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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的无效程序,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说明书的内容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6-14 16:07:33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专利的无效程序,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说明书的内容

专利的无效程序



获得授权后,并不能一劳永逸,为确保权利授予的公正性,任何单位和个人(除专利权人)均可提起宣告专利无效程序。

??1、无效程序的启动 ??无效程序启动的时间为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予专利权之日起的任何时候,可以一直持续到该专利权终止后。

由于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能够对专利权终止前的某些事项产生影响,因此允许在专利权终止后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无效程序启动的主体:包括任何单位和个人,但是根据《专利审查指南》的规定,专利权人不得宣告自己的专利权全部无效。

??2、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 ??专利复审委员会经形式审查合格受理无效宣告请求从而启动无效程序后,成立合议组对无效宣告请求案件进行合议审查。

绝大部分案件由3人(组长、主审员、参审员)组成的合议组进行审查。

只有极少数案情重大的案件才由5人合议组(1名组长、1名主审员,3名参审员)进行审查。

??3、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的作出 ??合议组经审查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

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有三类,一是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二是宣告专利权部分无效,三是维持专利权有效。

??4、后续的司法救济程序 ??根据我国专利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以专利复审委员会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

??受理诉讼的法院和诉讼性质与不服复审决定提起的诉讼相同。

需注意的是,无效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说明书的内容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说明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该名称应当与请求书中的名称一致。

说明书应明确下列主要内容: 一、技术领域:写明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所属的技术领域; 二、背景技术:写明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理论、检索、审查有用的背景技术,有可能的,并引证反映这些背景技术的文件; 三、发明内容: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以及解决其技术问题采用的技术方案,并对照现有技术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四、附图说明:说明书有附图的,对各幅图作简略说明; 五、具体实施方案详细写明申请人认为实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优选方式。

必要时,举例说明,有附图的对照说明; 写作要求: 一、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人按照第五条规定的方式顺序撰写说明书,并在说明书的每一部分前面写明标题,除非其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性质用其他方式或者顺序撰写能节省篇幅,并使他人能够准确理解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二、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说明书应当用词规范、语词清楚,并不得使用“如权利要求……所述的……”一类的引用语,也不得使用商业宣传用语; 三、发明专利申请包含一个或多个核苷酸或者氨基酸序列的,说明书应当包括符合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的序列表。

申请人应当将序列表作为一个单独部提交,并按照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提交序列表的计算机可读式的副本; 四、说明书摘要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所公开内容的概要,即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和所属技术领域。

并清楚地反映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解决该问题的技术方案的要点以及主要用途; 五、说明书摘要可以包含最能说明的化学式,有附图的专利申请,还应提供一幅最能说明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技术特征的附图。



专利权利请求书能否随意修改



当我们向国家专利管理机构申请专利权时,是需要先提交权利要求书,述明自己的发明创造及新型技术,但有时会出现权利要求书提交后发现有错误想要修改的现象,那么权利要求书的修改方式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由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提交替换页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说明书或者权利要求书的修改部分,除个别文字的修改或者增删外,应当按照规定格式提交替换页,申请人提交的替换页应当一式两份。

替换页的提交有两种方式。

(1) 提交重新打印的替换页和修改对照表--这种方式适用于修改内容较多的说明书、权利要求书以及所有作了修改的附图。

申请人在提交替换页的同时,要递交一份修改前后的对照明细表。

(2) 提交重新打印的替换页和在原文复制件作出修改的对照页--这种方式适用于修改内容较少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

申请人在提交重新打印的替换页的同时递交直接在原文复制件上修改的对照页,使审查员更容易察觉修改的内容。

(二)审查员代为修改 通常,对申请的修改必须由申请人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提出。

对于申请文件中个别文字、标记的修改或者增删及对发明名称或者摘要的明显错误,审查员可以依职权予以修改,并通知申请人。

此时,应当使用钢笔、签字笔或者圆珠笔作出清楚明显的修改,而不得使用铅笔进行修改。

申请人不能随意修改自己的专利申请文件。

修改发明专利申请人可以在两个时间主动提出修改,一是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时候,一是在对专利局第一次审查意见作出答复时。

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自申请日起三个月内,可以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

而且,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a。应当简要、清楚、完整地列出说明书中所描述的所有新的技术特点。

否则,就会缩小专利保护范围。

说明书中没有涉及到的内容,也就不能写入权利要求,因为要求保护的范围必须得到说明书的支持。

b。权利要求书中使用的技术名词、术语应与说明书中一致。

权利要求书中可以有化学式、数学式,但不能有插图。

除有绝对必要,不得引用说明书和附图,即不得用“说明书中所述的…”“或如图三所示的……”方式撰写权利要求书。

为了表达清楚,权利要求书可以引用设备部件名称和附图标记。

c。一项权利要求要用一句话来表达,中间可以有逗号、顿号,不能有分号和句号。

以强调其意思不可分割的单一性和独立性。

d。权利要求只讲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不允许陈述发明或实用新型的目的、功能等。

e。权利要求又分为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两种。

独立权利要求应从整体上反映出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全部的必要技术特征,它本身可以独立存在。

从属权利要求是引用独立权利要求或引用包括独立权利要求在内的几项权利要求的全部技术特征,又含有若干新的技术特征的权利要求,从属权利要求必须依从于独立权利要求或者在前的从属权利要求。

f。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只应当有一项独立权利要求。

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符合合案申请要求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可以有两项以上的独立权利要求。

每一个独立权利要求可以有若干个从属权利要求。

有多项权利要求的应当甩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

编号时独立权利要求应排在前面,它的从属权利要求紧随排在后面。



专利的无效程序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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