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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专利权无效的条件是什么,专利权的无效宣告程序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6-14 16:16:47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条件是什么,专利权的无效宣告程序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条件是什么



专利权不是永久的,它和一些法律规则成立一样都是需要一定条件的。

那么,宣告专利权无效的条件是什么呢?专利权无效宣告意义又是怎么样的呢?我相信你对这些问题一定会产生浓厚的兴趣。

今天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与它相关的法律问题。

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宣告专利权无效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六条规定,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有以下各项: (一)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对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的定义。

(二)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或者其利用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

(三)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符合《专利法》关于新颖性、实用性、和创造性的要求。

(四)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的不授予专利权的领域。

(五)取得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三条关于“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的要求。

(六)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说明书没有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致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不能实现;其权利要求书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

(七)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或者分案申请超出了原说明书火气里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了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八)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违反《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关于“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获得一项专利”的要求。

(九)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违反了《专利法》第九条规定的先申请原则。

无效宣告请求书中未说明理由或者提出的理由不符合以上规定宣告的,或者就撤销专利权请求,无效宣告请求已作出的决定,再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请求无效宣告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不寓意受理。

二、意义 专利权无效宣告一般意义 在实践中,专利无效程序多被专利权的竞争对手,用来反击专利侵权指控。

发生专利侵权诉讼时,被告往往转向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对专利侵权指控釜底抽薪。

对业内特定技术,业者认为专利权产生不正当垄断的,也会启动专利无效程序。

专利权无效宣告的特殊意义 我国发明专利在授权前经过实质审查,无效宣告程序只是对其专利性的有一次检验;而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则不同,授权前未经实质审查,故无效宣告程序。

有着特殊的监督作用。

(一)某些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的事实状态 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一经授权,法律保护非常明确—权利人有权指控他人侵权。

但是法律状态明确,不等于稳定,实践中存在的各种情况。

1。有些实用新型完全具备了发明专利的条件,只不过出于审批时间、费用考虑,申请了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权的无效宣告程序



专利权无效宣告是指自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的制度。

我国专利权无效宣告制度的设置,是为了纠正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不符合专利法规定条件的发明创造授予专利权的错误决定,维护专利权授予的公正性。

世界各国专利法中关于专利权无效宣告制度设置大体有两种情形:一是不规定专门的无效宣告程序,而允许专利侵权诉讼中的被告提出专利权无效宣告以作为抗辩手段;二是专门规定无效宣告程序,允许公众对不符合专利法规定条件的发明创造专利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也可以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将专利权无效宣告作为一种抗辩手段应用。

《专利法实施细则》详细规定了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一)发明创造不符合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能够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必须具备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性要件,如果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具有新颖性和原创性,外观设计与他人的在先权利发生冲突,则可提出宣告该专利权无效的请求。

在先权利包括商标权、著作权、企业名称权、肖像权、知名商品特有包装或者装潢使用权等。

以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为理由,请求宣告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的,应当提交生效的能够证明权利冲突的处理决定或判决。

(二)发明创造不符合合法性条件我国《专利法》第5条规定,“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如果事实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对违反合法性条件的发明创造授予了专利权,任何单位和个人则可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的请求。

(三)发明创造属于专利法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领域即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是属于《专利法》第25条规定的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植物品种及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的领(四)专利文件的撰写不合法定要求专利文件不合法定要求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说明书没有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致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不能实现;另一种是取得专利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或者分案申请超出了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范围;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了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五)专利权的主体不合法即违反《专利法》第9条规定的先申请原则,后申请人就同一发明创造取得了专利权的。



优先权原则的含义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八条的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的诉讼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继承权诉讼时效期限应当从继承人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

这就是说,继承人一旦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就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并且在知道自己权利被侵犯之日起两年内必须行使,否则就将失去法律的保护。

但在出现法定事由时,2年诉讼时效可能被中止、中断或延长。

所谓诉讼时效中止,就是指由于一定事实的发生(如发生战争、大规模自然灾害、遗产管理人尚未确定等),诉讼时效暂停计算,从中止原因消灭之日起,时效期限连同中止前的期限继续计算。

但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须在诉讼时效期限的最后6个月内容发生,如在之前发生的不发生诉讼时效的中止。

所谓诉讼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发生了某种特定事由,致使已经进行的诉讼时效期限全归于无效,该法定事由结束后,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最常见的诉讼时效中断是继承人因遗产继承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所谓诉讼时效延长,是指在诉讼时效届满后,继承人因有正当理由,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时,法院经审查认为确有正当理由的,可延长时效。

继承权回复请求权可以由继承人自己亲自行使,也可以由代理人代理行使。

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的继承人,得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继承权回复请求权。

尽管侵害继承权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但总的说来,侵害继承权实际上表现为侵害人没有合法根据地部分或全部占有被继承人的遗产。

因此,在发生继承权的客观事实时,继承人可以向侵害人直接提出回复的请求,或者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有关单位提出其请求,也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通过民事审判程序予以裁决。

相关继承诉讼时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八条的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的诉讼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amp;lt;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amp;若干问题的意见》15。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致继承人无法主张继承权利的,人民法院可按中止诉讼时效处理。

16。继承人在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的二年之内,其遗产继承权纠纷确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期间,可按中止诉讼时效处理。

17。继承人因遗产继承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效即为中断。

18。自继承开始之日起的第18年后至第20年期间内,继承人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的,其提起诉讼的权利,应当在继承开始之日起的20年之内行使,超过20年的,不得再行提起诉讼。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条件是什么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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