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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专利以及取得专利的条件是什么,专利权无效宣告程序的必要性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6-14 16:10:40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什么是专利以及取得专利的条件是什么,专利权无效宣告程序的必要性

什么是专利以及取得专利的条件是什么



在我国知识产权范围内,在进行申请专利过程当中,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专利范围来进行注册,那么对于我国的专利是否需要样品呢?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申请专利需要样品吗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我国的专利有分三种: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专利!发明专利保护的是技术和方法,而实用新型是保护结构方面的,外观就是保护产品外在表面,申请外观专利可以把实物拍六个面的视图或者是把产品的线条图提交国家局申请保护就行,像发明和实用新型,只要是能被实现制造出来的就可以申请,是不必要拿出实物,但是申请时需要提交附图! 一般来说,不需要作出实物,除非有理由认为作出实物将有助于通过实质审查。

这种情况主要出现在:申请文件撰写无误,无重大缺陷,但审查员因技术领域的关系而无法理解发明,此时申请人要求与审查员会晤并在获得允许后携带实物作为参考,可帮助审查员理解文件,有助于顺利授权。

但这种情况据我所知很少见,所以实物并不是必需的。

总而言之,审查员是依据申请文件记载的信息来决定授权与否,与申请人是否已作出实物无关。

所以关键在于如何写好文件,以方便审查员理解。

简单地说,国内的专利分为三种: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其中只有发明专利需要先后通过“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才能授权,其余两类只需要“初步审查”合格即可授权。

除此之外,实质审查和初步审查不同之处主要有: 1、实质审查是应申请人请求而作出的,且申请人需要同时缴纳费用,如果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缴纳此项费用或未提出请求,则所提出的发明申请,即使已经公布,也将因此被视为撤回,也就是白白贡献给社会而不能获得专利权。

初步审查请求则是提交申请之时默认提出的,申请人只需缴纳基本的申请费和公布费并提交符合法律要求的文件即可令其申请进入初步审查程序。

2、实质审查的内容比初步审查要多得多,要求也相对严格了很多,在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说明书公开程度、权利要求撰写是否符合要求等方面设立了更高的标准。

符合标准则获得授权,不符合标准则被驳回。

3、因为标准更高、审查员工作量更大,所以实质审查程序持续时间也比初步审查要长很多,比如初步审查可能只需要3个月,而实质审查往往需要1-3年甚至更长时间。

此期间内,申请人需要根据审查员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答复意见和对申请文件的修改,直至申请文件符合授权标准。

否则审查员有权予以驳回。

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取得专利权的条件是: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但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1、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2、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3、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但是,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专利权无效宣告程序的必要性



专利权无效宣告是指自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的制度。

我国专利权无效宣告制度的设置,是为了纠正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不符合专利法规定条件的发明创造授予专利权的错误决定,维护专利权授予的公正性。

世界各国专利法中关于专利权无效宣告制度设置大体有两种情形:一是不规定专门的无效宣告程序,而允许专利侵权诉讼中的被告提出专利权无效宣告以作为抗辩手段;二是专门规定无效宣告程序,允许公众对不符合专利法规定条件的发明创造专利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也可以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将专利权无效宣告作为一种抗辩手段应用。

《专利法实施细则》详细规定了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一)发明创造不符合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能够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必须具备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性要件,如果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具有新颖性和原创性,外观设计与他人的在先权利发生冲突,则可提出宣告该专利权无效的请求。

在先权利包括商标权、著作权、企业名称权、肖像权、知名商品特有包装或者装潢使用权等。

以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为理由,请求宣告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的,应当提交生效的能够证明权利冲突的处理决定或判决。

(二)发明创造不符合合法性条件我国《专利法》第5条规定,“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如果事实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对违反合法性条件的发明创造授予了专利权,任何单位和个人则可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的请求。

(三)发明创造属于专利法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领域即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是属于《专利法》第25条规定的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植物品种及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的领(四)专利文件的撰写不合法定要求专利文件不合法定要求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说明书没有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致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不能实现;另一种是取得专利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或者分案申请超出了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范围;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了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五)专利权的主体不合法即违反《专利法》第9条规定的先申请原则,后申请人就同一发明创造取得了专利权的。



发生专利纠纷可以申请仲裁吗



随着我国仲裁制度的不断发展,仲裁领域的逐渐拓宽,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专侵权纠纷,有利于缓解专侵权案件行政处理效率低。

那么,在司法资源紧张和社会纠纷的多元化解决趋势下,发生专利纠纷可以申请仲裁吗?接下来由小编为您介绍。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可以调解的专利纠纷有: 根据专利法的相关规定,除专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外,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请求,还可以对下列专利纠纷进行调解: (一)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纠纷; (二)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 (三)职务发明的发明人、设计人的奖励和报酬纠纷; (四)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而未支付适当费用的纠纷。

二、发生专利纠纷可以申请仲裁 在现实中,有一些法律问题可以通过强制仲裁制度得到解决。

因为这种仲裁方式具有其他仲裁方式所没有的特点。

仲裁庭通常由一些没有技术知识背景的人员组成,他们不受任何干预,甚至可以比较公正、迅速地对待争议各方。

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专利侵权纠纷,有利于缓解专利侵权案件行政处理效率低,案件过于依赖于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单一的现状。

仲裁在解决专利侵权纠纷方面与行政处理及诉讼相比更具有优越性,不仅能减轻当事人负担避免“讼累”、还能节约行政和司法资源,提高行政和司法效率。

因此,在我国构架专利侵权仲裁制度非常必要。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发生专利纠纷是否可以申请仲裁的相关资料。

发生专利纠纷可以申请仲裁,因为仲裁在解决专利侵权纠纷方面与行政处理及诉讼相比更具有优越性,不仅能减轻当事人负担避免“讼累”、还能节约行政和司法资源,提高行政和司法效率。

以上内容您都了解了吗?若您对发生专利纠纷是否可以申请仲裁有其他疑问,或者有相关法律问题,小编欢迎您直接向我们咨询,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什么是专利以及取得专利的条件是什么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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