿袭了《民法通则》关于时产权转移的墓本思路,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21]参见钱明星:《物权法原理》,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58页,件柔主编:《中国民法》,法律出版社1991年版,第246页。

[22]参见房绍冲、吕杰:《创设预告登记制度的几个问题》,《法学家》2003年第4期。



个人如何电子申报专利



随着高新技术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人投身于科研开发的工作当中,由于发明一项新技术需要较长的时间以及需要较多的智慧脑力,很多人都会在发明完成时申请专利来保护这项特有的技术,那么个人如何电子申报专利?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

(一)电子申请专利,需要注册个人电子账户,可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上“电子申请”注册账号,之后将个人“费用减免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申请标”邮寄到北京国知局,也可以带齐文件到当地知识产权局现场办理。

(二)采用电子申请客户端上有各种文件模板,只需按照模板撰写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附图等即可,撰写完毕直接可以提交。

申请专利时提交的法律文件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按照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

申请不同类型的专利,需要准备不同的文件。

(1)申请发明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必要时应当有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具有说明书附图时须提供)各一式一份。

(2)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各一式一份。

(3)申请外观设计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各一式一份。

要求保护色彩的,还应当提交彩色和黑白的图片或者照片各一份。

如对图片或照片需要说明的,应当提交外观设计简要说明一式一份。

(4)公司申请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式一份,还应当提交发明人身份证号码,一式一份。

申请地址、邮编、电话等通讯方式。

(5)个人申请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申请人和发明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还应当提交申请地址、邮编、电话等通讯方式。

1、申请人依法提出书面的申请; 2、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进行为期十八个月的初步审核,审核通过的,即行公布; 3、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通过实质审查的,发给发明专利证书。



为什么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



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我们应该知道我们国家是非常鼓励申请专利的,这样可以更好的保护产品,但是很多人并不知道专利申请需要去什么地方,有些人认为应该去工商局进行申请,那么真的是这样吗?下面我们请小编给我们介绍下申请专利到工商局么。

申请专利应当去国家知识产权局。

《专利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第三十五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文件→缴纳申请费→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受理→补正申请文件(非必须程序)→取得《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一)填写申请表,进入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首页著作权登记系统会员登录。

(二)提交申请文件,申请人按照要求向版权局提交登记申请文件。

(三)缴纳申请费,申请人提交申请文件时,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缴纳登记费。

(四)受理申请,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并缴纳申请费的,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及缴费票据。

(五)补正程序,申请文件存在缺陷的,申请人应在规定期限内补正,逾期不补正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经补正仍不符合登记办法的,登记机构将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六)取得登记证书,应当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核发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申请人持受理通知书原件到版权版权领取证书。

对于软件开发者来说,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虽然不是国家强制的政策,但是软件办理了登记,它的百利而无一害的。

(一)《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在软件著作权发生争议时证明软件权利的最有力的证据。

这不仅是在进行诉讼或在发生一般纠纷时,都能起到很好的证明作用。

但如果没有进行登记,著作权人的权利就很难获得全面的保护。

(二)《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软件著作权人进行投资和交易的重要资本和财富。

现在的经济都是知识经济,有知识才有价值。

而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就是知识的最后凭证。

(三)《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有时还是企业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非常重要的砝码,有了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在一定程度上就能证明企业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而这也是高新认定非常重要的部分。

(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企业申请软件企业必不可少的证明材料。



以非货币财产首次出资何以成为问题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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