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1095-8705
最新公告:NOTICE
8月1日起,国家知识产权局停征和调整部分专利收费,详情参阅资讯中心公告

资讯中心

当前位置:专利申请 > 资讯中心 >

更换审查员,进行重新审查,从而提高专利授权率。,专利的优先权包括哪些类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6-14 16:18:53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更换审查员,进行重新审查,从而提高专利授权率。

,专利的优先权包括哪些类型

更换审查员,进行重新审查,从而提高专利授权率。



分案申请将不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分案提出专利的申请,那么什么叫专利的分案申请呢?专利分案申请的定义是什么?接下来小编就来为您解答疑惑。

请跟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专利的分案申请,简单一句话概括:特殊情况下,一件专利如果包含多个发明创造的,在其专利授权通知书下发之后两个月内,都是可以拆分成多个专利的。

之所以有分案申请这个概念,是因为它是基于专利的一个特性来定的,即专利的“单一性”。

所谓的单一性是指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也就是说,如果申请人为了图方便/省钱/或者其他理由,在一件专利申请里包含多个专利技术,则要么审查员会主动下发审查意见要求申请人分案,要么申请人可以自己提出分案申请,让一个专利变成多个。

如果企业需要多个专利,但是技术研发的量并不多,可以采取这种方式。

等到专利下发的审查意见认为没有什么大问题可以给予授权时,申请人就可以主动提出分案申请。

这样既保证了授权率,又保证了申请的量。

这种情况适用于在一个技术点上可以衍伸出多个辅助技术的情况—— 比如发明人在研发一种药物配方的同时,又研发了该种药物特定的制备工艺。

像这种“模糊状态”的技术,在该技术本身质量很好,且找了优质的代理人的前提下,就可以采取先申请后分案的处理方式。

因为专利是通过人工审查的,而个体对技术的理解都是有偏差的,那么就很有可能发生审查员多次下发审查意见,申请人多次沟通却无法解决问题的情况。

而此时如果提出分案申请的话,由于专利审查是采取随机派件的方式分配审查员的,就等于有机会“更换”了审查员。

这样的话,等于有了一次重新审查的机会,而因为不同审查员对技术的认知不同,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其实专利获权的成功率也会大大提高。



专利的优先权包括哪些类型



专利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第一次在某国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又在中国以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其在后申请以第一次专利申请的日期作为其申请日,专利申请人依法享有的这种权利,就是优先权。

那么专利优先权的类型有哪些呢?专利优先权的注意事项包括什么?接下来由的小编带您了解有关内容。

一、专利优先权的类型 1、国内优先权 国内优先权,又称为"本国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12个月内,又向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在我国优先权制度中不包括外观设计专利。

2、国际优先权 国际优先权,又称"外国优先权",其内容是:专利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二、专利优先权的注意事项 1、优先权是专利申请权的一项附属权利,没有专利申请权也就是没有优先权。

2、只有在专利申请人提出了专利申请后,专利申请权才可能衍生出优先权。

3、优先权具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即只有法律规定的优先权限期内,优先权才有效,过期则无效。

4、专利申请人所提出的先后两份申请如果在同一个国家,专利申请人所享有的优先权为本国优先权;如果在不同国家,则为外国优先权。

5、优先权不能自动产生,即专利申请人在提出在后申请时主张优先权的,必须在提出在后申请的同时提出优先权要求申请,并按规定提交了相应的有效证明文件,经审查合格后,才能产生优先权。

6、要求优先权的在后申请与在先基础申请必须具有相同的主题,但在后申请的主题可以是在先的基础申请的改进。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专利优先权包括哪些类型的相关知识点,从上面的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专利优先权包括国内优先权和国际优先权,专利优先权的产生需要专利申请,没有专利申请是不会有专利优先权的。

如果您对上述问题还有疑问,可在线向律师咨询。

责任编辑:小易

专利申请到专利授予要多久?



