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1095-8705
最新公告:NOTICE
8月1日起,国家知识产权局停征和调整部分专利收费,详情参阅资讯中心公告

资讯中心

当前位置:专利申请 > 资讯中心 >

个人申请发明专利国家给多少钱,获得国家专利奖励多少钱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6-14 16:09:42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个人申请发明专利国家给多少钱,获得国家专利奖励多少钱

个人申请发明专利国家给多少钱



在去进行个人专利申请的时候,在研发过程中,就需要提前去进行了解并分类的,这在申请的时候,是很有用的,那么个人申请发明专利国家给多少钱?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依据专利法,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分为受理、初审、公布、实质审查和授权五个阶段: (一)受理阶段 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后进行审查,如果符合受理条件,专利局将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并且核实过文件清单后,发出受理通知书,通知申请人。

如果申请文件未打字、印刷或字迹不清、有涂改的;或者附图及图片未用绘图工具和黑色墨水绘制、照片模糊不清有涂改的;或者申请文件不齐备的;或者请求书中缺申请人姓名或名称及地址不详的;或专利申请类别不明确或无法确定的,以及外国单位和个人未经涉外专利代理机构直接寄来的专利申请不予受理。

(二)初步审查阶段 经受理后的专利申请按照规定缴纳申请费的,自动进入初审阶段。

初审前发明专利申请首先要进行保密审查,需要保密的,按保密程序处理。

在初审时要对申请是否存在明显缺陷进行审查,主要包括审查内容是否属于《专利法》中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是否明显缺乏技术内容不能构成技术方案,是否缺乏单一性,申请文件是否齐备及格式是否符合要求。

若是外国申请人还要进行资格审查及申请手续审查。

不合格的,专利局将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补正或陈述意见,逾期不答复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

经答复仍未消除缺陷的,予以驳回。

发明专利申请初审合格的,将发给初审合格通知书。

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除进行上述审查外,还要审查是否明显与已有专利相同,不是一个新的技术方案或者新的设计,经初审未发现驳回理由的。

将直接进入授权秩序。

(三)公布阶段 发明专利申请从发出初审合格通知书起进入公布阶段,如果申请人没有提出提前公开的请求,要等到申请日起满18个月才进入公开准备程序。

如果申请人请求提前公开的,则申请立即进入公开准备程序。

经过格式复核、编辑校对、计算机处理、排版印刷,大约3个月后在专利公报上公布其说明书摘要并出版说明书单行本。

申请公布以后,申请人就获得了临时保护的权利。

(四)实质审查阶段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以后,如果申请人已经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已生效的,申请人进入实审程序。

如果申请人从申请日起满三年还未提出实审请求,或者实审请求未生效的,申请既被视为撤回。

在实审期间将对专利申请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以及专利法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件进行全面审查。

经审查认为不符合授权条件的或者存在各种缺陷的,将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陈述意见或进行修改,逾期不答复的,申请被视为撤回,经多次答复申请仍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驳回。

实审周期较长,若从申请日起两年内尚未授权,从第三年应当每年缴纳申请维持费,逾期不缴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

实质审查中未发现驳回理由的,将按规定进入授权程序。

(五)授权阶段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以及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未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审查员作出授权通知,申请进入授权登记准备,经对授权文本的法律效力和完整性进行复核,对专利申请的著录项目进行校对、修改后,专利局发出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申请人接到通知书后应当在2个月之内按照通知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规定的费用,按期办理登记手续的,专利局将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在专利登记簿上记录,并在2个月后于专利公报上公告,未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

根据之前的统计数据来看,发明专利的审查比较严格。

发明人在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时,需要通过一系列严格的审查工作,特别是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审查。

资料显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发明专利授权率在40%-50%,也就是说,发明专利的总体授权率还不到一半。

因此申报发明专利的风险是比较大的,一定要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

在我国,专利法保护的对象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三种不同的保护对象授予专利的条件也不相同。

(一)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条件是授予专利的客体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三大特点。

新颖性是指申请专利的发明或实用新型是现有技术中没有的,未被公知公用的,不同于现有技术,同时不出现抵触申请。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之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

实用性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创造或使用,并能够产生实际效果。



获得国家专利奖励多少钱



申请人申请专利获得授权后需要经过复杂的手续,并且还要准备好相关的申请材料,但是能够获得国家专利说明该专利也具有一定的价值,那么接下来,关于获得国家专利奖励多少钱的详细内容,就由小编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吧! 申请人申请专利获得授权后,国家会给申请人多少钱法律是没有规定的,要视具体的情况而定。

1。申请费 申请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日起算两个月内。

与申请费同时缴纳的费用还包括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要求优先权的,应同时缴纳优先权要求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或缴足的,专利申请将视为撤回。

说明书(包括附图)页数超过30页或者权利要求超过10项时,需要缴纳申请附加费,金额以超出页数或者项数计算。

优先权要求费的费用金额以要求优先权的项数计算。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或缴足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2。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对于发明专利申请,申请人要求实质审查的,应提交实质审查请求书,并缴纳实质审查费。

