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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技术转让程序,发明专利的申请的流程是什么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6-15 11:37:34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专利技术转让程序,发明专利的申请的流程是什么

专利技术转让程序



外资企业股权转让程序。

外资企业股权转让程序具体规定如下:一、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实施细则》《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外经贸部、国家工商局[1997]外经贸法发第267号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二、申办条件企业依法成立。

三、所需材料1、企业关于股权转让的请示及其主管部门或镇同意申报的意见(原件);2、企业董事会决议(原件);3、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原件);4、合同、章程相应条款的修改协议(原件)或新签的合同、章程(原件);5、受让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受让方如为境外个人,需提供其有效合法证件;6、受让方有效资信证明(原件),如为外文应附中文译文(原件);7、企业原投资者股权变更后的董事会调整成员的报告和新任董事的委派书(原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8、企业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9、如国有资产转让需提供资产评估报告,国资办确认书和国有企业主管部门书面同意的意见;10、其他有关材料。

四、办事程序受理→协调→审批→发文→换证(换证后企业必须在30日内到工商部门登记备案)

发明专利的申请的流程是什么



发明人申请发明专利也是有申请费用的,之后发明人如果想要转让自己的发明专利,也可以收取费用,具体的费用也没有统一的标准,就购买一项发明专利多少钱、发明专利的申请的流程是什么、发明专利转让流程有哪些,以下由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发明专利值多少钱,要依据发明专利的市场前景,发明专利的特性等情形而定,值多少钱是没有具体标准的。

专利申请的费用: 企业可以提出减免专利申请费用,经过知识产权局审核,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一般都给予一定减免,费用一般在三百元到一千二百元之间。

中国专利分为三种类型: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申请发明专利的标准官费是三千四百五十(包括申请费九百五十和实质审查费两千五百),如果符合公司费用减缓条件可减至一千零七十,如果符合个人费用减缓条件可减至一千零七十五百六十;授权登记时还需交纳二百五十五和授权当年的年费。

申请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的标准官费是五百,如果符合公司费用减缓条件可减至一百五十,如果符合个人费用减缓条件可减至七十五;授权登记时还需交纳二百零五和授权当年的年费。

另外,如果委托代理机构还需要额外的代理费。

(一)递交专利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受理通知书—国家知识产权局初审—公布—实质审查—授权。

(二)申请发明专利需要提交的文件包括: 1、请求书:包括发明专利的名称、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的姓名和名称、地址等。

2、说明书:包括发明专利的名称、所属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内容、附图说明和具体实施方式。

3、权利要求书:说明发明的技术特征,清楚、简要地表述请求保护的内容。

4、说明书附图:发明专利常有附图,如果仅用文字就足以清楚、完整地描述技术方案的,可以没有附图。

(一)寻找专利转让的途径。

(二)专利转让人和专利受让人签署专利权转让合同。

(三)双方准备好专利转让需要的相关文件,这些文件应该严格地按照规定的形式进行填写,这样就可以缩短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文件的时间,加快审核的速度。

(四)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将相关的文件递交给专利局。

(五)等待专利转让结果。



专利权转让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知识产权是具有价值的,处理是产权人的心血之外,还具备一定的利用价值,例如专利权。

那么如何对专利权进行转让?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专利转让意味你从此以后与此专利无关,专利权由受让人所有, 因此必须到专利局登记。

转让专利申请权,当事人订立书面合同后,到专利局登记。

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专利权人在转让其专利权之前可能已经实施或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

在转让完成后,原专利权人失去其专利权,因此除转让合同另有约定外,原专利权人不得再实施其原有专利。

在专利权转让前专利权人已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的,专利权转让合同并不影响该在先的专利许可合同的效力,只是许可人由原来的专利权人变成了现在的专利权人,现在的专利权人有义务继续履行原来的专利许可合同。

这主要是为维护交易安全,保护第三人利益。

合同签订后和履行前,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或者不必要,应当由当事人解除。

合同履行完毕后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无效的决定对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的效力没有影响。

因为专利权人对其专利权被宣告无效是没有责任的,而且受让人已经因得到专利权的保护而受益。

为稳定经济秩序,专利权受让人不能要求返还。

但有两个例外。

第一,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予以赔偿;第二,不返还专利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转让人应当向受让人返还全部或部分专利转让费。

专利转让是指专利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其发明创造专利的所有权或将持有权移转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所订立的合同。

通过专利权转让合同取得专利权的当事人,即成为新的合法专利权人,同样也可以与他人订立专利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专利法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

书面形式和登记及公告是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生效的法定条件,未签订书面形式或未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的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一) 对于“登记和公告”是专利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条件还是“转让行为”的生效条件,意见不甚统一。

一种观点认为登记和公告是专利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条件,未经登记和公告,该转让合同为无效合同,不具有任何约束力;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根据“合同自由”原则,该转让合同有效,但未经登记和公告,专利权的转让不生效,即该专利权并不发生实际的移转,合同受让方并不能成为新的专利权人。

但合同对双方当事人仍有约束力,违约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由于专利法对此规定得不明确,这两种看法均有一定的道理。

但是,无论采用哪种观点都可以得出一个结论; 如果不经过登记和公告,专利权不会发生真正的移转,受让方也不可能真正享有专利权。

这一点,专利权转让的当事人(尤其是受让方)应特别予以注意。

(二) 由于登记和公告并列成为转让生效的条件,而实践中公告又往往滞后于登记,则在当事人履行了登记手续后,在尚未公告前,仍不能发生专利权的转移。

针对这两个问题,经过2000年8月25日第二次修正后的专利法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

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专利技术转让程序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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