专利相信大家都不陌生,专利属于知识产权的一种,我国也是有法律规定了对专利的保护。

专利的授予需要经过一定程序的。

那么您知道专利授予原则有哪些?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按照专利法的基本原则,对于同一个发明只能授予一个专利权。

当出现两个以上的人就同一发明分别提出专利申请的情况时,有两种处理的原则:一个是先发明原则,一个是先申请原则。

先发明原则是指,同一发明如有两个以上的人分别提出专利申请,应把专利权授予最先做出此项发明的人,而不问其提出专利申请时间的早晚。

但由于在采取此项原则时,在确定谁是最先发明人的问题上往往会遇到很多实际困难,因此,目前在世界上只有美国、加拿大和菲律宾等少数国家采用这种原则。

所谓先申请原则,是指当两个以上的人就同一发明分别提出申请时,不问其作出该项发明的时间的先后,而按提出专利申请时间的先后为准,即把专利权授予最先提出申请的人,中国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采用这一原则。

(一)专利申请被主动撤回 申请人提出申请以后,由于情况的变化,申请人可以主动提出撤回专利申请。

例如: 1、发现申请内容不属于专利保护范围的; 2、发现申请文件撰写存在严重缺陷,可能导致申请无法批准,或者保护范围将受到严重限制的; 3、发现申请缺乏专利性,进行下一步程序已没有意义的; 4、申请人要求申请保密专利,国务院主管部门不同意,申请人经考虑认为将发明保密更有利的。

请求撤回专利申请的,应当提交“撤回专利申请声明”一式两份,写明请求撤回的申请的申请号、发明名称和申请人,并应当有全体申请人签章。

委托专利代理的,可以由专利代理机构代办手续,但应当附具全体申请人同意撤回申请的证明。

专利申请一经撤回,申请人及其继受人不得再有要求恢复。

发明专利申请在进行公布准备程序以前撤回的,撤回以后不再公布,但在进入公布准备程序以后撤回的,申请将照常公布。

公布准备程序一般从申请日起第15个月开始,但有提前公布请求的,从形式审查合格起即进入公布准备程序,有优先权请求的,从优先权日起第15个月进入公布准备程序。

撤回专利申请的声明,应当在办理专利权授权登记手续以前提出。

在办理登记手续以后,专利局立即进入公告准备程序,申请人即使提出要求撤回专利申请,专利局也将照常公告授权,并出版专利说明书。

发明专利申请在公布以前,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申请在办理登记手续以前撤回的,专利局应当对其申请案卷予以保密;并且按照公布及公告以前的申请案卷一样进行管理,直至案卷销毁。

(二)申请被视为撤回及其恢复 在审查程序中,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或专利局指定的期限内,办理某项审批手续的,其申请将被视为撤回。

这里面有些是申请人基于时间、精力、经济方面的考虑不愿将程序进入下去,故意不去办理手续而造成的;有些是申请人不了解法律和审批程序耽误了手续时间造成的失误;有些则是确有正当理由而耽误期限的。

在实际操作中,专利局无法区分这些不同情况,所以对逾期未办理规定手续的,都要发出视为撤回通知书。

通知书中写明视为撤回的原因。

申请人如有正当理由,应当在收到视为撤回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内,向专利局说明正当理由请求恢复权利。

请求恢复权利的,应当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一式两份,说明耽误期限的正当理由;同时补办因正当事由的障碍而未完成的各种应当办理的手续,和补缴应当缴纳的费用。

补办手续补缴费用一般应当在上述两个月内完成。

如确有困难无法在两个月内完成的,应当请求专利局延长期限;请求恢复权利的,还应当缴纳规定的费用。

例如,申请人因病住院,耽误了办理实审请求的期限,因而申请被视为撤回,这时申请人如要求恢复申请,应当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一式两份,缴纳恢复权利手续费,补办实审请求手续,补缴实审请求费。

请求恢复权利需经专利局批准。

专利局审批的主要依据是: 1、恢复权利请求书和恢复权利请求费以及其它应当补办的手续和应当补缴的费用是否在发出视为撤回通知书后两个半月内完成的; 2、提出的正当理由是否成立,一般来说,只有申请人没有过失或者过失可以原谅的事由才被认为是正当事由。



更换审查员,进行重新审查,从而提高专利授权率。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更多关于 专利的优先权包括哪些类型 的资讯,可以咨询 乐知网。



(乐知网- 领先的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平台,聚焦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 业务)。


关键词: 申请专利 专利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