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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权的期限是几年?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11-14 23:41:5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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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权的期限是几年?


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二十年。
 
自申请日起算,对于符合授权条件的发明专利申请,国知局按照专利法授予专利权,同时予以公告。

三种专利权的期限分别是如何规定的


专利申请之后需要注意专利的期限,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自发明专利申请日起满四年,且自实质审查请求之日起满三年后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国知局应专利权人的请求,就发明专利在授权过程中的不合理延迟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但由申请人引起的不合理延迟除外。

为补偿新药上市审评审批占用的时间,对在中国获得上市许可的新药相关发明专利,国知局应专利权人的请求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

补偿期限不超过五年,新药批准上市后总有效专利权期限不超过十四年。

第四十三条 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知局登记和公告。

自国知局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国知局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中国专利公布公告:http://epub。cnipa。gov。cn/ 第四十六条 国知局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国知局登记和公告。

对国知局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本文由北京知寰律师事务所黄继保律师团队撰写整理,部分内容来自网络,著作权归原作者,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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