提交实质审查请求和实质审查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日(有优先权要求的,自最早的优先权日)起三年内。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或缴足的,专利申请视为撤回。

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减缴部分专利收费:a、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万元)的个人;b、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c、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述规定。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减缴下列专利收费: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六年的年费,复审费。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单个个人或者单个单位的,减缴上述收费的85%。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减缴上述收费的70%。



专利无效宣告请求



一。前言 目前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几乎是必经的程序。

大量无效宣告请求都是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出现的,即当专利权人向专利管理机关或人民法院控告某个单位或者个人侵犯专利权时,被告几乎无一例外地会反过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被告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其目的无外乎两种。

其一,利用无效宣告请求,将作为专利侵权诉讼基础的专利权全部无效或部分无效,达到使得专利权人无法主张权利或者被控侵权标的物不落入专利保护范围的目的;其二,利用无效程序,尽可能地拖延时间,以便转移财产和证据,使得专利权人即使赢得侵权诉讼,最终也很难获得合理的赔偿。

本文简要介绍在中国专利侵权诉讼中专利无效程序的运用,以及目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

二。专利无效程序介绍 1。提起专利无效宣告的理由 根据中国专利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在实践中请求宣告无效的主要理由包括:根据专利法第22条,不满足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根据专利法第26条第3款,公开不充分;根据专利法第26条第4款,说明书不支持权利要求书;根据实施细则第21条第2款,独立权利要求缺少必要技术特征;根据专利法第33条,修改超出原始公开范围;根据实施细则第2条,发明主题不属于授予专利的范围;根据实施细则第13条第1款,属于重复授权;根据专利法第9条,属于在后申请。

另外,还有根据专利法第25条,属于不应授予专利权的主题。

2。提起专利无效宣告的时间 根据中国专利法第45条的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都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一般而言,在侵权诉讼中被告提起无效宣告请求,目的在于可以让法院正在审理的侵权诉讼能够中止。

但是,如果在法院正常审理过程中、甚至在法院审理即将做出结论时收到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和中止审理的请求,将严重影响正常的审理过程。

因此,在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6月19日通过的“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使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中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的侵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被告在答辩期间内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诉讼(第9条)…,人民法院受理的侵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被告在答辩期间届满后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的,人民法院不应当中止诉讼…(第10条)。

因此,要想中止一项已经立案的专利侵权(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诉讼,被告应当在收到法院传送的起诉书副本后的答辩期(一般是15天)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并据此提出专利侵权诉讼中止请求。

3。无效宣告证据的提出 一般而言,在无效宣告程序中,请求人(即侵权诉讼中的被告)负有举证责任,即请求人应当提供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

为了防止请求人利用程序拖延时间,专利法实施细则对请求人提供证据的期限进行了规定,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6条的规定,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无效宣告请求后,请求人可以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增加理由或者补充证据。

逾期增加理由或者补充证据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不予考虑。

因此,对于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和证据,应当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全部补充完毕,否则,逾期提交的证据和理由有可能会面临不予采信的结果。

4。对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的救济途径 根据专利法第46条的规定,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做出无效审查决定后,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中国司法管辖的规定,涉及到专利无效的行政诉讼,目前都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而且是行政诉讼一审。

当事人对一审结果不服,可以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即二审)请求。

二审是终审,其决定具有最终效力。

三。目前在无效宣告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审理时间过长 对于尤其涉及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侵权诉讼而引发的专利无效宣告请求,被告在答辩期内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后,由于根据相应的司法解释,法院一般应当中止审理,等待复审委员会的审查结果。

目前,专利法、实施细则以及审查指南对于专利无效审理的期限都没有明确规定。

根据作者的经验,时间短的有一年、长的甚至有两到三年的时间。

这样,对于迫切想制止侵权行为的专利权人而言,就几乎没有了实际意义,因为在专利无效审理期间,被告仍然可以继续进行各种被控的侵权行为。

另外,即使无效宣告决定维持了专利权,请求人还可以提起两审的行政诉讼,这样一来,专利权人要想主张权利,至少也得等待三年的时间,而且这三年还都没有涉及侵权诉讼的实体问题。

目前,这已经成为中国专利侵权诉讼审理过程中的一个突出问题。

2。关于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理由和证据的提交 根据现行规定,请求人应当在答辩期内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才能获得法院中止审理侵权诉讼的允许,而且所有的理由和证据应当在提起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全部提交到复审委。

但在实践中,对于请求人(被告)而言,在短短45天(15天答辩期+一个月补充期限)内对原告有可能准备了好几年的侵权诉讼指控做出全面的答复,是十分困难的事情。

尤其目前逾期提交的理由和证据几乎不存在被复审委和专利权人采信和认可的可能,因此对请求人而言,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必须准备一份有针对性的无效宣告请求和寻找适当的证据,不是十分公平的。

3。关于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的效力

个人申请发明专利国家给多少钱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更多关于 获得国家专利奖励多少钱 的资讯,可以咨询 乐知网。



(乐知网- 领先的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平台,聚焦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 业务)。


关键词: 申请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